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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混在邯郸  · 公众号  ·  · 2025-01-17 07:00

正文

邯郸磁县一男子张某为牟取私利,非法开设废旧塑料粉碎、清洗加工作坊,肆意排放污水严重污染环境。 日前,张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自2023年开始, 张某为牟取私利,租用磁县某村他人废弃厂房,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 购置机器设备,雇佣工人从事清洗、粉碎回收废旧塑料的工作。在清洗过程中,张某指使工人对回收购买来的塑料油漆桶、机油桶等大量各类废旧塑料粉碎后, 使用除油剂和工业盐进行清洗,清洗塑料产生的废水未经过任何环保处理通过排水沟排放到院内渗坑里,并多次租借污水车将废水抽走倾倒。 经检测,废水中含有砷、汞、铅、铬、镉等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

磁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违反法律规定,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办废旧塑料粉碎、清洗加工作坊,通过渗坑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从而对张某提起公诉。当地法院经审理后,于日前判决张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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