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西南政法大学
推送校园信息,传播西政动态,为全校师生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
目录
51好读  ›  专栏  ›  西南政法大学

让老物件讲好西政发展新故事!校史物件征集需要您的参与~

西南政法大学  · 公众号  ·  · 2024-10-23 18:00

正文

为全面展示西南政法大学发展历程和成就,更好地挖掘、搜集宝贵的校史资料,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校史展览馆建设,并在综合实验楼筹建立德树人展厅,同时筹备各类专题展,即日起,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学校各历史阶段的文献、档案、照片、音像等各类校史资料。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

西南政法大学宝圣湖校区


一、征集范围



学校建设发展各个历史阶段,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典型代表性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内容



(一)文本资料

1.反映学校各历史阶段的筹建、更名、发展的批文、文件、报刊、信函、笔记、文稿等。

2.学校各历史阶段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以及重要嘉宾等来校参观、视察、检查、调研、讲演等时的留言簿、签到簿、题词、赠言、手迹、书信、电报、贺信等文本材料。

3.学校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等记录性、回忆性、访谈性及专题调研等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文本资料。

4.学校发展历程中教师的教学、科研以及重要成果等文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讲义、手稿、教案、试卷、记分册、教学笔记、教研会议记录、刻印的资料、学生作业本、笔记及师生往来信件)等。

5.学校各历史阶段印发的各类刊物及学校教师编写的有较高价值的教材、专著、译著等文本资料。

6.学校各历史阶段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师的个人照片,聘任书、证书,论著、手稿、获奖材料等的原件等。

7.学校各历史阶段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载体。

8.其他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文本资料及实物。


(二)影像资料类

1.学校各历史阶段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以及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视频或照片,尤其是从建校开始不同时期校园的全景性或者标志性建筑的照片。

2.学校各历史阶段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调研、讲话等视频或照片。

3.学校各历史阶段重要学者来校讲学、讲座、学术交流等视频或照片。

4.学校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重要人物以及各方面重要活动的视频或照片。

5.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用于教学、科研、实验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设施等照片。

6.学校各历史阶段著名校友在工作岗位上取得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事迹的视频或照片。

7.其他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视频或照片。


(三)实物资料类

1.学校各历史阶段的印章、校徽、徽标、纪念章、匾额和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

2.学校各历史阶段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策划书、读书笔记以及各类票证(如学生证、借书证、毕〈结〉业证、学位证、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饭票)等。

3.学校各历史阶段对外交流与合作中获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等。

4.学校各历史阶段友好单位或个人赠送给我校的反映重要活动的纪念品等。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收到的祝贺函电、礼品及照片等。

5.学校师生参加省级以上竞赛的获奖奖杯、奖牌、证书等实物资料。

6.学校各历史阶段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7.其它反映学校建设发展、办学成果、校园文化等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实物资料。


(四)其他

1.具有纪念意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2.所有资料请提供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及事由等。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

捐赠人主动捐赠的校史资料所有权归学校。学校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并妥善保管、择时陈列。学校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


(二)复制

对特别珍贵的校史资料,经持有人同意,学校进行复制后,原件归还持有人。


(三)代管

对特别珍贵的校史资料,持有人有委托学校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并在校史馆择时陈列。

四、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

即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


(二)长期征集

在集中征集结束后,本征集启事仍然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