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
《若干政策》共8个方面、46项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聚焦绿色石化、现代纺织、高端装备和现代物流等赛道,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氢能与储能等赛道,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聚焦脑机接口、人形机器人、高端软件、生物制造、空天信息和低空经济等赛道,加快未来产业前瞻性布局。
以下是《若干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省科技厅牵头)
锚定全面建成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和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025年,省财政预算安排202.7亿元,其中,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55.22亿元,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95.53亿元,支持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34.1亿元,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育17.85亿元。
(一)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实施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建立重大科创平台考核评价、支持、淘汰机制。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与省实验室、高校联合共建全国和全省重点实验室。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建立“平台+高校+企业(用户)+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每家1000万元支持,对牵头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任务的给予每家3000万元支持。
(二)支持全链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取得100项“1到10”“10到100”的引领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标志性成果为目标,实施企业全面参与的省“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400项以上,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资助,项目绩效突出的可给予滚动支持。建立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组建与重大科技专项联动实施机制,对创新联合体牵头实施的重大项目,省市县三级联动可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
(三)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180项以上。加快大科学装置建设。支持基础大模型建设,培育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垂直行业大模型,鼓励地方通过发放算力券、智能券降低企业算力成本,省级财政给予一定支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加快“人工智能+医疗”“人工智能+科学数据”“人工智能+制造”等场景应用项目建设。推进人群健康和重大疾病多模态信息库建设。
(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发挥“4+1”专项基金撬动作用,扩大省科创母基金规模至130亿元以上,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加快杭州市、宁波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直接股权投资试点项目落地,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加快落地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探索成立省级并购基金。支持保险和担保机构开发专门产品,提供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减量服务,有条件地区可给予保险费用和担保费率补贴。
(五)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双一流196”工程建设,推动浙江大学优势学科与高水平大学登峰学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健全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相匹配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机制。支持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一校一策”改善办学条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0%。
(六)打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支持企业柔性引才,取消各类人才计划对社保、户籍等限制,优化全职认定标准。实施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计划,推广“产业教授”“科技副总”机制。各类人才计划中企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流动共享人才的支持比例合计达50%以上,顶尖人才项目有企业工作经历、工程实践经验的支持对象比例达50%以上。优化海外人才来浙便利化服务,支持企业引进包括海外工程师在内的各类外国人才。支持设立海外研究院。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省经信厅牵头)
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加快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省财政预算安排161.21亿元,其中,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1.16亿元,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壮大47.74亿元,支持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和人才引育等25.61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66.7亿元。“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人才入选人才计划比例不低于60%。支持培育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10个,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0家,新增卓越工程师500人、数字技术工程师2000名以上、制造业技能人才20万人。
(七)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聚焦绿色石化、现代纺织、高端装备和现代物流等赛道,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氢能与储能等赛道,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聚焦脑机接口、人形机器人、高端软件、生物制造、空天信息和低空经济等赛道,加快未来产业前瞻性布局。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新兴产业集群强链补链新质生产力项目。支持历史经典产业再创新辉煌,开展“一业一策”精准赋能行动,实施黄酒、木雕、青瓷等历史经典产业科技赋能专项。支持建设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50家,每家3年最高共补助30万元。
(八)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调整优化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投放超400亿元。支持宁波市、嘉兴市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
(九)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各地制定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对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高于5%的企业,鼓励各地纳入科技计划支持清单强化要素保障。健全省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机制,“一企一策”制定任务书,研发投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
