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席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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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保存的胡适档案里,有14篇他在康奈尔大学留学时写的未刊英文课业论文,有的是打字稿,有的是手稿。其中包括10篇文学论文:《狄更斯的〈双城记〉》、《〈哈姆雷特〉,一个没有英雄的悲剧》、《托马斯·格雷》、《亨斯洛日记》、《丁尼生的〈悼念集〉第54—57首》、《亚历山大和坎帕斯比》、《吉娜薇》、《圣杯》、《西敏寺》(一译《威斯敏斯特教堂》)和《蒲柏诗歌研究》;2篇哲学论文:《约翰·密尔论正义:〈功利主义〉第五章研究》、《洛克的〈政府论两篇〉研究》;2篇政治学论文:《美国国家与社会政治研究》、《众议院议长政治权力的发展》及其“序言”。这些文章中,《托马斯·格雷》手稿上有教师批注,《西敏寺》手稿后有教师打的“88分”,《亨斯洛日记》、《亚历山大和坎帕斯比》、《蒲柏诗歌研究》、《洛克的〈政府论两篇〉研究》、《美国国家与社会政治研究》、《众议院议长政治权力的发展》等手稿上均有教师写的评语。这14篇文章胡适生前都没有发表过,后来也未收进任何文集。
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一文前,有几行胡适手书的英文记录,可直接翻译为:“几篇较长的文章:1.《狄更斯的〈双城记〉》;2.《墨翟》;3.《〈哈姆雷特〉,一个没有英雄的悲剧》;4.《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5.《约翰·密尔的生平》;6.《亚历山大·蒲柏》;7.《托马斯·格雷》。胡适,康奈尔大学,绮色佳,纽约,1912。”显然,《亚历山大·蒲柏》即《蒲柏诗歌研究》,而《狄更斯的〈双城记〉》、《〈哈姆雷特〉,一个没有英雄的悲剧》和《托马斯·格雷》题目与存稿一致。他这里记载的,应该是他1912年之前所写的几篇较长的英文文章,而非专指1912年所作之文。例如,根据胡适《留学日记》记载,他读完《哈姆莱特》的日期是1911年4月15日,14日他作一文论“奥菲利亚”,15日和16日又作了一文论《哈姆莱特》,此文很可能就是这篇《〈哈姆雷特〉,一个没有英雄的悲剧》;然而,要想确定此文是否为1911年所作,则仍需进一步论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和台北胡适纪念馆的档案里均未保存《墨翟》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二文。他后来在《中国留美学生月报》1916年第6期上发表的《一个战国时期的哲学家:墨翟的伦理和宗教观》,可能就是根据1912年前这篇《墨翟》改写的,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一文恐已不存。关于《约翰·密尔的生平》,他也只留下了一页“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生平及其《论自由》——厄舍博士的章节”这个题目,未见正文内容,我们不能确定他是否写了这篇文章,但从他留下的手稿看,他在康奈尔大学留学时期至少还写了《约翰·密尔论正义:〈功利主义〉第五章研究》这篇长文。此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收藏的胡适手稿中,还有一篇《密尔顿短诗笔记》,档案标注时间为1914年8月,手稿首页记有一个年份,但字迹较模糊,依笔画走势,更像是1911年,台北胡适纪念馆的“北京档”中就注为1911年8月,查胡适《留学日记》,1911年8月19日:“读密尔顿(Milton)之L'Allegro。”20日:“读密尔顿之L'Allegro及ⅡPenseroso,皆佳构也。”21日:“读密尔顿稍短之诗。”24日:“读密尔顿小诗。”[]手稿内容与日记相吻合,因此这篇笔记作于1911年8月当属无疑。但与上述14篇文章不同的是,此手稿并非完整的论文,而是一篇读书笔记草稿,因而不能作为他在康奈尔大学留学时期的课业论文来看待,我们下文将不作讨论。
