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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享】周大伟:到处都是我们的人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2-01 20:01

正文

到处都是我们的人

作者:周大伟,旅美法律学者。现为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中美战略合作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环球时报•瑞致增刊》主编。

来源:《方圆》杂志

责编: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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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境中的“关系

       据说有一个来自国内的少女留学生独自一人来到美国的纽约,最初她自己还很胆怯,后来当她看到曼哈顿街上讲中国话的华人随处可见,顿时胆量倍增。她的父亲在北京一直很担心,打电话过来问道:“女儿,你那边情况怎么样”?女孩子答道:“爸爸,放心吧,到处都是我们的人!”

  记得几年前,我回国工作旅行,打算到一个外地城市办件不大不小的事。临行前,给一个老同学打了电话。老同学在电话里说:“来吧,没问题。这里从政府人大政协到公检法工商海关,师兄师妹师姐师弟,到处都是我们的人”!

  老同学的爽快回答,让人开心一笑。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我脑海里却出现了幼年时在那些打日本鬼子的电影里常常看到的镜头:一个浓眉大眼的八路军游击队长推门进来,掀开水缸就喝水,然后抬头问身边的一个虎头虎脑的游击队员:“外边情况怎么样?”游击队员回答说:“放心吧,队长,到处都是我们的人。”

  “到处都是我们的人” —— 俨然是国人入世哲学中的最佳生活状态。几千年的中国文明史给我们培育并留下了一个近乎难以放弃的遗产:一个超级人情世故的关系社会。中国古代先贤们曾一直在小心翼翼地寻找着一条既不伤害中国人传统人情世故又能恪守法律道德原则的和美并蓄的途径。在几千年专制皇权政体的巨大阴影中,这种努力成为儒家礼教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漫长的自给自足的农耕文明时代,人们依赖乡村熟人关系社会中的若明若暗的规则,足以维系社会结构和秩序,尽管这类秩序常常与公平正义无关。

  是福是祸暂且勿论,过去100多年里,特别是最近30多年中,虽历尽曲折和坎坷,中国开始从一个封闭落后的农业社会进入了一个依赖现代科技的都市化工业社会。同时,古老的中国几乎别无选择地全面移植、启用了与现代市场经济休戚相关的西方现代法律制度——包括法院、检察院、现代警察体系、律师、法学教育以及日趋完整的法律法规。

  几千年的缓慢发展的文化传统,并没有为这个国家的人们在迅速接纳电灯、电话、电视、汽车、飞机、电脑、手机和互联网方面产生障。但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教授们这些同样由西方人创造的法律职业类型,自从降生到这块土地之后,就首先遭遇到一个几乎难 以逾越的“中国式陷阱”:超级人情世故的关系社会。由于这个群体的关系和“关系网”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与正义,无疑需要我们格外关注。

关系网是一种权力“传销

       我自己和很多同龄人朋友们,大致属于改革开放以后最初几批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我们这代人多少有些理想主义色彩。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我们在大学读书时,同学们在电影院看一个名叫《冷酷的心》的墨西哥电影。电影结尾有一场法庭辩论戏,剧中的男主人公(被告“魔鬼胡安”)当庭痛斥以权谋私的检察官,台词非常精彩,上影译制厂配音演员的配音也极有魅力。同学们看到这个场景时,电影院里掌声雷动。那一刻,大家在暗自发誓,将来毕业以后,也要为冤屈的人伸张正义,为社会公平做些贡献。

  我们原来很天真地以为,只要我们一年又一年培养出一批批法律人才,制定一部部法律法规,设立一个个司法机构,我们就可以昂首阔步走进一个光辉灿烂的法治新时代了。今天看来,这种想法太幼稚了。

  其实,我们严重忽视了一个基本的道理,这就是“徒法不能自行”。法律制度归根结底还是要由一个个有七情六欲的自然人来执行,这些人又是由普通的俗人组成的,而这些人是可能结成一个营造腐败的关系网的。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腐败关系网中的不少人,恰恰可能就是当年在电影院里忘情地鼓掌的人们。

