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代的计算机数据一定要存盘,不然一死机整个文档都会不见,我连续几天熬夜加班,小眼昏花、神志不清,什么也没存,停电的当下,加班一周努力的三万字,就这样从眼前消失!
我真的急死了!我不怕停电,可是一想到社长拿不到稿子,转过头来瞪着我开骂的画面,我就吓得一愣。我知道哭也无济于事,马上拿起旁边充好电的笔记本电脑,在黑漆漆的办公室里,咬着牙重新把三万字一个一个敲回来,直到早上八点。
这份坚持的傻劲,其实不断在我的职场生涯中出现。
记得有天晚上大约十一点多了,我一个人在办公室里振笔疾书,写到一半,突然听到警铃大作,我想大概是它坏了或测试吧,完全没有要理会的意思,继续写不停。之后又听到消防车鸣笛而来,至少聚集了五六部停在电视台楼下,但当时我正文思泉涌,不肯放弃地继续写,直到消防队员冲上十二楼办公室,我总算站起来,问说:“请问究竟是哪里失火啊?”消防员分析失火地点在十四楼,准备要往上冲,可是我一听说距离有“两层之远”,便回答:“那这样好不好,等一下快要烧到十二楼之前,请告诉我一声,我现在写稿写得正顺,不想离开座位,拜托喔!”
后来,我一样是利用下班之后写作,常常等不及卸妆,一下节目就开计算机把刚才有趣的访问化成文字。一次写到忘我,抬头突然看见同事,吓了一跳说:“什么东西忘了回来拿吗?”
同事一脸惊讶地说:“小姐,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啊,早班同事已经来上班了啦!你写得也太认真了吧!”我往窗外一望,太阳已经出来了,学生戴着橘色的帽子正在过马路上学了。窗玻璃上反射出来的我,还是昨晚的大浓妆,而且已经糊成一团。
当时每次跟同学聚会,他们听到我工作时间比人长,经常没日没夜,薪水也没有比别人多还要扣税,常常劝我赶快换工作。可是我一点也不想,反而告诉自己:“换工作可以,可是绝不能因为做不下去,没有好表现而换!”
而且工作多苦都没关系,只要能学到东西,一切都有代价。既然想学,三五个月只能学到皮毛,绝对不会挖到精髓。当时看很多同学遇到困难就换工作,太辛苦也换,最后换成习惯,永远觉得错的都是老板,累积了一张难看的履历,每份工作都熬不过一年半载。
不知是哪儿来的志气,我期许自己第一份工作一定要做满两年!觉得这样代表不管多难多累,都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当时还做梦:一定要做个“逆转胜”的新鲜人,让老板刮目相看,最好最后因为工作表现好被挖角,让老板“求”我不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