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江苏省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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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消有话讲 | 用户服务协议暗藏“陷阱”?发布≈免费的、不可撤销的许可,你能接受吗→

江苏省消保委  · 公众号  ·  · 2024-12-20 16:41

正文

在社交平台发布点滴生活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日常,很多综合类平台收集到了海量数据,图文以及音视频等应有尽有。随着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和版权意识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自己发布的内容,将会被平台如何使用。

近日, 小红书APP 更新了用户服务协议,其中4.2条关于“ 用户内容及信息授权 ”的规定再度引发舆论热议。根据协议内容, 对于用户发布的内容,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小红书公司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改编、表演或制作派生作品,甚至可以使用其他技术手段将其纳入其他作品。 其实,早在2023年,多位“画手”认为Trik未经授权使用用户原创作品作为训练数据,将社交平台小红书的主体公司及小红书Trik软件主体公司诉至法院,该案也涉及了这一条款的规定。本次更新再度将不少消费者的目光引回该条款,引发消费者对于自己发布内容权属的担忧,担心自己的照片、经历等个人信息会被过度使用,甚至被“投喂”AI,致使出现照片被“换头”、经历被挪用改编等情形。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第七条之规定,“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形式多样,不乏可识别的自然人的各种信息。上述用户协议中,“ 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 ”的表述相对笼统, 模糊化的表达涵盖了日后可能出现的个人信息新的处理方式,而无需再次和消费者索取授权,扩大了平台的权利,难以达到法条中公开透明的要求,个人信息处理的方式和范围也没有明晰。 且协议中“ 不可撤销的授权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的规定相悖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平台增强公平意识。一方面,平台与消费者应当互惠互利,平台拥有海量数据优势,有助于进一步发展新技术,但是更应当注重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平衡新技术和用户利益,实现“科技向善”。在另一方面 ,对于用户协议的制定应当公平合理,对于关乎用户重要权利义务的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平台优化用户协议展示界面,以简明扼要的文字、直观的图文等多种方式灵活表达用户协议内容,便于消费者全面、准确了解相关内容。

省消保委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意识和维权意识,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时,妥善处理个人信息,通过匿名、打码等多种方式去除个人特征,或写明授权范围或加上水印,避免个人信息被不合理使用。此外,对于用户协议不要一扫而过,重点关注提示内容,全面了解自己同意事项。

作者:(欧欧)江苏省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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