(十)加快数实融合发展。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支持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金华市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2025年,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60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50家、未来工厂20家。
(十一)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4000亿元左右。支持建立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入库培育企业50家以上。用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快构建浙江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省财政预算安排118.79亿元,其中,支持消费扩容提质21.53亿元,支持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59.63亿元,支持服务业要素保障22.37亿元,支持金融助力高质量发展5.41亿元,支持软信业发展5.32亿元,支持“两业融合”发展等4.53亿元。
(十二)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家电补贴由8类扩围至12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床、桌椅等)品类,按售价15%或20%(一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家居)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提高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补贴力度。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照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
(十三)持续做旺消费。打造千万级核心大景区30个以上,丰富“诗画浙江·文旅惠民卡”产品矩阵。支持打造10个以上高品质消费聚集区,全年举办“浙里来消费”系列促消费活动2000场以上,餐饮消费欢乐季活动200场以上,发放电影消费券1000万元。举办国家级体育赛事200场以上、省市联动赛事千场以上。举办演唱会150场以上。增加市集经济、首发经济、冰雪旅游、演艺经济、邮轮旅游等优质消费场景供给,持续加大促进消费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培育3家省级物流枢纽经济区,省财政给予一定支持。推进物流项目“标准地”改革,新增物流用地不低于4000亩。全省打造10个左右供应链服务中心。
(十五)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建设1—2个知名开源社区。新增数字广告经营主体1万家。支持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50家,建设全国性知识产权服务业特色平台5个以上、产值5亿元以上检验检测机构5家,培育“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家。支持“两业融合”方向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建成省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
(十六)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培育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10个左右,省财政给予一定支持。新增服务业领军企业200家左右,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
四、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工程,2025年,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超4000万标箱。2025年,省财政预算安排168.59亿元,其中,支持“轨道上的长三角”建设44.45亿元,支持现代公路网80.88亿元,支持一流强港19.57亿元,支持民航强省和低空经济21.29亿元,支持交通领域“两新”及国家试点2.4亿元。
(十七)深化世界一流强港建设。统筹部省资金对列入省部级规划的沿海公共航道锚地项目予以支持。实施宁波舟山港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无水港和海外物流节点布局、国际班轮航线和外贸滚装航线开拓等政策。延续经嘉兴港至宁波舟山港的海河联运支持政策。“浙江e港通”新增覆盖省内外10个以上点位。鼓励金融机构给予海洋经济重大项目资源倾斜。
(十八)推进航运浙江建设。2025年,新增内河千吨级航道50公里、内河500吨级及以上泊位15个。推进全省755公里航道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开通3条零碳示范航线。对省级重点航运服务集聚区给予每个1500万元奖励,建成营收规模500亿元以上的集聚区2个。
(十九)支持民航强省发展。修订出台航空口岸新开国际航线扶持政策,将嘉兴、舟山口岸纳入扶持范围。嘉兴机场建成试飞。推行航空货运前置货站安检互认,推进带磁、带电、粉末等敏感货物便利化运输先行先试。
(二十)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对通用机场建设、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运营分档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对A类飞行服务站建设(改造升级)给予支持。支持各地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打造低空产业“先导区”和低空经济“先飞区”。允许在设区市域内统筹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低空经济产业平台。推进全省低空救援体系建设。
(二十一)开展“千亿千里”铁路项目大会战。滚动推进总投资超3000亿元、总里程超1000公里铁路项目。2025年,推动温福高铁、杭义温联络线、沪乍杭高铁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力争开工铁路项目270公里、建成铁路项目134公里、完成投资超400亿元。
(二十二)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建立可提前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库,允许入库项目在工可阶段以全过程咨询服务方式招标。
(二十三)稳步推进交通惠民。安排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更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支持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建、改建1000公里,大、中修5500公里,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92%。对服务农业生产、宽度在8米以下且不纳入国家交通路网的乡村公路,实施新建改建时视同农村道路予以支持。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100条以上,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500个。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省商务厅牵头)
统筹抓好硬件和软件,锚定提升资源配置力、全球辐射力、制度创新力、国际竞争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切实增强话语权、定价权、规则权,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2025年,省财政预算安排55.03亿元,其中,支持提升开放平台能级1亿元,支持做强开放枢纽24.8亿元,支持创新对外开放和省域开放新模式8.9亿元,支持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和高附加值产业16.15亿元,支持加快创建一流营商环境4.18亿元。
(二十四)提升开放平台能级。高标准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推动分层设立土地使用权、保税燃料混兑、大豆进口现货交收等改革事项。支持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建设,积极争取相关项目优先列入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球发展倡议项目库并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