除上述未刊手稿和打字稿外,《胡适全集》收录的英文论著中,也有4篇是他在康奈尔大学读书时的课业论文,分别为《托马斯·胡德》、《柏拉图的〈普罗泰戈拉篇〉》、《康德的国际伦理法则》和《关于先验的论证,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分析》。其中,《托马斯·胡德》为文学论文,其余三篇为哲学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胡适档案里存有《托马斯·胡德》、《柏拉图的〈普罗泰戈拉篇〉》和《关于先验的论证,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分析》的打字稿,《托马斯·胡德》一文后有教师评语,《关于先验的论证,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分析》首页注明写作时间为1915年5月26日。周质平先生编的《胡适未刊英文遗稿》也收录了《康德的国际伦理法则》一文,注明“是胡适1915年在康奈尔大学时的学生习作”。参照胡适1915年3月14日给韦莲司的信和3月19日的日记,可知此文完成于1915年3月14日下午。《胡适全集》和《胡适未刊英文遗稿》里收录的这篇文章都有缺页,台北“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存有此文的打字稿,档案备注“原稿缺第5页”。我后来找到了此文全稿,已刊登在《胡适研究通讯》2015年第4期上。这4篇文章中,《托马斯·胡德》和《柏拉图的〈普罗泰戈拉篇〉》两文的写作时间不详。此外, 1914年11月到1915年7月,在康奈尔大学哲学系克雷登教授主编的《哲学评论》(The Philosophical review)杂志上,还有10篇胡适的哲学短论,也是他在康奈尔大学念研究生期间的课业论文,均未被任何文集收录。
从以上信息中,我们能够确知其中2篇关于康德的长文和10篇哲学短论的写作年份,而其余16篇英文手稿写于何时,则不得其详。由于邵建先生2007年出版的《瞧,这人——日记、书信、年谱中的胡适(1891—1927)》中认为胡适未读过洛克,曾引起江勇振先生的批评,我在2012年写的一篇《胡适与〈洛克的“政府论两篇”研究〉》中回应这个问题时,顺便考证了胡适《洛克的〈政府论两篇〉研究》的写作时间,认为此文应写于1914年下半年艾尔比教授的“哲学30:经验论与唯理论”课上,手稿上的教师评语应为艾尔比教授所写。当时我曾试图系统地考证一下胡适在康奈尔大学读书时的这十几篇英文课业论文手稿的写作时间。周质平先生1998年出版的《胡适与韦莲司:情深五十年》一书附有一份胡适在康奈尔大学的成绩单;《康奈尔大学校刊》(Official Publications of CornellUniversity)1910—1915各学年的“农学院公告”、“文理学院公告”和“暑期班公告”中都有较为详细的课程大纲,江勇振先生在2011年出版的《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 璞玉成璧)中也曾根据这些课程大纲对胡适在康奈尔大学的选课情况做过择要介绍;《胡适口述自传》和《留学日记》里也有一些对他在康奈尔大学选课情况的零星记录。这是我当时所能找到的全部材料。然而根据这几份材料,我们仍然难以考证出这些文章的具体写作时间,因为这些材料所提供的信息仍不够完整,且不同材料中的有关记载并不十分一致。
《胡适留学日记》,自题“卅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收到这重印第一版”。
胡适这些课业论文手稿,对于我们研究其文学思想和哲学思想的形成过程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研究他的思想是怎样形成的,他在康奈尔大学留学时期所接受的文学和哲学教育对他后来的思想产生过怎样的影响,就需要从他的《留学日记》、读书笔记和早期论文中去寻找线索,当然,弄清这些手稿的写作时间,就成了无法绕过的一环。其次,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胡适全集》,囿于当时的编纂条件,收录的作品并不全面,仅未收的英文论著就多达两百余篇,且编年亦未经严格考证。待条件成熟时重编一套科学、完善的《胡适全集》,已成为学界共识。