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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研讨班|(最高院法官+清华大学)

法客帝国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3-03 12:22

正文

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研讨班

与公司法有关的最新最重要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系统学习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   立项号:1790810004


  2017年3月17-19日(三天)

北京·清华大学


一、办学目的:


富裕的大公司的力量富可敌国,公司制度作为现代社会的伟大发明之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动力,能够激发投资热情,防范无限责任风险,极大的促进经济发展!


在这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年代,要想获得创业的成功必须先掌握娴熟的公司法技巧。公司法作为法律领域较为深奥难懂的分支学科,很多创业者不懂公司法,尤其是不懂得如何设计股权结构设计,对公司治理更加不懂。部分律师和公司法务对于部分冷僻深奥的公司法问题也是一知半解。


为了帮助创业者熟练掌握公司法和公司治理,为了帮助广大律师和公司法务人员理解和熟练运用公司法,清华大学特举办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研讨班。

 

二、培训内容(后附详细课程体系,均是现场教学):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审判实务与疑难问题解析

2、公司治理及公司控制权相关法律问题

3、公司并购法律实务

 

三、培训对象:


律师;公司法务;关心公司治理和公司控制权的董事长、总裁等;创业者。

 

四、时间地点


每次研讨班课时16学时。共计在全国主要城市巡回讲学,计划共计举办12次巡回研讨班。本期课程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7年3月月17日报到,18日和19日学习(周末连续两天,若司法解释出台时间有变化则相应调整)

  • 地点:清华大学(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主讲嘉宾:


本期研讨班至少包括如下主讲嘉宾

  • 主讲嘉宾1: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公司法领域权威专家、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法学博士

  • 主讲嘉宾2:公司法领域资深律师,实务专家,专注研究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相关法律问题及公司并购法律实务,多部相关著作出版

 

六、学业认证:


学院完成全部课程,由清华大学统一颁发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学习证书,加盖“清华大学继续教育证书专用章”钢印和公章,证书号可登陆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站查询,网址:http://thtm.tsinghua.edu.cn

 

七、报名费用:


本期学费2880元/人(含16个课时的学习、课程讲义、结业证等,开具清华大学正式票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三人以上同时报名一次付费的可享八折优惠)

 

八、支付方式:


转账付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证微信发送给课程联系人张老师(电话/微信:138-1019-4322)

  • 户名:清华大学(908)  

  • 开户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 账号:0200004509089131550

汇款用途务必请注明“公司法高级研修班”

 

九、咨询联系:


  • 系人:张老师

  • 座机:010-59449968

  • 手机/微信:13810194322

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咨询与投诉热线:400-818-0909

课程体系和大纲

(以现场教材为准)


(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案件,100个真实判例为真实背景、丰富的素材介绍如下问题:


1、隐名股东等五种特殊情况下股东资格的认定

2、公司章程如何对会议通知做个性化设计

3、股东可否不开会直接作出决议

4、如何认定50%表决权的股东作出的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5、董事会的法定职权可否由股东会行使

6、股东会、董事会由谁召集

7、认定公司决议无效的12种情形

8、不能认定为公司决议无效的4种情形

9、确认公司决议有效的前提

10、请求撤销公司决议的8种情形

11、请求确认公司决议不存在的4种情形

12、请求确认未形成有效决议的4种情形

13、对于有瑕疵公司决议的追认的4种情形

14、决议无效、撤销、不存在、未形成有效决议的法律后果

15、是否可以请求确认章程无效

16、未形成决议,能否提起公司决议效力之诉

17、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决议效力可否参照公司法

 

(二)股东知情权案件,100个真实判例为真实背景、丰富的素材介绍如下问题:


1、证明股东身份是行使股东知情权的前提

(1)一般情况下如何认定股东身份

(2)外商投资企业如何认定股东身份

(3)隐名股东可否行使股东知情权

2、非公司制的企业是否存在股东知情权

3、抽逃出资的股东可否行使知情权

4、前股东是否有股东知情权

5、诉讼期间被解除股东资格是否影响股东知情权

6、股东提起知情权诉讼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7、行使股东知情权可否委托代理人

8、阻碍知情权实现的7个理由

9、股东知情权诉讼判决公司提供资料的范围、时间、地点

10、股东知情权可否查阅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11、股东有不正当目的并拒绝查阅的举证责任主体

12、如何证明股东有不正当目的并拒绝提供查阅

13、董事、高管是否负有对无法查询文件资料的赔偿责任


(三)利润分配请求权案件,100个真实判例为真实背景、丰富的素材介绍如下问题:


1、发起人是否可以请求分配设立中公司的利润

2、公司有盈利是否就必须分红

3、股东间协议能否作为分配利润的依据

4、分红是否一定要按出资比例

5、隐名股东可否直接请求公司分红

6、股东可否请求公司提前分红

7、利益分配请求权的诉讼主体

(1)请求分配利润原告资格的认定

(2)请求分配利润被告资格的认定

8、行使利益分配请求权需包含哪些要件

9、利益分配请求权判决的效力范围与执行问题

10、其他问题

(1)单独向个别股东分红如何处理

(2)公司能否以现金不足为由拒付股东应得利润

(3)利润分配请求权案件的准据法认定问题


(四)优先购买权案件,100个真实判例为真实背景、丰富的素材介绍如下问题:


1、一股二卖时如何确定股权归属

2、为取得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3、应审批而未审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4、股权转让的受让人何时取得股权

5、股东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

6、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时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

7、如何认定“同等条件”

8、能否主张优先购买部分股权

9、书面通知应包含哪些内容

10、如何认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

11、未在行使期间内主张优先购买权如何处理

12、股东放弃转让如何处理

13、损害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14、损害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其他股东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

15、未进场交易的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16、公司章程可否约定禁止股权转让


(五)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案件,100个真实判例为真实背景、丰富的素材介绍如下问题:


1、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

2、控股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殊要求

3、隐名股东可否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4、公司已起诉后,股东还能否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5、公司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主体

(1)如何认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

(2)如何认定请求分配利润的被告资格

(3)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

6、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管辖与准据法的认定

7、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包含哪些要件

8、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情况紧急”

9、母公司股东可否代表子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10、公司清算时如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11、公司僵局时的股东代表诉讼问题

12、其他法律问题

(1)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调解协议是否需经股东会同意

(2)前股东能否提起侵权之诉

(3)股东能否代表公司提出执行异议

(4)股东代表中外合资企业提起诉讼是否需向董事会履行前置程序

(5)集体所有制企业成员能否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6)外国公司的股东能否在中国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7)监事会(监事)提起公司直接诉讼的法律问题

(8)法定代表人侵害公司利益时的股东代表诉讼问题


报名方式:


  • 报名咨询:010-59449968、13810194322张老师

  • 报名方式1:编写“姓名+机构名称+职位+人数+手机”发送短信至13810194322

  • 报名方式2: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