  人是可以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大法官黄松有以及北大法律系毕业的郭京毅落马并被判刑的一个原因,就是发生在由校友、同乡结成的腐败关系网里。但是,又有多少人会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呢?或许,在不少人眼里,黄松有、郭京毅的落马,只是他们个人运气太坏,何谈经验教训?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法治不太健全。多年以来,持续地存在一些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普通民众当中一直有一种说法:“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这一广泛流传的说法使中国法律职业群体面临着空前严重的职业公信力的挑战。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乃至法学教授,这些本来应当是光彩夺目的名称,如今已经由于各种不正常的现象而在一定情境下蒙受耻辱。

  今天,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旦打官司,当事人脑子里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人”。在打官司过程中如果出现不顺利的事情,马上想到的是,对方在法院里一定有人。一个律师如果想获得委托,常常会向当事人反复传送一个信息:我认识法院(或检察院、公安局)里面的人。前几年,我有一位海归朋友办了一个电脑公司,因为对下属管理失控,有几个员工被捕了。该公司召集被捕员工家属开会时,这位朋友请我去旁听一下,以便帮他的公司出出主意。结果我发现这些家属在会场上异口同声要求公司去做的就是两件事,第一是“找人”;第二是“花钱”。

  大量事实表明:关系网是一种权力“传销”。当今的中国,还基本上是个乡村社会、熟人社会,政治权力在整个社会关系中处在最重要的位置。所谓关系网实质上就是“官”系网。“传销”中各方都要双赢或多赢,把事情办成,利益均沾。在司法领域里,当国家公器沦为这个“关系网”中被传销的商品之时,即便是再有教养的司法官,也可能免不了成为假公济私、争功推过的官僚;即便是再有才华的律师,也可能免不了成为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讼棍。国家的司法在人们眼中,俨如失贞的皇后,除了形式上保留着威颜,实际上已经颇受大众鄙夷。

  所谓法治,归根结底是与人情世故难以兼容的规则之治。在我们可以预见到的未来,只要中国人在对待法律规则上总是保持着“人情世故的姿态”,那么,不难断言,现代法治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就永远是个疑问,司法的公平正义就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关系”的另类解读

       在英文世界里,“关系”或者“关系网”,其实都是中性词,没有什么褒贬之分。西方人其实也是讲关系和关系网的。商人们在高尔夫球场、政客们在议会的走廊里、社会名流们在豪华私密的俱乐部里、学者们在各种沙龙里、普通人在各类酒吧和派对的聚会中,以致在教堂和网络中,人们也在相识、相知、沟通、合作。大千世界、人来人往,这一切都是每日每时发生的正常现象。

  近年来,在美国不少著名的商学院里往往会开一门叫做“Doing Business in China”(在中国经商)的选修课程。我发现,这门课讲的内容几乎完全是中国的人情世故。授课教师选取的所有案例和进行的分析,最后得出的结论无非是:想要在中国经商办事,就必须要依照中国人的方式处理好各种“关系”,包括和中国政府的关系以及和中国民众的关系等等。我注意到,课堂上的那些美国学生很积极坦率地参与课堂讨论。在他们看来,在社会上建立关系网并享受一个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件光明正大、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我却发现,教室里那些来自中国的留学生们,却彼此面面相觑,表情上有几分尴尬,他们似乎内心中有些难言之隐。

  几个月前,我在美国加州遇到一个早年和我做邻居的美国朋友,这是个单纯好学的美国中年人。他很兴奋地告诉我,他最近去一个由中国政府资助的孔子学院听课。几堂课下来,他学会了一个新的中国单词:“关系”。令我惊讶的是,他的“GUAN XI(关系)”这两个字发音格外清晰。他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老师反复在课堂上讲这两个字,以至于他印象太深刻了。他还告诉我,在课堂上中国教师很直率地告诉学生们,依照中国文化传统,一个人或一个企业如果想成功,必须建立广泛的人际关系,其中的重要方式就是“请客和送礼”。他当时在课堂上就产生一个疑问:那么“请客送礼”的对象是否包括政府公务人员和司法人员呢?在美国,即便是给公司商业客户送礼,也不可以超出一定规格(比如80-100美元),否则也会构成商业贿赂的罪名。