因此,考订这些文章的写于何时,对于将来重编《胡适全集》时进行作品编年,也具有重要意义。但上述几种材料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不明确,尤其是不同材料中的部分记载信息缺失或互有抵牾时,我们就很难从中理出头绪。例如,周质平先生提供的成绩单中,胡适1910—1911学年选修的“英文1”和“德文1、2”两科,《康奈尔大学校刊》第一卷第2期“纽约州农学院冬季课程公告1910—11”和第二卷第4期“纽约州农学院公告1910—11”中均无记载;该成绩单1912—1913学年第一学期的“心理学1”,即胡适《留学日记》1912年10月1日所记的提区纳教授的心理学课,也未出现在《康奈尔大学校刊》第三卷第12期“文理学院公告1912—13”中;《胡适口述自传》里记载他1912—1913年选修过政治系教授山姆·奥兹的美国政府和政党专题课,他在1912年9月30日《留学日记》里也有相应记载,但我们在这一年的《康奈尔大学校刊》“文理学院公告”中却找不到相关记录。所以我们无法确定周质平先生提供的成绩单中科目名称和课程编号能否与《康奈尔大学校刊》各卷中的课程大纲一一对应,而缺少这关键的一环,就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仅凭上述几种材料,难以作为考证这一问题的充分依据。
我的《胡适与〈洛克的“政府论两篇”研究〉》一文在2014年第11期《社会科学论坛》发表后,又引起了张书克博士的质疑,张书克博士在2015年第4期《胡适研究通讯》上撰文认为,《洛克的〈政府论两篇〉研究》是1915年下半年胡适在哥伦比亚大学杜威的“社会政治哲学”课上所写的作业,手稿上的教师评语应为杜威所写。[]张书克博士是根据北京大学胡适藏书中《政府论两篇》英文版的购买时间,来判断《洛克的〈政府论两篇〉研究》的写作时间的,但他显然没有见过胡适这篇文章的英文手稿,手稿上的教师评语并非杜威的笔迹,因此不可能是杜威所写,该文当然也就不会是在杜威课上的作业。胡适在美国留学时所读之书,有的是从图书馆借阅的,有的是直接买来阅读的,也有的是先从图书馆借阅,后来又购买保存的,因此,仅凭胡适的购书时间,并不足以作为证明他写作《洛克的〈政府论两篇〉研究》时间的充分证据。况且,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胡适档案里,也是把这篇文章编在康奈尔大学档案目录下的,并非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档案目录之下。由此,我更觉得有必要对胡适这些英文手稿的写作时间做个系统考证,否则,即便我们能够确定《洛克的〈政府论两篇〉研究》一文写于何时,而不能证明其他各篇的写作时间,也仍会产生此类聚讼不休的问题。
为此,我求助于康奈尔大学东亚图书馆馆长郑力人教授的助手卡罗尔·阿特金森女士(Carole E. Atkinson),希望她能帮我查证相关信息。阿特金森女士给我传来了一份康奈尔大学2014年最新公布的胡适的“成绩单”(transcript),这是胡适毕业一百周年时,康奈尔大学官方公布的“成绩单”,尽管它的部分记载与其他材料存有出入,但它却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周质平先生提供的成绩单与《康奈尔大学校刊》中的课程大纲之间的对应关系。其实,这份“成绩单”与其说是成绩单,不如说是胡适的选修课表,因为它虽然记录了各学年的选修科目、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及任课教授,却并没有公布各科成绩。该“成绩单”上还有一处明显的错误,它误把胡适1911—1912学年的选修课程记成了“1913—1913”年的,而把1912—1913学年的课程记成了“1911—1912”学年的。这个错误之所以显而易见,是因为胡适从1910年9月到康奈尔大学留学,直到1911年底,有三个学期在农学院读书,除英文和德文两科外,他主要选修的都是农学课程,而1912年春学期他就转到了文理学院,主要选修的则是文学和哲学课程,我们只要把该“成绩单”里的选修课程跟周质平先生提供的成绩单对照一下,就能发现这个差错。这个错误应该是工作人员录入时的失误导致的,原始成绩单中先左右后上下排列的4个学年,被当成先上下后左右的排列次序录入了。虽然康奈尔大学公布的这份“成绩单”所载信息仍需进一步考辨,但无论如何,它可以与周质平先生提供的成绩单和《康奈尔大学校刊》课程大纲中的相关记载相互参证,使我们能够充分了解胡适在康奈尔大学时的选课情况,也使我们进一步考证胡适课业论文手稿的写作时间成为可能。
