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客帝国
超过30万法律精英的专业社群,每天推送"有用的实务干货",分享各领域权威法律资讯、精准解读法律、有效解决具体法律问题;为作者打造高端传播平台、为读者提供优质内容分享及高品质法律咨询。关注并回复数字: 9 ,可交流、合作、咨询。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  ·  一份“纠纷到我为止”的暖企裁判 ·  昨天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和 ... ·  2 天前  
最高人民法院  ·  快来帮帮小王,这些消费陷阱你也可能遇到!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法客帝国

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研讨班|(最高院法官+清华大学)

法客帝国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3-03 12:22

正文

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研讨班

与公司法有关的最新最重要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系统学习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   立项号:1790810004


2017年3月17-19日(三天)

北京·清华大学


一、办学目的:


富裕的大公司的力量富可敌国,公司制度作为现代社会的伟大发明之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动力,能够激发投资热情,防范无限责任风险,极大的促进经济发展!


在这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年代,要想获得创业的成功必须先掌握娴熟的公司法技巧。公司法作为法律领域较为深奥难懂的分支学科,很多创业者不懂公司法,尤其是不懂得如何设计股权结构设计,对公司治理更加不懂。部分律师和公司法务对于部分冷僻深奥的公司法问题也是一知半解。


为了帮助创业者熟练掌握公司法和公司治理,为了帮助广大律师和公司法务人员理解和熟练运用公司法,清华大学特举办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研讨班。

二、培训内容(后附详细课程体系,均是现场教学):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审判实务与疑难问题解析

2、公司治理及公司控制权相关法律问题

3、公司并购法律实务

三、培训对象:


律师;公司法务;关心公司治理和公司控制权的董事长、总裁等;创业者。


四、时间地点


每次研讨班课时16学时。共计在全国主要城市巡回讲学,计划共计举办12次巡回研讨班。本期课程时间和地点:

  • 时间: 2017年3月月17日报到,18日和19日学习 (周末连续两天,若司法解释出台时间有变化则相应调整)

  • 地点: 清华大学(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主讲嘉宾:


本期研讨班至少包括如下主讲嘉宾

  • 主讲嘉宾1: 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公司法领域权威专家、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法学博士

  • 主讲嘉宾2: 公司法领域资深律师,实务专家,专注研究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相关法律问题及公司并购法律实务,多部相关著作出版

六、学业认证:


学院完成全部课程,由清华大学统一颁发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学习证书,加盖“清华大学继续教育证书专用章”钢印和公章,证书号可登陆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站查询,网址: http://thtm.tsinghua.edu.cn

七、报名费用:


本期学费2880元/人(含16个课时的学习、课程讲义、结业证等,开具清华大学正式票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人以上同时报名一次付费的可享八折优惠)

八、支付方式:


转账付款后 请将银行汇款凭证微信发送给课程联系人张老师(电话/微信:138-1019-4322)

  • 户名: 清华大学(908)

  • 开户行: 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 账号: 0200004509089131550

汇款用途务必请注明“公司法高级研修班”


九、咨询联 系:


  • 系人:张老师

  • 座机:010-59449968

  • 手机/微信:13810194322

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咨询与投诉热线:400-818-0909

课程体系和大纲

(以现场教材为准)


(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案件,100个真实判例为真实背景、丰富的素材介绍如下问题:


1、隐名股东等五种特殊情况下股东资格的认定

2、公司章程如何对会议通知做个性化设计

3、股东可否不开会直接作出决议

4、如何认定50%表决权的股东作出的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5、董事会的法定职权可否由股东会行使

6、股东会、董事会由谁召集

7、认定公司决议无效的12种情形

8、不能认定为公司决议无效的4种情形

9、确认公司决议有效的前提

10、请求撤销公司决议的8种情形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