  我隐约地感到,中国人在海外孔子学院里向这些蓝眼睛高鼻子的外国人讲述的所谓“关系”,显然不只是这些普通的社交关系,其中似乎隐含着更深更隐秘的含义,比如那些“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传密码的东西。

  据我的观察,美国法官的形象在很多普通人的心目中是非常庄重的。在法庭上,当一个美国法官穿着黑袍走出来时,大家会感觉到,这个人好像是上帝派来的,大概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说:“法官大人,您看,今天晚上要不要我来安排一下,咱们一起去吃个饭洗个脚”?人们连这样的念头都不可能有。当法官作为一个俗人脱了黑袍,从人们身边走过去卫生间时,大家可能会一时认不出他来了。只是觉得这个人很面熟,仔细一看,他就是刚才坐在上面穿着黑袍的人。此时此刻,法官职业虽说不是神职,但却近似神职。

  在美国,一些中国移民也会把一些“中国特色”的方式带到美国去,闹出了一些笑话。中国人的关系学在那里往往会陷入尴尬和荒唐。有一个颇具中国式智慧和幽默的笑话说:有个中国人在美国打官司,他问美国律师,我能不能给美国法官送一点礼?律师说你千万不能这么做,这么做官司就肯定输了。这个中国人说,好,那我明白了。结果他派了一个人化装成对方当事人去给法官送礼,最后官司就赢了。

  我在美国的法学院参加毕业典礼时,发现学校邀请了很多社会名流来参加,有国会议员、企业家、名律师等,但唯独看不见法官们的影子。法学院似乎从来不邀请法官出席这样的典礼,估计请他们也不会来。在形形色色的校友会、同乡会、同学会、联谊会、茶话会、团拜会、推介会上,几乎看不到法官的影子。

  相应地,美国政府官员的清廉也给人们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比如,美国安然公司、雷曼兄弟公司轰然倒下的时候,人们会发现,在这些大公司倒塌的废墟上看不到一个政府公务员。美国企业的倒闭基本上是由于人性贪婪导致的商业欺诈、弄虚作假、企业不适当扩张造成的悲剧。另外,在城市规划、拆迁过程中,我们也看不到政府在里面牟利。

  我在北京的一个法院参加过一个座谈会,我也跟在座的法官们讲了美国法官的例子。美国法官是独立办案的。在我曾经居住过的一个美国中等城市里,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同一个法院的一个法官向另外一个法官打听与他职责范围完全无关的案子,其动机十分可疑。结果后者把前者的行为举报了,最后前者被撤销法官的职位,后来甚至被调查和起诉。我问中国的法官们,当有一个你的法官同事来询问一个不该他负责的案件的时候,你是否可能用鄙视的眼光看着他?我的提问引起会场一些人的反对,他们都说,那是美国的特色,我们中国有中国特色。我只好沉默不语。

  1973年年底,美国首都华盛顿。新任独立检察官加沃斯基带着一盘录音带前往白宫。就是在这盘录音带中,尼克松提到如何教唆手下人做伪证的方法。独立检察官郑重地请白宫幕僚长黑格将军向总统传达一个最后的忠告:“根据我的判断,总统已经卷入了刑事犯罪案件。他最好是聘请一位他所能够找到的最好的刑事辩护律师”。美国人此刻醒悟到,总统滥用权力这码事,其实不全是一个遥远的别人家里的故事。但是,他们依然坚信,这个国家之所以强盛,并不在于它的波音飞机和航空母舰,而是在于他们拥有能够监督权力滥用和惩罚腐败的法律制度。

  如果说,我们觉得欧美国家的文化传统与中国人差异太大的话,我们也不妨来看看一些后发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民主法治成功实例。比如,在日本、韩国、新加坡,还有我们中国的香港、台湾等地,我们也同样可以看到现代法治的成熟稳定。

难以逾越的“特殊国情”

       时至今日,全体国人大致已拥有如下共识:我们需要用法治而不是人治来管理这个庞大的国家。但是,在我们这个有几千年封建君主皇权传统的国度里,现代法治精神还没有真正进入过我们的社会伦理。如果说,中国这块土地上的法治建设还面临着某种难以逾越的“特殊国情”的话,那么,我们也毋庸讳言,中国几千年来世代流传的政治传统和社会伦理,正是中国大陆当前法治建设遇到的两大障碍。其中,来自社会伦理方面的障碍,就与前述“人情世故关系网”衍生的司法腐败直接相关。