上述几种材料中记载的信息各有特点,也各有诸多需要考辨之处。第一,周质平先生提供的成绩单为康奈尔大学的原始档案影印件,其真实性不容怀疑,但由于它没有记载课程名称,我们无法判断其中各科目与《康奈尔大学校刊》课程大纲中的课程名称及课程简介之间的对应关系。第二,胡适《留学日记》中的相关记载都是上课当天所记,内容完全可信,但信息量太少,能够提供的数据十分有限。第三,《康奈尔大学校刊》中各学年的课程大纲,对各科目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课时(学分)以及课程内容都做了简明的介绍,但其中的部分信息与胡适《留学日记》里的记载不一致,因而也就无法与周质平先生提供的成绩单完全对应。第四,康奈尔大学2014年最新公布的胡适“成绩单”是时隔多年以后整理发布的,虽然比较直观地列出了科目名称、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和任课教师等信息,但其中有多科课程名称和任课教师不仅与《康奈尔大学校刊》中的记载不相符,与胡适《留学日记》中的记载也不能吻合。第五,江勇振先生在《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 璞玉成璧)中曾对相关问题做过一些考证,但江先生对部分材料的引述与原始材料本身也存有一定的出入,因而也不能不加辨析地予以采信。尽管上述材料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经过仔细比较这些材料,我们仍可考证出胡适在康奈尔大学选课情况的完整信息。
为方便起见,我们先来比较一下周质平先生提供的成绩单与康奈尔大学最新公布的这份“成绩单”。周质平先生提供的成绩单原始表格是由康奈尔大学农学院印制的,左侧为印刷体的公共选修课、通识课程和农学专业课的科目名称,右侧手写的则是胡适各学期所选的科目、学分和成绩。他1912年春学期转入文理学院后,分数也记录在这张成绩单上。据《胡适口述自传》记载,康奈尔大学文理学院规定,“每个学生必须完成至少一个‘学科程序’才成毕业”,一个“学科程序”为20学分,到他毕业时,“已完成了三个‘程序’:哲学和心理学,英国文学,政治和经济学”,其中至少有两个“学科程序”在1913年春学期已修完,因而他得以提前进入赛基哲学学院读研究生。1913年秋学期至1915年他读的主要是研究生课程;但根据康奈尔大学的学制,他要到1914年2月才取得学士学位,6月才正式毕业。[]康奈尔大学公布的“成绩单”就是按照他1914年毕业,到2014年正好一百周年计算的。他读研究生时的成绩也都记载在周质平先生提供的这份成绩单上,1914—1915年的成绩被记在“1911年暑期班”下方空白处。现将该成绩单直接按原表格式翻译如下(见表一)。
这份成绩单第一行第二列“11-17,1892”应为胡适生日,但记载有误,实为1891年12月17日;
第二行中的容揆系容闳之弟,时任清政府驻美公使馆学监,负责庚款留学生的监管工作,胡适1911年6月6日《留学日记》里有“作书与容揆监督”的记载[]。
左侧印刷体栏目中,除“4a.初级德文”和“4b.高级德文”后面的两个“OK”与胡适有关外,其他信息均与他无关。
右侧两大列记载的则是胡适在康奈尔大学5个学年的成绩,所记科目和成绩均为手写。
其中,左列最后一行影印缺损;
中间一大列“科目”下第14、15行,即1914—1915学年两门“政治学88”,“分数”一栏为“P”,成绩单后面的备注说明是“Pass”;
最后三行“体育”科目旁记有一个日期,但影印件年份不清晰,康奈尔大学的“体育”科目分为Gym(Gymnastic)和P. T.(Physical Training),这里所记的是Gym的成绩,P. T.的成绩则被登记在第二页的附加信息里;右侧科目下的第10行“哲学8”分数被记在“学分”栏中,且笔迹较模糊,而“分数”一栏则为空白。其他各栏目均清晰可辨。成绩单第二页上附有下列备注信息:一、“1910年9月22日,由农学院录取”;二、“1911年7月31日,增选暑期班课程‘OK’”,“1912年2月19日,由农学院转入文理学院”,“1912年10月1日,同意增选‘建筑学30’”;三、1913年5月6日,“体育(P. T.)毕业成绩‘OK’”;四、“1914年2月4日,授予学士学位”;五、“1913年9月25日,被研究生院录取”。下面还有文理学院、研究生院、暑期班、农学院各学期的注册记录,以及对整个成绩档案的备注说明。
