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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江苏高院  · 公众号  ·  · 2025-02-2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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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多发高发,犯罪形势严峻复杂,呈现跨境化、链条化、暴力化新特点,衍生偷越国(边)境、非法拘禁等一系列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严惩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蛇头”,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严惩再犯、惯犯,明确释放从重惩治的强烈信号,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指引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7件人民法院审结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江苏1例 入选。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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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人黄某等3人诈骗案

——从严惩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2、被告人杨某等3人诈骗案

——从严惩处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前科又再次实施电诈犯罪人员


3、被告人肖某诚等2人诈骗案

——从严惩处招募、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


4、被告人朱某民诈骗案

——依法惩处针对海外留学生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5、被告人余某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案

——从严惩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斩断其人力输送链条


6、被告人刘某等3人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案

——从严惩处组织、利诱人员赴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


7、被告人申某涛等15人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案

——全力追赃挽损,对积极退赔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案例四


被告人朱某民诈骗案

——依法惩处针对海外留学生实施的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一、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间,被告人朱某民在澳大利亚使用多个网络社交媒体账号,在留学生网络社交媒体群内发布虚假的澳元、美元等外币兑换人民币信息,采用谎称已转账并制作、发送虚假的转账截图等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骗得19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


二、裁判结果


本案经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审理,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朱某民自愿认罪,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以诈骗罪判处朱某民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发还各被害人。


三、典型意义


本案系不法分子在海外针对留学生实施虚假换汇类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留学生独自一人出国求学,与国内家人存在时差、信息差,且社会阅历较少,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近来针对留学生群体的诈骗花样百出,迷惑性强,电信网络诈骗威胁着留学生的财产安全和留学梦想。


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针对留学生群体实施的诈骗犯罪,助力守护留学之路更加平稳、美好。本案警示海外留学生,不要轻信网络社交平台添加的好友,更不要因侥幸心理或贪图便利而冒险,避免上当受骗。


案件审理团队

审判长:成志昀

人民陪审员:尤一青  徐明

书记员:马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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