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并充分掌握面试通知书上考生须知内容,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
迟到30分钟以上未进入候考室者按缺考处理。
2.
所有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进入候考(备考)室。已带入候考室的必须在组织抽签前主动上交给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否则按违规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务必确保所有电子设备处于关机状态,取消闹钟或报时设置)。所有集中保管的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在面试结束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出口处领取。
3. 本次面试将采用电子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成后,将发放标有面试顺序号的胸贴。
面试的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唯一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抽签顺序号
,否则按违规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 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耐心候考;面试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与他人交谈,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5.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保持仪表整洁,
不得穿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
;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不要使用方言,用语要准确、简洁,举止大方、自然;
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均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学校)及身份等个人信息
,否则按违规违纪论处,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6. 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将考场内的面试题本、草稿纸(含从备考室带来的草稿纸)和笔带出考场。在候分处等待面试成绩时,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并在指定座位坐好,不得与他人交谈。
7. 考生离开候考室前往考场时应将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带齐。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领取到面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大声喧哗,违者按违规违纪论处,取消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