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
2025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检察信息中心、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为省检察院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中,检察信息中心为机关执法办案提供信息技术保障,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为全省检察人员素质教育提供服务和保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
2006
〕
4
号)精神,结合实际,经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下属
2
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
名。其中检察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1
名,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公开招聘管理人员
1
名、专业技术人员
1
名。
具体招聘岗位
及要求见《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并面向2023年、2024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岗位表中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日最后一日,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范围界定,详见附件2。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
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
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2007
年
2
月
17
日以前出生),
35
周岁以下(
1989
年
2
月
21
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
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http://rst.guizhou.gov.cn
)贵州检察网
(http://www.gz.jcy.gov.cn)
发
布公开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从
2025
年
2
月
8
日到
2025
年
2
月
17
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
2025
年
2
月
17
日
9:00
至
2
月
21
日
17:00
期间进入
“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gzrsks.com.cn)
,通过
“
贵州省
2025
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
”
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
2025
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
3
)。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
必须点击
“
报名信息确认
”
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
1.
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
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
达到
70%
的,可纳入报考范围。
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
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提交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
4
)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资格复审环节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
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7
日
9:00
至
2
月
22
日
17:00
。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
“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
(
http://www.gzrsks.com.cn
),通过
“
贵州省
2025
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
”
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
24
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
不得拒绝报名
;
对审查不合格的
,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
2025
年
2
月
21
日
17:00
前
)
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2025
年
2
月
21
日
17:00
至
2
月
22
日
17:00
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
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
9
:
00
至
2
月
23
日
17:00
期间进入
“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
(
http://www.gzrsks.com.cn
)
,通过
“
贵州省
2025
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
”
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
100
元
/
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其中专业技术
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
3
:
1
比例
的,该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管理
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
3
:
1
比例的,经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审核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无人报考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取消的岗位均在贵州检察网(
http://www.gz.jcy.gov.cn
)公布。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
2025
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
并按照
“
贵州省
2025
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
”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
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
9:00
至
3
月
27
日
17:00
期间进入
“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
(
http://www.gzrsks.com.cn
)
,通过
“
贵州省
2025
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
”
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
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0851
—86697732。
6.
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51—12333
。
(转
01<
省本级
>
再转
0<
人工服务
>
)。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1.
笔试时间: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午
2.
笔试科目: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
“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5
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
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
150
分,笔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
40%
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
“
四舍五入法
”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成绩
最低分数线为
60
分
(按百分制计算)。
未完成所有笔试
科目或未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
,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检察网(
http://www.gz.jcy.gov.cn
)
上公布。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根
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
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
1
:
3
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
1
:
3
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检察网(
http://www.gz.jcy.gov.cn
)
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
1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附件
3
)
1
份。
(
2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2025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或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
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或研究方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