该成绩单对胡适各科成绩的记载较为详尽,不足之处在于,我们不知道那些科目究竟是什么课程。例如,他5年中选修的英文共6科、哲学14科,每科都应该有具体的课程名称,这张成绩单却未能反映出这一点。其他科目亦然。但康奈尔大学2014年最新公布的“成绩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个不足。现将这份“成绩单”上的学年次序错误纠正后,按原表格式翻译如下(见表二)。
表二:
康奈尔大学2014年公布的胡适“成绩单”。
以上表一和表二的差别显而易见。表一标明了每学期选修科目,表二只标明了各学年的科目;在“科目”一栏里,稍有不同的是,1912年暑期班课程中,表二所记的“政治学F”,课程名称为“财政学”,在表一的“科目”下被直接记录为“财政学”;表二里的1913年暑期班课程“公共演讲”,在表一里被记录为“演讲与阅读”。其他的细微差别还有,1910—1911学年的“英文1”“植物学1”“生物学1”“德文1、2”及1912—1913学年的“哲学5”、1913—1914学年的“政治学87”均为一学年的课程,表一中成绩被分别记在两个学期下面,表二则每科各记一次(“德文1、2”因课程名称不同而被记为两科);表一中1914—1915学年第二学期的“政治学88”记了两次,表二则记了一次;表一里的“体育”科目也未体现在表二中。除了这几处差别,别的科目名称和课程编号均完全一致,两表中的其他信息则可形成互补。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胡适口述自传》记载,他在农学院读书时就曾选修过克雷登教授开的“哲学史”[],这门课没有体现在表二中,江勇振先生认为这可能是胡适旁听的一门课;另据《留学日记》,1911年10月至1912年12月,他旁听过康福教授的《圣经》课[],1912年秋学期还旁听过布尔教授的“中古史”,但这类旁听的课程均无成绩记载。
然而,当我们对照表二中的任课教师信息与胡适《留学日记》里的相关记载时,我们还会发现一些不同。例如1912—1913学年第一学期的“建筑学30”,表二中课程名称为“意大利艺术史”,任课教师为古特塞尔教授,《留学日记》则记为“美术史”,任课教师是布劳纳教授;同一学期的“心理学1”,表二中课程名称为“哲学入门”,任课教师为梯利教授 []和时任哲学讲师的炯司先生,《留学日记》中的记载却是提区纳教授。《留学日记》里的课程名和任课教师均为上课当日所记,当然不会有误,况且,胡适还曾对任课教师做过简单介绍,他在1912年9月27日日记里说:“美术史一科甚有趣。教师Brauner先生工油画,讲授时以投影灯照古代名画以证之。”10月1日又记:“上课:心理学。第一课讲师Prof.Titchener为心理学巨子之一,所著书各国争译之。”[]我们下文再讨论“美术史”和“意大利艺术史”这两个课程名称,但显然表二记载的这两科任课教师并不准确;此外,“心理学1”科目下的“哲学入门”这个课程名称也颇令人费解。江勇振先生说“心理学1”是“提区纳教授跟另外几位教授合教的”,胡适自己也说第一课教师是提区纳教授,这意味着该课程还有其他教师授课,然而即便是几位教师合开的课,也应该是提区纳教授与时任康奈尔哲学系心理学助理教授的韦尔德、博林、福斯特以及讲师鲁克米希 []等人合开的,而不可能是哲学教授梯利和炯司先生。
胡适在美国留学7年,《留学日记》只记了5年左右,缺1910年8月至12月、1911年11月至1912年8月的内容,1913年1月至9月间也只记了4月份的一篇日记,他在康奈尔大学5年,日记大约只记了3年。这3年的日记里,提到选修课程和任课教师等内容的,只有1911年2—10月中的少数几处。1911年2月15日和8月29日日记提到气象学教授威尔逊、6月1日提到生物学教授倪丹先生,[]均与表二中的记载一致。9月30日记“上课。听Prof. Strunk讲‘Tintern Abbey’甚有味”,10月2日又记“听Prof. Northup讲英文,谓欲作佳文,须多读书”。这里的斯特伦克教授(Prof.Strunk)即表二中1910—1911学年给他上过两个学期“英文1:入门”的那位教师,而诺瑟普教授(Prof.Northup)在表二中并没有提到。