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再看这个故事,当然要批判封建社会的专制,但讲真的,封建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整个天下都是皇帝的,何况是个人。因此,在那个时代谈公权力对个人权利的无限侵犯,其实没多大意义。
时隔几百年之后,我们会发现,虽然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但是某些官员的思维还是停留在过去。把权力当做任性的武器,肆意侵入个人领域。
今年9月30日,山西屯留县纪委发布一则消息称,9月9日,山西长治屯留一中南校区高二年级负责人段旭东、孙膑及22名高二年级班主任在学校放假后,到饭店聚餐且饮酒,共花费1390元。上述24人“在绝大多数机关单位工作日中午时间”聚餐,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并予登报。
这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幸运的是,因为有了舆论监督的介入,日前,长治市纪委研究决定,撤销屯留县纪委常委会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处理决定。
每次看到类似的新闻,说实话,很让人震惊。因为不管是法律还是规章制度,其实都有一个界限,而这个界限就是保护个人最大的底线,也就是公权与私权的分界线。
法律有自我约束叫:法无禁止即自由。这就是法律的谦逊和克制,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对自由的一种保护。
纪律和规定作为一种约束制度,更不应该超越法律,而肆意将权力任性扩大,甚至过度介入个人的私人领域。
手握公权的人,必须要明白,权力意味着责任。我们常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同样权力越大,责任亦越大。
但是权力天然的扩张性和人性的弱点,就会诱惑人产生权力可以支配一切的幻觉,没有边界束缚的权力,就会使权力膨胀失控,给有权者无限的自由。
一些官员将公权力等同于个人能力,将“公权”视作自己的私权、“特权”,追求享受那种把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和“一句话就决定别人命运”的快感。
因为确实在某些情况下,公职人员和普通人的命运无法自我掌控。权力的一次任性有时候就可以毁掉一个人的命运,甚至破坏一个人的家庭。
我们不难想象,如果没有举国舆论的监督,那些老师的工作,升迁,生活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又是怎样灰头灰脸的出现在学生面前?
尽管该事件在各方力量的介入下,最终得到了妥善的解决。但是,我们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因为不是每一次公权力对私权的侵犯都会得到关注,都会得到圆满解决。
这背后反映的其实是权力开始在试探我们每一个人的底线,试探我们每一个人对个人私有权利的保护,对自由的尊重。
所以,我们能看到:清华某教授告诉大众,用老公称呼不雅介绍妻子也不能叫“夫人”;某地方政府下红头文件要求公职人员生二胎;某国家新闻媒体公然发文批王宝强炒作家丑:利用家丑造影响毁人三观。
这些看上去似乎是无关紧要的举动,实质上是对我们个人权利的入侵。一个人称呼自己的伴侣,别说称呼老公,他就是称呼皇帝,别人都无可指责和干涉!因为这是他的自由,这不是封建社会!
要知道为了争取这些自由的权利,争取称呼的自由,争取生育的自由,争取”家丑可外扬”的自由等等,从改革开放算起来,我们已经整整奋斗了将近38年。
所争的其实不过就是尊重个人,尊重自由,防范公权力简单粗暴的介入私人领域,抵制公权力肆无忌惮的来指责和侵入个人合法的自由权利!
我相信没有哪一个人愿意看到:某天你在家高高高兴的泡着脚,享受爱人的温柔体贴时,突然冲进来一群人,把洗脚水倒你头上,然后告诉你,你违反了某项规定,这是他的权力!
我们须明白:当权力缺乏必要的谦逊和克制时,掌握者就会过多、无节制地使用公权力。在这种巨大的破坏力量面前,个人是战战兢兢的,是渺小的,是如履薄冰的。这种渺小也包括使用权力之人,而当事人要么沦为默认者,盲从者,牺牲品甚至是追随者。
事实上,那些以为自己掌握权力,以为自己可以操控别人的人,他会发现自己的渺小,也只不过是权力的傀儡而已。因为,在他之上会有更大权力的掌握者在冷冷看着他。比如这次事件中的山西屯留县纪委就被长治市纪委纠正了。
法治社会,我想我们至少应该拥有这两点自由:人身安全免于恐惧的自由,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自由。
总书记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我相信这句话不仅仅是对掌权者的一种约束和告诫,更包含了权力的谦逊和自律。
公权力唯有对每一位公民保持一份必要的谦逊与尊重,保持权力的克制,才有可能赢得公民对公权力的尊重与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