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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不算是难看,毕竟你可以只花一张电影票钱就看到《电锯惊魂》式的重口、《七宗罪》式的结构、《十二宫》的标志性镜头以及所谓的“小丑”式反派……看得出导演已经很努力了。
但是想说,都过去那么多年了,怎么还是只学了最粗浅的一层啊?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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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来说说上面提到的那个“《十二宫》标志性镜头”。
在《心理罪》里,它是这样的(网络资源,画质实在很Sorry):
俯拍车辆转弯,镜头跟着旋转
而在《十二宫》里,它原本是这样的:
是不是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
任何一个再龟毛再强迫症的处女座,看到这样的镜头都会直接高潮。视觉的主体完美地居于画面的中心。
这其实是大卫·芬奇一贯的摄影风格:镜头永远百分百跟着主体。
哪怕是一些微小的动作,摄影机也会跟上。
油管大神nerdwriter1之前总结过,从《七宗罪》、《搏击俱乐部》、《社交网络》……直到他最新的Netflix网剧《心灵猎人》。这么多年来,原来芬奇一直在坚持。
虽然并不是什么原创的技巧,其他导演有时候也会用,但是对于芬奇这个变态级完美主义者来说,他几乎大部分镜头都是这么拍的。
实际操作起来并不容易,因为摄影机的运动速度要和演员完全一致,稍有快慢就要重来。不过芬奇是出了名的磨洋工,一个镜头拍几十遍也是家常便饭。
主体运动时,摄影机也运动;主题停止时,摄影机也停止;
怎么样?是不是盯着盯着就有种被催眠的感觉?好像整个人都被带节奏了。
之所以要一以贯之地采用如此严苛的拍法,是因为芬奇在运动镜头中,也想让观众的注意力始终聚焦在演员的脸(或主体)上,使 “角色的现实”成为“观众的现实”,从而让观众在潜意识里能更好地进入角色的内心。
所以再回过头来看《心理罪》的这个模仿画面,学得很粗糙不说,其实导演也并没有理解芬奇的深层用意。
整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看下来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看过很多悬疑片的影迷拍出来的作品。
第一段戏很迷。
刘诗诗在游乐场里追坏蛋。这段除了展现一下刘诗诗特别能打之外,和后面的剧情没有任何联系。
奇怪的是,之后刘诗诗也没有其它动作戏呀,那表现她功夫好的意义在哪里呢?
不知为何这场戏里爬摩天轮的镜头都会突然加速,不仅显得很low,而且非常出戏。
估计这个是开场没有其它电影可以抄,就暴露了导演的电视剧水平。有同感的朋友请在文末点个赞。
接下来主线剧情展开,节奏推进很快,噱头倒是很足的。
电影的前半段密集地抛出了四宗花式杀人案,这四宗命案的主谋是一个网名叫“城市之光”的神秘人物,专门挑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负面新闻人物下手。
由于片中所述的案件或多或少都有近几年类似新闻事件的影子,所以观众很容易产生同理心。
第一起案件是“校园体罚案”。
高中数学老师在课堂上辱骂一名学生,命令他一晚做完整本习题,结果半夜里学生不堪重负,跳楼自杀。
然后“城市之光”把这名老师用铁链锁在座位上,逼他两小时内做完全部习题,否则将失血过多而亡。
第一个画面就是拴着主角的铁链,和《电锯惊魂》几乎如出一辙。
其实这也不奇怪,《电锯惊魂》向来就是国产惊悚片暗搓搓模仿的对象。
冷色调的幽暗灯光、见首不见尾的变态杀手、强调肉体痛感的虐杀方式……
因为《电锯惊魂》系列是绝对不可能引进的,所以这也算是一种“曲线救国”。用相似的影像风格,来满足重口味爱好者的YY。
反派登场时,导演专门拍了一个被害人的破碎眼镜视角,很有设计感。
之后眼镜掉在地上,与旁边的铁链子一起预示着被害人的命运。
钢笔扎手的血腥画面并没而直接拍,而是用一组笔尖和被害人尖叫的快速蒙太奇表现。这手法乃是希区柯克在《惊魂记》中首创,是和审查制度周旋的妙招。
所以前面刘诗诗那段完全可以剪掉嘛,用这个作为第一场戏多好,这才是悬疑片应有的质感。
第二起案发现场在场景设计上我认为是全片最有想象力的。
一男子因将老母赶出家门而被千夫所指,他面对新闻镜头时说:“有种把我塞回去呀!”
