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在各地市征求意见。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从 2020 年初中起始年级起,全省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 " 两考合一 "。学业水平考试由地市为单位组织命题、施考,可单独命题也可联合命题。
科目:13 门课程必考四科、选考三科
考试科目——
成绩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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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外语(含口语、听力)、体育与健康 4 门科目成绩
按分数呈现,计入中考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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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 6 门考试科目,学生可以选择 3 门(其中理化类、文史类至少各选一门)
按分数呈现计入中考总分,其余未选科目按等级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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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科目,按等级形式呈现,根据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测评并确定其等级。
按等级呈现的科目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 及格 " 以上允许报考省市示范高中。各科目分值以及等级分数之间换算关系由地市确定。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记录学生各方面发展状况,
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公民素养、学业水平和学习素养、身体和心理健康水平、兴趣特长及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动手能力等方面
的实际情况,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学生学习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考查范围。
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升学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具体方式做出规定。
改革考试内容与形式,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加强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领。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改革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