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本市创业者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上海市出台了
《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创业组织可享受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
此外,对于按期还款的还可以享受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政策中提到,在本市注册经营的
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
创业组织带动就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第一种情况是: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退役军人、35岁以下青年大学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人数达到现有职工人数的10%。
第二种情况是:
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比例不低于15%,超过100人的创业组织不低于8%。
需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组织可先至本市人社部门合作的贷款经办银行提出申请,取得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查询回执”后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在“创业担保贷款”选项中提出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即可。
此外,
青浦区
对区内注册不满五年,入驻在本区创业孵化基地(含众创中心、留创园)的创业组织,经基地推荐获得
300万元、2年以内
用于生产经营的银行贷款,经区就业促进中心备案,按期归还本息后,可按贷款签订日市场报价利率
50%给予贴息
。借款人需在按期归还本息后6个月内向青浦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同一借款人累计利息补贴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