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陕西省公安厅发布了2018年以来陕西省侦破的7起重大文物案件。其中,安康市“5.20”盗掘古墓葬案备受关注。
据了解,该盗掘古墓葬案事件发生于2020年5月20日,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报,在高新区阳光城文澜公馆在建工地内,在之前施工中挖掘古墓葬,墓内大量青铜器、陶器被人拿走私分。
4月22日,记者采访到高新分局刑侦大队长侯明喜,据其介绍,盗掘古墓葬事发在2020年4月上旬一天的下午,在文澜公馆施工现场,挖机司机罗某龙在给陈某新双桥车装土的过程中挖出了一个洞,有青砖散落,遂呼喊负责土方施工安全的汪某宗、汪某方、汪某过去查看,发现洞内有物品,遂支开罗某龙去别处挖土。待下班后汪某宗、汪某方、汪某、陈某新、罗某龙5人再次到洞口,将墓穴中共计9件青铜器及5公斤五铢钱取出,随后汪某宗电话通知王某、苏某锁到现场,商议物品由汪某宗保管,陈某新拿走其中2件青铜器,几日后交由汪某宗保管,罗某龙私自拿了部分五铢钱回家。
第一座墓穴被发掘后十几天内,土方工程施工现场又陆续发掘出三座墓穴,罗某龙、苏某锁及汪某拿走部分青铜器、陶器等文物,其中苏某锁将文物带回西安,并询价准备出售,目前,4座墓穴皆被严重毁坏。
接报后,高新分局立即与市公安局及文管相关部门人员开展走访调查。于2020年5月23日,成立“5.20”专案组。通过对其居住地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在其家中私自藏匿的出土文物,后先将文物依法收缴;随即通过对汪某宗的询问,发现该案嫌疑人之一的苏某锁,得知该苏私自将文澜公馆在建工地出土的文物藏匿至西安市灞桥区其家中后,专案组连夜立即安排专人前往灞桥区苏某锁家中,将其藏匿的出土文物全部收缴,后经过对当地文玩市场的秘密侦查,该案的其余嫌疑人罗某龙、汪某方、汪某、陈某兴露出水面,专案组人员连续奋战,最终,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5月29日被专案组一举抓获归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七人,其中逮捕六人,一人被取保候审,收缴追缴出土文物共计1452件,经陕西省文物局鉴定,其中3件为二级文物,10件为三级文物,1439件为一般文物。为文化部门研究安康历史文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有嫌疑人将自家地板掘开,埋藏完文物再盖上地板,有作案动机,还有嫌疑人将文物带到西安对比、询价,但并未售出,最终1452件文物被全部追回,已移交给安康博物馆。
安康博物馆陈列保管部主任沙忠平说:“这是近几十年来安康一次性追缴文物最多的一次,文物数量多、等级高。此次出土的文物有铜器、新莽时期的钱币、釉陶器等,经过省文物鉴定中心对出土文物的时代特征进行鉴定,判定这是西汉晚期东汉早期的墓穴,但墓穴中没有玉器、鎏金、鎏银、没有印章,所以我们无从印证墓主人的身份。”
沙忠平表示,这批出土的文物对安康研究汉代的社会、生活、习俗等方面有一定价值,对安康在汉代时期的社会、经济、随葬品的特点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并且此次出土的文物数量多,价值高,部分文物填补了安康地区同时期历史文物的空白。由于博物馆对展品的展出有一定周期要求,所以移交过来的这部分文物目前还未做展览,但不排除后期可能会有专门的展览。
汉滨法院法官张会平说:“对此次涉案的6名嫌疑人已经有多次开庭,但是因为中间有补充侦查等原因,所以目前还在合议阶段,还未对嫌疑人做出判刑等处理,后期可能还需要再次合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