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关于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市场化的深入推进,跨区新能源风电交易也逐步有了新的突破。晶见请来多次参与可再生能源采购交易的资深人士,刚刚完成国内首宗跨省区风电双边交易的某企业中之亲历者,畅谈该类型交易的要点及注意之处,希望对有志进行该类交易的市场主体有所启发。
“跨省跨区电力双边交易”是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的一种方式,是指
跨越发电调度控制区的电力双边协商交易
。即,由不在一个发电调度控制区范围内的送端发电厂和受端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以双边协商方式确定买卖关系并按照协商价格进行交易的市场化电力交易行为。
在对跨省区双边交易长期而深入的跟踪基础上,近日我们选择参加了锡盟送山东的1月份补充交易,并顺利通过安全校核,1月将为山东的一家金属制品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的用电量中注入一定比例的跨区新能源风电。通过此次交易,我们不仅实现了全国第一笔跨省跨区风电市场化双边交易的突破,收获了巨大的示范意义,同时也实现了包括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国家电网及政府的多方共赢。
当前,以一批外资企业为代表的电力用户已经表现出大规模购买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需求。而现阶段国家对于风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依旧采取保障性收购政策,除少数西北部地区省份外,允许非水可再生能源进入电力批发市场的省份很少,交易品种的开放程度也不足,导致企业很难通过电力交易来满足自身绿电需求,更多的是通过自建分布式光伏、合资集中式风电、光伏,或采取绿证等方式变相满足。但不论是上述何种手段,要么无法实现100%的绿电覆盖,要么会将大量资金沉淀在自己的非主营业务中,要么会大幅提高自己的电力成本,其需求均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
锡盟-山东风电跨区双边交易的实现,使得这家山东用户仅仅通过市场化交易手段便采购到了非水可再生能源,既满足了一定的绿色电力比例,同时又享受到了市场化交易带来的电力成本下浮,采购到了比本省火电还要便宜的省外风电。中国企业大规模采购可再生能源又多了一个理想的路径。
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后,通常会在其基数电量(保障小时数内电量)之外增加一部分发电量(增发电量)。为保障合理收益,国网、南网一般都会组织可再生能源企业参加集中式交易(挂牌、竞价交易)并采取统一出清方式确定交易电量电价。但采取这种方式对于可再生能源来说,有三个弊端:1、不能提前锁定交易价格,不利于规避收益风险;2、不能提前确定交易对象,不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3、不能明确其电力的绿色属性,满足购电侧部分电力用户对于绿色电力的特殊需求。而双边形式的跨区交易则有效弥补了集中式交易的弊端。
成功的跨区双边交易,既需要对送端省份的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历史交易情况和未来预期有精准的判断,同时也需要对受端省份的相关电力交易规则、省级电力运行情况、电力用户特性等进行熟悉了解。除此以外,对跨区输电通道潮流阻塞状况、预判交易可能组织的时间窗口和规模大小等因素也需要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和预判。因此,越早参与跨区交易的新能源企业,就越早能够掌握交易组织的规律和特性,在电力同质化竞争过程中就会越有优势。这也是部分业内领先的企业拓展新能源发电资产
集中式运维管理
的亮点和长远价值所在。
能够组织用户、发电企业顺利参与跨区交易,且取得较高比例电量成交和较低的交易价格,本身就已经是激烈竞争的售电领域内少部分集资源、技术、营销与运营多方面优势于一身的售电公司的“高端玩法”。
上文提到的对于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共同面临的购售电不同省份交易规则的理解、电网输配通道的掌握、购售双方在跨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等和动态心理预期变化等因素,都是售电公司存在的意义以及核心综合能力的展现。相比于省内交易来说,参与跨省交易在获取更高的交易价差带来的吸引力同时,也存在着电网通道安全校核导致的买不到电或部分电量成交、电价波动范围大、电量偏差和较高的成交价差挂钩等多重风险。因此,这也是今后更多售电公司需要提升自己内在实力的一个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