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在《将苑》中把将领分为勇将、谋将、仁将、义将、智将、信将、步将、骑将,这种分类法在古代很流行。隋炀帝与贺若弼论将,隋炀帝问:“杨素、韩擒、史万岁三人,俱称良将,优劣如何?”贺若弼答:“杨素是猛将,非谋将;韩擒是斗将,非领将;史万岁是骑将,非大将。”从主观上对将领进行判定,并只用一个单字来概括将领的类型特点,而又不对它进行注释,这种看起来显得稚气未退的分类方法,实际上颇为圆滑,它简单却不明了,给人留下了随意解释的余地。
《投笔肤谈·军势》中说:“夫将有儒将,有武将,有大将。儒将者,决胜庙堂者也。武将者,折冲千里者也。大将者,深明天地,兼资文武者也。”这可算一家之言。对这种分类方法的结果进行一下整理,就会发现它对区别将领的素质类型有三个不同的着眼点:
一是以将领最突出的单项素质为特征,譬如勇将、仁将、义将、智将、信将。
二是以将领的分工作为类型标志,如骑将、步将。
三是以将领在战争中所发挥的作用来体现素质类型,如斗将、领将、谋将、大将。
这就提示了军官素质类型的分类可以有多种标准。关键在于从何种意义上、有什么目的、依何种取向去区分军官素质类型。这又有一个参照系的问题。没有必要对参照系问题再作泛泛之谈。
越来越复杂化的战争,使现代军队越来越重视分工,重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现代化军队的各种专业分工已达数千种。据说苏军是2400种,美军是3000余种。每一种专业对从事它的军官都提出了独特的素质要求。因此就逐渐形成了区别于其他军官的素质类型。一个地空导弹连连长与摩托化步兵连连长在素质上会相差甚远。一个坦克团团长与驱逐舰舰长之间也会有不小的差异。甚至战斗机飞行员与轰炸机飞行员也有许多不同,如所受的专业训练、战斗环境、作战对象、战斗技能,等等。所以,区别军官素质类型,首先应该是以职分式结构,至少在现代化军队中是如此。
所谓职分式方法,就是根据军官不同职位分工来区分素质类型。尽管各国军队没有统一的“职位分类法”,但在奉行事本主义的现代社会和有科层制传统的军队中,实行职分法并不困难,只要按照军官分工的大类分为“职门”,继而再分为职组、职系、职别,即可完成。
职门。是大类,如指挥军官、参谋军官、技术军官、后方勤务军官。军制不同,还可能有一些类型。如我军的政治军官、美军以整个国防为己任的国防军官。职门分类可以为军官的素质提供基本的类型。这种基本类型的表述方式,如“指挥军官素质类型”“技术军官素质类型”等。
职组。是在职门之下的细分。如海军的指挥军官、空军的技术军官。职系较职组更细致一些。如海军潜艇部队指挥军官、水面舰艇部队指挥军官。职别则可以具体到服役的责任岗位。如驱逐舰舰长、鱼雷部门长,集团军军长、团司令部通信参谋,等等。他们的类型可以用海军指挥军官素质类型、潜艇指挥官素质类型、团司令部通信参谋素质类型等概念表述。如果再把每一位军官的职级对素质类型的影响也考虑进去,整个职分式结构就比较完整了。
因为古代军队中的内部分工不细致,职分法很难实行,那时对将领素质的分类基本是着眼于素质的组合方式。一位将领有多种素质,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古人的表述方式是极为简洁的,就是以最突出的素质来概括将领的素质特点。前面提到过,古人乐于用某个字来表达。以某个字为代表的素质只是在整个素质结构中占着主要位置,而并不一定排斥其他素质。因此,我们可以把勇将看成是以勇为主的,勇式结构的将领。以单项素质在素质整体中占有的位置为着眼点,也是区别军官素质类型的一种方法。用这种方法来区别的素质类型可称为结构式类型。
结构式类型有三种基本型:
偏正型。在军官素质结构中以一种或几种素质处于支配位置,并成为这种类型的特征,这就是偏正型素质结构。譬如,某军官有20种单项素质,每一项素质按其质量分为若干级,以1表示最低质量,以10表示最理想质量。这位军官的第5项素质——勇敢是第8级(E8),远比其他素质优秀,他就可以说是偏正型的素质类型。具体就可以用“E8型结构”来表述。古人所谓勇将、智将、信将、义将就是对偏正类型将领的称谓方式。偏正型的将领,一般具备他应有的素质,而在某些素质上有所偏重。张飞是位勇将,这并不妨碍他可以粗中有细,尽管这不是他的长处。
均衡型。军官的各种素质处于均衡的状态,没有一项是特别突出的。素质结构的均衡状态,并不意味着素质类型的优劣,它可能是一种毫无特色、低水平的均衡,也可能是一种和谐完善的组合,这都取决于各项素质的质量。
遗缺型。所具备的素质有明显的遗缺,不能履行相应的职责。
对于军官还有一种常见的分类方法,即所谓的败军之将、常胜之将,这是以战绩来分类的。这种分法似乎只对军事史研究有意义。与其相近的是对所谓良将、劣将的评价,这是从功能着眼的。亦可能称之为功能法。这种分类方法简单明了,对于说明素质的质量有一定作用。它的基本类型也很简单,可分为优良型与差劣型两种。优良型指军官的素质结构合理,各项素质质量好,整体功能大于各项素质之和;劣型指军官素质质量差,结构不合理,整体功能尚不及各项素质之和,各项素质的功能常常相互抵消。
所谓优良型和差劣型,都是一种模糊集合,如用这种分类法去说明较为复杂的情况,就需要在两极中再去分若干等次。
对军官素质类型的分类,还要把握三个方面的区别:一是有没有某种素质的区别;二是各种素质在整体结构中所处位置的区别;三是各素质类型间功能的区别。正是这三种区别造成了军官素质的不同类型。
职分式类型、结构式类型和功能式类型,都是由这三种区别所造成,但各有侧重。素质的有与无,导致职分式类型,就是第一级分类。素质在结构中的不同位置,形成结构式类型,这是第二级分类。素质类型的功能如何引出功能式类型,这是第三级分类。这三种类型不是并列的,而是分层次的。对一名军官的素质进行分类应该首先是职分,然后确定各种素质的位置,最后才是对整体功能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