斯特伦克教授这节课讲的是18—19世纪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的诗歌《丁登寺旁》(TinternAbbey);根据康奈尔大学文理学院的课程大纲,诺瑟普时任英文系助理教授,胡适日记中记载他讲的并非诗,而是文。那么,对照表一和表二,这两门课就应该是“英文38b:18世纪诗歌”和“英文2:19世纪散文”。10月6日胡适又记:“自今日为始,辍读演说及英文诗二课,而留英文散文一科。”[]他这几个月日记里的日期旁边都注明了星期几,10月6日还曾记“今日为中秋节”,对照1911年的日历,他所记载的日期并没有错,这说明他的日记是原始记载,出版时并未调整过日期,况且他也没有必要对这些日记的日期进行调整。1911年9、10月份是胡适进入康奈尔大学的第三个学期,然而根据表一,这学期他并没有选修英文课,表一中“英文2”和“英文38b”均被登记在1912年春学期,与日记所记不吻合。根据表二,“英文38b”的任课教师是门罗博士,而非斯特伦克教授。那么,合理的解释就是,胡适在1911年秋学期本来选修了斯特伦克教授的“英文诗”和诺瑟普助理教授的“英文散文”,后来由于课业太重,便放弃了斯特伦克教授的“英文诗”,1912年春学期又续修了门罗博士的“英文38b:18世纪诗歌”,而诺瑟普助理教授的“英文散文”应该就是“英文2:19世纪散文”,这门课是胡适1911年秋学期开始选修的,但表一中仅登记了1912年春学期的成绩。江勇振先生在《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 璞玉成璧)中把这两门课记在1912年第二学期,即1912年秋学期,应未及辨正周质平先生提供的成绩单和胡适《留学日记》中的相关记载。
1915年5月归国前夕的胡适
胡适1911年的日记仅记到10月30日,且内容极为简单,无法为我们提供更为详尽的信息。康奈尔大学胡适选课情况的原始档案已很难查找,除上述材料外,唯一可以参考的资料,就是《康奈尔大学校刊》中各学年的课程大纲了。《康奈尔大学校刊》恰好是在胡适入学的那一年(1910年)创刊的,主要发布学校的通知、各院系的通知和课程公告、暑期班课程公告、入学和获得奖学金的试卷范本,以及各种奖学金的介绍等内容,各学院每年都有1—2期专刊。各学院专刊上的课程大纲中,均列出了全校公选课和本学院专业课科目名称、课程编号、课程名称、课时(学分)、任课教师,以及对课程内容和必读书目的简单介绍。其中,公选课为不同院系所开,例如英文课,就是由文理学院开设的,但全校学生都可以选修,因此这些课程在各学院的专刊上都是相同的;另外一些相对专业的课程,只有部分相关院系的学生可以选修,例如建筑学院的某些专业课,只有建筑学院和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可以选,其他学院的学生若要选修该课程,则须得到所在学院的同意并备案,才能取得学分;再如胡适1911年10月2日日记中曾记载:“经济学第一课宣言农学院二年级生不许习此课,以人太多故也。”[]当然还有一些只有高年级学生才能选修的课程,低年级的学生不能选修。在《康奈尔大学校刊》创刊最初两年,各学院专刊的编辑体例还不够统一,发布的课程信息也不全面,如农学院1910年9月和1911年2月发布的课程大纲里就未列出英文和德文课程,直到1911年10月发布的课程大纲里才补充了这两门课,但这两门课都是由文理学院开设的,我们可以从同一年的文理学院课程大纲中去获取相关信息。由于每年都会有教师调动、休假、退休或其他特殊情况,各学院每学年都会对部分课程进行调整,因此每学年发布的课程名称和编号都会有一些变化。了解这些情况,我们在比较《康奈尔大学校刊》课程大纲中的信息与表一、表二及胡适《留学日记》中的相关记载时,才能不出差错。
由于胡适1910—1911年选修的农学课程与本文考证的问题无关,我们这里不作探讨,表二中的记载与《康奈尔大学校刊》中的课程大纲不符的,我们将在数据汇总时直接纠正,不再另作说明;表二中的记载与胡适《留学日记》和《康奈尔大学校刊》中的课程大纲一致的,也无需讨论。以下需要着重辨析的,是上述几种材料中记载不一致的地方,以期求得胡适在康奈尔大学选课情况的完整信息。确定了胡适在康奈尔大学各学期的选修课程,我们才能根据课程大纲中的说明和必读书目等信息,并结合《留学日记》里的记载,来考订他那些课业论文手稿的写作时间。
