房价收入比,是衡量房价水平是否合理的重要指标。
过去多年,老杨一直监测这一指标,全国、主要城市、全球,皆在研究之列。
早在2007年,我曾指导易居研究院的同事,研发了全国第一份房价收入比报告。
早在2013年出版的《楼市探秘》一书中,我已对全球典型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做过比对性分析。
在超过十几年持续监测与研究过程中,老杨积累了挺多的心得。今年初将其指数化,作为单项细分指标,纳入我们的#全国房地产市场机会与风险监测系统#中,涉及到全国50个主要城市。
我们这里的房价收入比,计算因子是:各城新房均价,按100平米户型计算总价;各城城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按户均3人计算总收入。
全国50个主要城市的总体房价收入比,2021年以来连降三年,2023年为8.8倍,也即8.8年的家庭总收入,可以买套100平米的房子。
在本轮楼市降温之前的2020年,50城房价收入比为9.8倍。
在上一轮楼市降温的谷底,2015年房价收入比为8.3倍。
而过去20多年的最高值,出现在2010年,为10.6倍。
2023年,全国一二线城市中,房价收入比最高的是深圳,高达21倍,继续傲视全国。
房价收入比最低的是重庆,只有5.1倍;虽贵为直辖市,但下面很多穷县区,也只能这样了。
另外,南宁、郑州、长沙、呼和浩特、兰州、昆明,也只有5倍多,皆是经济欠发达地区。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房价收入比是衡量房价泡沫的重要指标,但不宜简单的做国际比较,也不能粗暴的对一国的不同城市之间做比较。
比如,美国全国总体达到6倍,就算是明显偏高了;而在中国全国总体为6倍,则明显偏低了。
再如,纽约达到10倍,就算是明显偏高了;而深圳达到10倍,则明显偏低了。
2023年,深圳房价收入比21倍,但很难说相比5.1倍的重庆,房价泡沫大四倍。
深圳房价收入比全国最高,仍超20倍,那是否意味着深圳房价泡沫仍大,需要再跌50%,才能回到合理水平?
2015-2022年,深圳房价收入比处于高估状态,也可以说存在房价泡沫。
但经过房价下跌之后,2023年指数已进入负值区间,也即不再偏高了,合理了。
在我们系统中,50个城市,每个城市都有这么一套数据。
4、过去10年房价涨幅:最高者是上海,最低者是郑州
过去10年的均价总涨幅,也即2023年相比2013年的涨幅。
由此,各位就明白为什么上周何副总去郑州调研并召开房地产座谈会了。
此
城近几年
房价跌得
太惨,
所以才需要
领导
去
慰问
和扶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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