  有人说,来源于欧美国家的现代法治经验根本就不适合中国国情。其中的潜台词似乎是,现代法治经验错了,而中国国情是对的;今天需要改造和修理的是别人那些成功的经验,而不是我们不成功的国情。

  如果上述说法是合理的,那么我们还是要追问:在我们前述的法律职业群体“江湖关系网”中那些腐败现象,能代表当今世界的“先进文化”吗?能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吗?其实,我们今天需要反思和改造的,难道不正是我们这块土地上明暗交织、食古不化的“国情”吗?

  遗憾的是,很多人还缺乏对这些不正常现象的警觉和批判。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少人开始产生自大自满的情绪,他们甚至开始觉得,我们已经开始从过去借鉴外国的法律文化,发展到今天可以输出我们自己的法律文化了。

  在我们这个交织着大国意识和历史悲情的千年古国里,虽然孔夫子也留下过“礼失求诸野”这句善言,但中国文明在传统上不仅不擅长对外传教,更不乐于谦和地学他人之长。

  不过,今天,即便是那些对西方经验持强烈排斥和讥讽态度的法律学者们,也不得不承认,在对西方法治理论和制度的借鉴中,一方面我们将这些价值和技术直接导入中国社会,另一方面,对西方法治理论与制度的学习和借鉴,显然大大缩短了我国法治的探索过程,节省了大量可能用于试错和反复的时间。诚然,西方国家的经验并非完美无缺,也有一些缺陷和不足,他们自身也不乏反思和批判。但是,对于很多基本成功定型的制度和技术手段,无疑值得我们充分研究和借鉴。

  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走在路上。试想一下,我们今天还有可能“砸烂”或撤销成千上万个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吗?我们有可能关闭近千所大学里的法学院吗?我们有可能视30年里毕业的近百万法律专业学生为无物吗?我们有可能废止过去30年中借鉴发达国家现成经验制定的大量法律法规吗?还有,我们仍然有可能重新回到孔夫子的春秋战国年代或马锡五的前工业化年代去吗?

  据北京大学一位两年前“被安排”去新疆参加“支教”的法理学教授发现,即便是在中国最偏僻边远的西部,也有不少极具独立判断能力的司法官员。对“什么是法治,什么不是法治”,他们内心十分清楚。他们并没有因为地处一隅而眼界狭隘,并没有因为工作艰辛而心怀哀怨。相反,他们并不相信所谓独特中国模式下衍生的种种奇怪现象,他们愿意相信,全世界无论任何民族,或迟或早都可以共享某些基本价值观并采用相关的技术手段,尽管他们深知这些价值观和技术手段眼下还不能马上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或许,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倒也不妨在这里套用一下那句话:没问题,大家放心吧!“到处都是我们的人!”

  至少从法治进程的视角看来,今天处于痛苦转型中的中国再次走到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如果说这个国家具有某种“特殊国情”的话,那可能就是:这是一个人口众多但资源并不富有的中国;这是一个从鸦片战争开始就一直处于转型过程但到现在还在新旧交替的痛苦中挣扎的中国;这是一个现代法治精神已经逼近中国的传统政治和社会伦理殿堂门口的中国;这是一个改革开放30年后有人想踩油门、有人想踩刹车、还有人想开倒车的中国。总之,它大致是一个“一半是海水、一般是火焰”的中国。最终,是火焰烧干了海水?还是海水熄灭了火焰?似乎仍然充满悬念。

  如今,在这个十字路口上,各种激进的、保守的、现代的、后现代的、理智的、愚昧的、投机的、献媚的、愤青的、民粹的、怀旧的以及围观的人们,已经蜂拥而至。如果我们一定要知道最后的结局和答案,那就只好先请大家来听听摇滚歌手崔健那首《宽容》:“我没有力气 / 我也没有必要 / 一定要反对你/ 我们看谁能够 / 看谁能够 / 一直坚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