结果他的尸体被“城市之光”浸泡在一个巨大的囊袋之中,里面充满了成分类似羊水的液体。他真的被“塞回去了。”
这一段的叙述采用的是一个小姑娘的视角,起初小姑娘一出现,会让观众以为她是受害者,所以内心会一直紧绷着。等到小姑娘一抬头看见半透明的囊袋,就一起被吓了一跳。
第三起案件比较无聊,一个司机乱停车导致消防车进不了小区,耽误了救火闹出人命。
这个司机就被“城市之光”烧死了。
此案在片中也是几乎不占篇幅,也就不多说了。
第四起案件是让网民投票决定一个无良律师的生死,只要网上有十万人同意,律师身上的炸弹就会被引爆。
到这里,邓超饰演的主角方木一直处于“哎呀,我们又来晚了”的状态,直到阮经天饰演的反派江亚(也就是“城市之光”)从幕后走到台前,两人才开始真正的“斗智斗勇”。
大家都看得出,导演的野心很大,想把江亚定位成凯文·史派西在《七宗罪》里扮演的反派约翰·杜+《黑暗骑士》的小丑的综合体,同时还有《死亡笔记》的夜神月的影子。
我觉得导演对江亚住处的设计,还是花了一点心思的。那些巨大的鱼缸,给人一种冰冷无情的感觉。
尤其是多次展现的大型海鳗,空洞洞的鱼眼令人不寒而栗。
也与他之后把人囚禁在水池里形成视觉上的对应。
再看看阮经天在审讯室里邪魅狂狷地笑了那么久,我觉得他还是很卖力的。
但是光这么笑是不够的,一个好的反派要成立,要有他自己说得通的逻辑。约翰·杜、小丑、夜神月三个反派的三观完全不同。
可惜的是,剧本粗暴地把这三者强加在江亚身上,使得这个角色自相矛盾。
之前通过四起案件,想要把江亚塑造为一个“反英雄”的形象。他自称“城市之光”,对那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负面人物极端残忍,在网络上被视为见义勇为的大侠。
按照这样的剧情走向,之后江亚完全没理由杀死某个无辜角色。否则还谈什么正义性呢?
但如果有人说,他内心就是邪恶的,所谓的“反英雄”只是他扮演的一个对外身份。
那么这种情况下,又如何解释他在居民密集区炸死律师呢?在公共场合造成那么大的附带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他假扮一个好人没有任何帮助吧?
江亚自首后,被带回警局接受审讯。
“反派主动自投罗网”几乎已经是所有悬疑片的标准套路了,导演这里明显是想学诺兰的《黑暗骑士》。
那我们就先来看一下《黑暗骑士》是如何用镜头语言来高级地表达蝙蝠侠与小丑的角力。
那场戏里首先登场的是警长戈登,当他进入审讯室时,观众的是从小丑的视角来看戈登,仿佛戈登才是那个被审问的人。
接下来小丑的反打镜头中,他的背后全部处于阴影之中,只有一颗脑袋如鬼魅一般悬在半空,诡异至极。
然后小丑开始传道他的歪理邪说,直到戈登不想再听下去,起身离坐。
此时,小丑占据上风。
但是突然之间灯光骤亮,显示出蝙蝠侠其实一直都在。
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一幕,推翻了小丑在观众心中的强势地位。
在接下来的对话中,蝙蝠侠一开始出于轴线的左边,通常电影中左边代表较强或者正确的一方。
小丑的观点是,蝙蝠侠和他一样,在周围人眼里都是怪胎。此时拍摄他的镜头逐渐向左移动。
此时诺兰用了越轴镜头,使小丑出现在左边,表示小丑渐渐再度夺回主动权。
你看,这些都是潜移默化的调度,本身并没有什么复杂的拍摄技巧,但是不动声色地左右了观众的认同感,非常高级。
最后小丑终于抛出他的邪恶计划,原来他已经绑架了蝙蝠侠的爱人和好友,而蝙蝠侠只来得及救其中的一个,于是剧情向更紧张的方向前进。
那《心理罪》又是如何表现类似桥段的呢?
审讯戏镜头表现很单一,以正反打为主。要不是阮经天的卖力表演,这段真的非常冗长。
而且从剧情角度来说,阮经天在这里自首毫无道理,他自己也没有什么目的。
结果还在审讯室里被自己老婆倒打一耙,哭得相当狼狈,将之前建立起来的高智商邪魅气场消耗殆尽,最后还被莫名其妙地放了。
导演始终想learn from the best,但实际上对镜头语言并没有太多的想法,所以最终成果只能是画虎类犬、东施效颦。
由于影片正在公映中,之后的剧情就不多剧透了。
对于悬疑类型片,镜头的设计是尤为重要的。因为它能传递很多不需要语言来解释的信息,从而使观众接收到更多的弦外之音。如果靠嘴说太多了,反而冲淡了悬疑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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