现在我们来逐年考订胡适1910—1915年各学期的选修课程。
首先是1910—1911学年的“英文1”和“德文1、2”两科。如前所述,本学年胡适在康奈尔大学农学院读书。根据表一,这两科都是一学年的课程;表二则注明“英文1”课程名称是“入门”,任课教授是斯特伦克,“德文1、2”分别为“初级德文”和“第二学期德文”,任课教授都是斯塔夫。虽然1910年9月和1911年2月出版的《康奈尔大学校刊》农学院课程大纲中均未列出这两科的课程名称和介绍,但由于这两科都是文理学院开的公选课,我们从1910年5月出版的“文理学院课程说明1910—11”中可以找到完整记载:“英文1”为“入门课程”,任课教师为斯特伦克教授和助理教授普莱斯考特、亚当斯等人;表二中“德文1、2”的课程名称无误,但“德文1”任课教师为蒲柏助理教授、辛内克尔先生和安德鲁斯博士,“德文2”任课教师为辛内克尔先生、安德鲁斯博士和助理教授波希等人。江勇振先生在《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 璞玉成璧)中介绍这两门课时,用的是1912学年度的课程大纲,内容与1910年的课程说明稍有不同。
1911—1912学年度,根据表一,他在1912年春学期选了“英文2”“英文38b”“政治学51”“哲学3”“哲学6”“哲学8”等6门课。根据表二,“英文2”为“19世纪散文”,任课教师不详;“英文38b”为“18世纪诗歌”,任课教师为门罗博士;“政治学51”为“经济学入门”,教师为卡默勒教授;“哲学3”为“逻辑学”,教师为克雷登教授和炯司先生;“哲学6”为“道德观念及其实践”,教师为梯利教授;“哲学8”为“文艺复兴”,教师为哈蒙教授。前文已经说过,根据《留学日记》,“英文诗”和“英文散文”本为1911年秋学期所选,但由于这学期“每日俱有实验课”,时间“竟不暇给”,所以“辍读演说及英文诗二课,而留英文散文一科”。根据文理学院1911—1912学年的课程大纲,“英文2:19世纪散文”为一学年课程,由助理教授亚当斯、柯克先生和皮克博士合开,[]尽管课程大纲中未提到诺瑟普助理教授,但根据胡适日记,诺瑟普显然也讲授过其中部分内容。这门课每学期3学分,胡适只拿到了1912年春学期的学分,至于1911年秋学期的这门课他是否也没修完,则不得而知。“英文38b:18世纪诗歌”也是一学年的课程,胡适放弃了1911年秋学期斯特伦克教授的课,1912年春学期又续修了门罗博士的同一门课。
1912年春学期胡适已转入文理学院,根据《康奈尔大学校刊》“文理学院课程说明1911—12”,这学期的“政治学51:经济学入门”任课教师为威尔科克斯教授,而非卡默勒教授;表二中“哲学3:逻辑学”无误;“哲学6:道德观念及其实践”为梯利教授和炯司先生合开的课,而不是表二记载的梯利教授一人所开;“哲学8”也并非表二中哈蒙教授的“文艺复兴”,而是艾尔比教授的“19世纪哲学和文学的关系”。艾尔比教授的这门课只有1学分,但表一中没有记学分,分数记录也不够清晰。表二中1911—1912学年的课程记录应该是根据“文理学院公告1912—13”整理的,因为“文理学院公告1912—13”中的各科课程名称和任课教师均与表二相同,表二之所以把胡适1911—1912学年的课程记成了“1913—1913”学年,显然也跟它用错了文献有关。那么,表二采用“文理学院公告1912—13”中的数据来记载胡适1911—1912学年的课程,除了它记错了年份、用错了文献外,是否还有另一种可能,即1911年6月15日《康奈尔大学校刊》发布了“文理学院课程说明1911—12”之后,到9月份开学前文理学院又对课程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课程大纲刊登在“文理学院公告1912—13”上了?因为接下来的1912—1913学年的课程就出现了这种情况。但这个假设并不成立,因为表一中有一条数据可以帮助我们确定1911—1912学年用的就是“文理学院课程说明1911—12”中的课程大纲,而非“文理学院公告1912—13”中的课程大纲。这条数据就是,表一记载的“政治学51”为5学分,跟“文理学院课程说明1911—12”中威尔科克斯教授的这门课完全相符;而在“文理学院公告1912—13”中,卡默勒教授则计划开设两门“经济学入门”课,一门是“政治学51a:经济学入门”,这是一学年的课程,每学期3学分,另一门是“政治学51b:经济学入门”,这是第一学期的课程,5学分。