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
自2017年3月20日(今日)起,我市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开始受理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预约的公积金贷款
。
在您预约之前,有些提醒,小窗儿得给您嘱咐嘱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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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在进行贷款预约操作前,
先到贷款银行确认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具体办理情况以贷时审核结果为准。
进行预约操作应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zfgjj.cn)注册用户,如您尚未注册,
请先注册。预约时间为每天9:00至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殊情况营业及停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为准。
贷款预约应由借款人本人
实名制申请
,申请成功后
不能转让预约资格。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的,应由
作为借款人的一方进行预约
,配偶不需要重复预约。
可办理贷款手续的预约号范围及办理期限,请登录公积金中心官网贷款预约栏目查看。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按照预约号的顺序,定期公布可以受理的预约号范围及办理期限,预约号办理期限为中心公布的开始受理日起60天内,
具体问题详询12329。
可以受理贷款的预约号范围及办理期限,以公积金中心官网为准。
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日期的先后顺序放款,
全部放款完毕预计需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在网站公布放款进度。
特别提醒
在预约后要及时关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可以受理贷款的预约号范围及日期,
务必在受理日期起60日内到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未在该期限内申请的,预约号作废,
累计两次预约申请后未办理贷款的,一年内将不能再进行贷款预约和申请贷款
。
预约时务必留存本人准确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短信通知您可以受理贷款的日期。
1.在中心网站首页的“精彩推荐”栏选择“贷款预约”,可进行贷款预约。
2.在“贷款预约”专区,您可以在公告栏查看温馨提示、操作指南、2016年12月16日之前已受理贷款办理情况、历次公布的可以受理贷款的预约号段及受理日期。
3.点击“立即预约”,提示“请您仔细阅读温馨提示后再进行贷款预约”,点击“确定”,进入“个人网厅”;点击“取消”,将返回贷款预约专区,请仔细阅读温馨提示后再进行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