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密,曾因故意伤害罪获刑,有前科,吸毒。2016年4月13日,吴某密无证驾驶一辆套牌白色荣威车,在海口市美兰区博爱北路东门市场一宠物店买宠物。因该车违章乱停,执勤的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美兰大队的执法人员邱某某将其查获。邱某某要求吴某密出示驾驶证等证件,吴某密为逃避处罚,强行将车开走逃离现场。交通协警员蔡某某遂驾驶摩托车追赶,追上吴某密。蔡某某下车拦在吴某密车前。吴某密没有停车,将蔡某某顶撞到轿车引擎盖上后继续驾车逃离。为躲避追捕,吴某密以80到100多公里的时速在长堤路、滨江路上超速行驶,至滨江路一处蔡某某跳车离开。经鉴定,蔡某某伤致左膝关节损伤,损伤属轻微伤。
看着身后警车一路追捕,吴某密打电话给了海口某修理厂的修车工郑某省(另案处理),郑某省是将这辆白色荣威荣威轿车租给吴某密的人。吴某密让郑某省开车前来海瑞大桥附近挡住追赶的警车以让其逃离。之后,吴某密途中频繁超车、随意变道、逆向行驶,直到郑某省驾车来到海瑞大桥附近帮其拦住警车后逃脱。
吴某密驾驶该辆白色荣威牌轿车至灵山镇,将无证驾驶被查、冲撞交警人员并逃跑的事情告诉男友吴某冠(另案处理),后通过电话叫郑某省取回该车,并由吴某冠与郑某省见面并处理该车交接事宜。郑某省、李某某(另案处理) 一起赶到该车停放处与吴某冠见面,将该车假车牌拆下,换上另一车牌,后由李某某将该车开回海口市某汽修厂停放。
案发后,吴某冠开摩托车带吴某密辗转改变住处以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捕。2016年5月1日,吴某冠带吴某密借住陈某某(另案处理)位于灵山镇后堀村的住处。同年5月5日,吴某密在后堀村被公安机关抓获。
同年5月6日,吴某密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决定刑事拘留,后因怀孕被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