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只有小学文化的“90后”女子方某因为在微信上售卖假冒药品、保健品,仅一年时间就暴富买车买房。目前该女子已被刑拘,但经初步统计,这些假药、假保健品的销售遍布全国25个省市,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让人“大开眼界”。
一年暴富,销售遍布25省市,在微信平台上售假的门槛之低,销路之广,令人咂舌!方某的案子不是个例,打开朋友圈,总有微商告诉你,他的药是祖传神药,独此一家,或是外国进口秘方,绝对安全。似乎有了“祖传”和“秘方”加持,便可任由个人出售药品。
监管颇松的微信平台,现如今犹如一片浩瀚的草原,任由售假者驰骋。药品本属于特殊商品,理应在正规药店、医院或者经过药监部门批准的网上药店售卖。现在个人不仅在微信平台上明目张胆售卖起了药,而且还是假药!
这里不得不提到案件中的一个细节,方某曾在网上开设四个店铺,均因售假被平台处理。所以她才引流至微信平台上进行交易。可见,在淘宝对于假冒药品和违规售卖药品的监管,是到位的,方某才无法在淘宝上“开拓市场”。相比之下,微信平台的管理,则显得“毫无作为”。
微信平台对商家的监管失职,可谁该对微信平台的监管负责?答案令人尴尬,目前我国并没有一个专门针对网络平台商品交易进行监管的部门。但在法律法规上,我国对网络平台如何应对违法经营行为,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如此看来,网络平台在对违法经营行为,不仅要监管,还要配合工商部门加以打击。
当然,微信作为一个交流平台,在违规违法商品交易的打击上,显得不那么有经验。那不妨先从关键字做起,对在朋友圈发布涉嫌违规违法交易的行为的关键词进行屏蔽。还可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在朋友圈里看到违法销售行为,用户就可以向平台举报,为打击行动提供线索。对于反复发作、屡禁不止的“顽固卖家”,实施禁言处理。(来源:福建法治报;文/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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