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6
月
6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浙江省丽水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从履历上看,林康的仕途轨迹基本没离开过丽水。从
1997
年开始,林康历任丽水地区(市)协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招商局副局长,松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松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
2005
年之后,林康历
任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景宁畲族自治县委书记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丽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
2018
年
12
月被查。
纪检部门对其批评颇为严厉:“林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林康到底犯了什么事?经查,林康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多次与他人串供,转移、藏匿涉案物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贵重礼品;隐瞒不报以他人名义持有巨额股票等事项,在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沉迷炒股并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钱款,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济上贪婪,利用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肆无忌惮进行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财物。
“海运仓内参”(
ID
:
hycplb
)注意到,在这些问题里,“沉迷炒股”这个表述在以往落马官员里十分罕见。沉迷炒股,本来算不上是违法问题,但如果这个“爱好”涉及到了更严重的权钱交易问题,则会对当事人产生很坏的影响。
事实上,有很多落马官员都是因为搞不清与金钱的关系而进入歧途,在丧失党员干部的初心后,一步步滑向了堕落的深渊。尤其是股市常给人一种“来钱快”的幻觉,更容易刺激一些贪腐官员的欲望。值得注意的是,官方通报里也提到了,林康“沉迷炒股并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钱款,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而且“以他人名义持有巨额股票”。
当然,并不是说党员干部就不能买卖股票,而是要依法依规来做,而且不同岗位的情况也有所有不同。《中国纪检监察报》曾专门刊文谈及此事,指出早在
2001
年
4
月,党中央、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但是,“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
因此,试图利用权力玩转股市,或者以他人名义非法持有股票,都是绝对被禁止的事情。领导干部应该代表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呼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千万不可让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快车道”,否则早晚会遭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正如那句老话所言,“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能够坚决抵制金钱诱惑,理应是为政者的基本修养。
资料来源:中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编撰/黄帅 编辑/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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