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个关于职场中怀孕女职工被裁员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案例,并介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产假工资新标准。文章还讨论了关于战略性怀孕、公司裁员怀孕女职工需付出的代价以及产假天数计算等问题。最后,文章提供了关于产假工资支付和天数计算等方面的详细解答。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怀孕女职工被裁员案例及法律解读
介绍了一起怀孕女职工被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并详细解读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
关键观点2: 战略性怀孕的讨论
提及了现在职场上有人为了保住工作而选择怀孕的现象,并讨论了这种做法的无奈选择背后的原因。
关键观点3: 产假工资新标准及相关规定
介绍了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工资的新标准及相关规定,包括补休和工资支付等内容。
关键观点4: 产假的天数和计算方式
详细解释了产假的天数以及计算方式,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规定、各地奖励天数和按自然日计算还是工作日计算的讨论。
关键观点5: 产假期间工资支付问题
介绍了产假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问题,包括如何支付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的计算和支付等问题。
正文
被裁当天得知自己怀孕
被人事通知撤消裁员,是好事吗?
在现在的职场大环境下,裁员这件事总是悬在每个员工头上。有的人希望自己被裁,有的人又担心自己被裁,但有的人却不知道该不该被裁。
这不,小编最近就在互联网上看到了。
某大厂女员工本来都要被公司裁了,但又因查出怀孕被剔除裁员名单了,她表示心情很复杂,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伤。
图中的这位女生是意外怀孕让自己保住了工作,但是现在也有很多人是为了保住工作而怀孕,也就是“战略性”怀孕,这种情况好像现在也并不少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如果辞退怀孕女职工,具体的赔偿标准是:2N赔偿金(月平均工资*公司工作年限*2倍)+三期工资(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社保补偿。
所以说那些用怀孕保住工作的人,可能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吧。
大家对这事是怎么看的?欢迎评论区留言~
【基本案情】
女子颜某与成都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2021年1月颜某怀孕,同年4月25日,她却收到了公司的辞退通知。双方沟通无果,颜某遂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委裁决】
颜某所在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1、关于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成都某科技公司在颜某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已被生效判决予以否定性评价,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故应向颜某支付赔偿金。
颜某入职成都某科技公司八个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以劳动者每月应得的工资为基数,因此成都某科技公司应当向颜某支付其个人两倍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关于工资损失的认定
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已于2021年4月解除,且法院已支持颜某主张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故颜某要求公司支付2021年4月-10月期间的工资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3、关于生育保险待遇损失的认定
从颜某提交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可以看出,颜某未达到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12月,不满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据了解,颜某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生育津贴参照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照其产假前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颜某于2021年10月剖宫产,生育享受产假158天,其生育津贴应以颜某产假前平均工资为基数,再结合产假天数进行计算。
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六千余元,赔偿生育保险待遇损失一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因此,如果大家遇到了怀孕被公司辞退的事,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24年9月3日第十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期正式公布,该《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该《规定》中有多条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工资新标准:
一、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孕期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这包括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劳动,如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在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和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当女职工有流产先兆或者习惯性流产史的,根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安排休息或者调整劳动岗位;
二、女职工产假未休满,需要安排补休或支付200%的工资
《规定》中第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致使女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未满规定天数的,应当安排补休;
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应休未休产假、休假天数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工资报酬。
这里需要注意一个关键词:“确因工作需要。”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确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女职工未休完产假的,女职工的产假可以补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则需要按照休假天数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但是,如果是女职工自愿提前结束产假时间并返岗工作,还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吗?
对于女职工“提前返岗”或相关休假安排的处理,用人单位一般是根据女职工的实际意愿和具体需求,同时结合单位的管理及运营需要,进行全面且细致的评估,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合理的安排。
在法律上,暂时没有关于女职工自愿提前结束产假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规定。综合各地关于产假期间提前上班的案例,法院的基本观点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申请变更假期,提前上班,系其自己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女职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产假期间提前上班的补充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产假的天数是:98天+各地奖励天数。
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有“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14周即98天。
随着各地计生条例的修改,产假有所延长,具体可查看下表:
关于产假需要注意两点:
一、产假工资怎么支付?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其中,对女职工产假工资计算的标准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二、产假天数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产假天数是按自然日计算还是工作日计算,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产假是基于女职工生育后身体恢复需要而设定的假期,而女职工身体恢复需要的时间长度应当是一致的,以自然日计算为宜,不考虑其中的工作日或者法定节假日。
有些地区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以各地区实际文件为主。
版权信息 | 来源:人力葵花(ID:kuihuahr),本文由薪人薪事企小薪编辑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后台。
薪人薪事全国HR聚集地
已有200000+HR!
加入与沃尔沃、联想、华为、美的、字节
等HR一起交流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