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沈阳浑南某小区的物业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
发了一条朋友圈“诉苦”
到底是什么事儿
让物业都不吐不快?
“向不文明行为说NO!亲爱的邻居们,近日出现一不文明行为——私自使用消防水。管家提示:消防栓的水是不能随便使用的”。
这条消息是沈阳某小区的物业在5月4日发布在朋友圈里的。
朋友圈下方还附上了三张图片↓↓
第一张照片里显示的是一个地下停车场。一名男子手中拿着消防水带,顺着这个水带的方向看,水带就是从墙上的消防栓内取出的,男子站在一辆白色奥迪越野车旁边,在灯光的照耀下,车体雪白反光非常干净,而地面上却有一大滩水渍。
第二张照片中,消防栓的玻璃门已经被打开,红色水带被拽出,零散的扔在地面上,同时,地面上也是大滩的水渍。
第三张照片是一个特写的水枪软管,消防栓的水枪和软管应该是连接在一起的,胶管连接处用铁丝扎好,保证出水时不会出现漏水的情况。不过,从图片上来看,这个消防栓的水枪和软管已经脱落。
这是在用消防栓洗车吗???
新北方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但是对方向记者证实,朋友圈儿的消息确实是小区物业管家发布的,事情也确实在5月4号发生过,图片是地下车库的监控视频截图。
据介绍,图片当中的男子是小区的一名业主,他私自将地下车库消防栓打开,取水洗车。发现这一情况后,他们当即制止了业主的这种不文明行为。而这件事也迅速在小区业主当中发酵,不少业主对这种行为表示了不解和气愤。
地下刷的是漆胶,要是有车过,刹车都来不及,保洁也没法清扫啊。
消防器材那是没事时随便能用的么,一旦出现火情,发现消防栓被损坏,擅自使用消防栓的人就应该负责任。
话说命苦的消防栓啊
生的伟大
活得憋屈
小北上网搜索“消防栓”
出现的都是这样的词条——
“用消防栓洗车被罚”
“消防栓被撞,马路变洗车场”
“小区居民用消防栓里的水洗菜、洗头、洗衣服……”
据十堰晚报报道,湖北两位出租车司机为了省钱,开启路边的消防拴取水洗车,未料遇到警察,结果洗车装置被收缴。
建筑发生火灾,消防部队扑救原则为以固定设施为主、以移动设施为辅,固定设施指的是墙壁消火栓和喷淋灭火系统。它们离火源较近,速度最快,效果最好。除了保养检查以外,尽量不能挪用消火栓,因为在挪用和使用消防器材,有可能造成损坏和丢失,一点发生火灾,容易贻误战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个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单位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平时默默无闻的消防设施绝不是“随便用”的!
消防设施关系到咱们大家伙的财产安全
大伙儿一定要爱护!
来源:新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