[]胡适选的“政治学51”虽然与卡默勒教授的后一门课学分数相同,但却是1911—1912学年第二学期选修的课,时间上与卡默勒教授的课程计划不吻合。因此表二中1911—1912学年的课程记载并不准确。事实上,“文理学院公告1912—13”中卡默勒教授的这个课程计划后来并未执行,1912年9月开学前,康奈尔大学文理学院修改了课程大纲,卡默勒教授的这两门课并没有出现在修改后的课程公告中。若不辨清这些问题,我们就不仅会误以为“英文2:19世纪散文”只是1912年春学期的课,也会误以为“哲学8”就是哈蒙教授的“文艺复兴”,因而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它与胡适“中国的文艺复兴”思想的关系。江勇振先生根据周质平先生提供的成绩单和《康奈尔大学校刊》“文理学院课程说明1911—12”中的课程大纲来介绍胡适1911—1912学年第二学期的哲学课程时,却把它说成了1911年春天的课程,并且漏掉了“哲学8”这门课。
1912年暑期班胡适共选了4门课,根据表一,分别是“演讲A”“历史学C”“历史学D”“财政学F”。根据表二,“演讲A”为“公共演讲”;“历史学C”为“大英帝国发展史”;“历史学D”为“拿破仑时代”;表一中的“财政学F”,表二则记为“政治学F:财政学”。根据《康奈尔大学校刊》1912年暑期班公告,表一和表二中的“演讲A”“历史学C”和“历史学D”均无误,但表一和表二所记的“财政学F”均不准确,应为“经济与社会科学F:财政与税收”,这门课是卡默勒教授所开。
1912—1913学年的课程,各种资料记载不合之处甚多,需要小心辨正。根据表一,1912年秋学期胡适选修了“心理学1”“哲学4”“哲学5”“哲学7”“政治学62”“政治学53a”以及“建筑学30”等7门课,1913年春学期继续选了“哲学5”和“法文1”“英文41”“英文52”“政治学53b”等5门课,其中,“哲学5”是一学年的课程。根据表二,“心理学1”为梯利教授和炯司先生合开的“哲学入门”,“哲学4”为哈蒙教授的“艺术:哲学与历史概论”,“哲学5”为梯利教授和炯司先生合开的“伦理学”,“哲学7:文艺复兴”也是哈蒙教授开的,“政治学62:企业管理原理”和“政治学53a:政治制度”两门都是精琪教授的课,“建筑学30”是古特塞尔教授开的“意大利艺术史”,“法文1”是斯塔夫教授的“初级法文”,“英文41”是亚当斯助理教授的“1642年的戏剧”,“英文52”是诺瑟普助理教授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诗歌”,“政治学53b”又是精琪教授开的“比较政治学”。
参照《康奈尔大学校刊》“文理学院公告1912—13”中的记载,情况就变得相当复杂:第一,这学年没有“心理学1”这门课,也没有梯利教授和炯司先生合开的“哲学入门”;第二,“哲学4”与表二相符;第三,“哲学5”为克雷登教授的“哲学史”,而不是表二所记的“伦理学”;第四,“哲学7”为梯利教授与炯司先生合开的“伦理学”,而不是哈蒙教授的“文艺复兴”;第五,“政治学62”和“政治学53a”与表二相符;第六,“建筑学30”不在“文理学院公告1912—13”中,应为跨院系选修课,表一后面的备注页中记有1912年10月1日学院同意选修的备案信息,参考同年的建筑学院课程公告,这门课应为菲尔普斯助理教授所开的“绘画与雕塑史”,而非古特塞尔教授的“意大利艺术史”;第七,“法文1”课程并未刊登在各学院的课程公告中,而是刊登在《康奈尔大学校刊》“学校综合通知”里,根据《胡适口述自传》记载,他的法文老师就是给他讲《圣经》课的康福教授,而非表二中的斯塔夫教授。第八,“英文41”“英文52”和“政治学53b”均与表二相符。然而根据《留学日记》,胡适提到的1912年秋学期选修课程中,仅“哲学史”、“美术哲学”和“伦理学”与上述记录相符,但均未记任课教师,“美术哲学”应该就是哈蒙教授的“艺术:哲学与历史概论”,而其他课程要么他没有提到,要么所记与表二和“文理学院公告1912—13”中的记载均不相符。《留学日记》里提到布劳纳先生的“美术史”课程、提区纳教授的“心理学”课程,以及“美国政治”和“美国政党”两科(《胡适口述自传》中曾详细介绍过,这两科的任课教师为康奈尔大学政治系1912年新聘的山姆·奥兹教授)[],然而这几门课程都没有出现在表二和“文理学院公告1912—13”中,可见这两份材料中的记载都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