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国内某诗词节目,很好。
找出两篇旧文,补缀一下。
话说,读诗,背诗,有什么用呢?
自然了,世上有许多事太美好,美好到不需要有用的地步。
但即便从用途角度考量,读诗背诗,也是有用的。
比如,圣人说话了: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意思是,作用好多啊:抒发,观察,交友,吐槽,侍奉父母和君王,知道鸟兽草木的名称。
当然圣人说的诗,特指《诗经》,且他老人家这口吻,有些像中学老师备课。
咱们说点别的。
————————————————
先说,为什么诗要读出来呢?
因为好诗读将出来,是世上最好听的话语。
古代诗词歌赋,现代统称诗歌。歌这个字不能漏。古代诗歌很难分家,诗最初是来唱的。
汉武帝立乐府,乐府这个乐,是音乐的乐。采集了歌词后,要“协律”,那就是唱的。乐府配的调子是楚声和新声,《诗经》三百篇配的是雅乐。好有一比:你唱“关关雎鸠,在河之洲”,配唢呐;唱“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配吉他。
宋词与乐曲,也都是用来唱的。宋词早期小令多,短,大家也容易背。李后主和晏殊的词都不长,大家喜欢。后期慢曲盛行,柳永出现,至于姜夔、辛弃疾,词都特别长:那是用了不同的曲子。好比说,李后主和晏殊唱的曲子,都是民间小调;辛弃疾时代,已经给唱诗班作词了。
所以啦,诗歌题材,大多都是先用来唱,用来念的。之后才是用来默读,用来看。
都说诗歌字句要华美。其实,诗歌是综合性的艺术。
辞藻、意思、声音,都重要。
“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
我特别喜欢第二句,不仅意思好,音韵也妙。念出来,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变温润了。
王小波说“我的师承”,极爱重王道乾和查良铮先生——这都是写过诗的翻译家。他聊《青铜骑士》的两个译本,第一个是查良铮先生的: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而另一位不具名先生的: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王小波又说:
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
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随便引王小波两段小说,我给断一下句:
这时候公差对李靖丝毫也不敢掉以轻心,
所以每人都带了一件可以发射的兵器:
会用弓的带了弓,
会用弩的带了弩,
什么都不会用的也用包袱皮包了一大堆鹅卵石,
扛在背上压弯了腰。
他们就这样包围了土地庙,
好像一大群猫张牙舞爪地围住一只小耗子。
有一件事可以证明李靖相当警觉,
李二娘一进了那座土地庙,
他马上就在门口探头探脑。
句子长短参差很统一,没有夸张的长句;从压弯了腰开始,后面的句末:庙、庙、脑,句尾押韵。所以读着顺,不是偶然的。
后来这个发明还是卖给了皇上。
皇上制造了一大批,发给了远征军,
让他们在撤退的路上抛撤,
这种东西用现代的军事术语叫作“饵雷”,
夹坏了大量的突厥人、鲜卑人、高丽人,
并且让他们断子绝孙。
这件事说明了卫公虽然机巧无双,
离开了大唐皇帝就将一事无成。
依然是长短参差统一,一句是一句节奏舒适。然后是突厥人鲜卑人高丽人断子绝孙一事无成的韵脚。
所以啦,王小波的文字,即便我们知道是信口胡柴,也读来满心愉快,是因为他在这点上用了心。好文字,只要略带了节奏和韵律,自然让人心悦诚服。
现在有句话叫做,“那些写歌词的为了押韵,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写诗,其实也如此。
韵脚,平仄,都讲究。厌恨的人觉得繁琐,但念出来好听啊。
为了好听,诗歌是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的。如果为了意思明确,又简洁,那么,“父母姐弟闻归来,出郭理妆杀猪羊”就好了。
然而:
“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阿姊闻妹来,当户理红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
多出来这些字,就为了听个爽。最后一句话还有讲究。
五字句,通常是2/2/1甚至2/3的布置,气缓;七字句,是2/2/3甚至4/3的解构,气急。两个五字句后,加个七字句,爽。
不信,您把“磨刀霍霍向猪羊”改成“磨刀向猪羊”,感觉立刻差了很多。
就缺这一口气。
西方人写诗,尤重歌唱效果。英国人翻了《荷马史诗》,也是特意找的韵脚:
The thunderer spoke, nor durst the queen reply
A reverent horror silenced all the sky
The feast disturb'd, with sorrow
Vulcan saw
His mother menaced, and the gods in awe
Peace at his heart, and pleasure his design
Thus interposed the architect divine
双行押韵,读顺了,就跟喊号子似的。
迪金森著名的"Why do I love" You, Sir?
Because—
The Wind does not require the Grass
To answer—Wherefore when He pass
She cannot keep Her place.
……
The Lightning—never asked an Eye
Wherefore it shut—when He was by—
Because He knows it cannot speak—
And reasons not contained—
—Of Talk—
There be—preferred by Daintier Folk—
这种韵之美,也是要读出来的。
所以圣人为什么说诗歌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可以抒发,观察,交友,吐槽呢?
就因为好的诗歌,太容易大合唱了,太容易让大家集体抒发了。
————————————————
那么,诗为什么要背呢?
如果可以选择,你希望自己少年时,读到的第一句话,是怎样的呢?
是念“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还是念“为了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
以后,你想起小时候的文字,是愿意记起“芳草鲜美,落英缤纷”,记起“上下天光,一碧万顷”,还是“叫一声阿姨好漂亮阿姨给你糖吃啊”?
如果可以选择,你是希望自己小时候多听听舒伯特,听听昆曲,听听评戏大鼓河南坠子,还是听“擦干一切陪你睡”?
小时候,记忆里的声音,对精神世界是有影响的。
诗歌,哪怕不明白意思,只是音韵,让孩子听着学着背着,都比读背些粗鄙词句要好些。
中国诗的别一项好处,是带画面感。中国诗歌本身就是美学教育,其意蕴往往来自画面和唤起的感受,所以大家很喜欢讨论以情入景之类的,是体验,是感受,而与辞藻没有必然关系。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兰溪三日桃花雨,半夜鲤鱼来上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温庭筠最著名的这首《菩萨蛮》,绵密的意象陈列,颜色和图案的交叠。运用形容词时,着重色彩、质感,这就是一幅画:
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
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新帖绣罗襦,双双金鹧鸪。
记得上面这些,就是自己脑海里存了许多美妙的图景——虽然可能一辈子见不到真的。
有人说,诗歌太深了,怕少年听不懂,宁可求其次,听些简单的。
其实如上所述,上古好诗,都清澈通透。
何况,诗歌按信息量,本来就是最简约、最言简义丰的了。
比如,说大雪。
打油诗有所谓“江山一笼统,天地一窟窿”。这算是简陋。
“哎呀雪真是下得紧啊,哗啦啦的,一片雪白无垠呢”,这句陈述到位了,但是拖沓。
“深夜知雪重,时闻折竹声”。
白居易的诗。味道多好,画面美得难以形容。
简约,是简洁精约,需要极高的概括能力和感受能力,是奢侈品。这十个字记住了,胜似几百张雪景照片。
“这首诗全文背诵。”老师如是说。
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暗号。语文老师们简直就差告诉我:
“那些不要背的,其实你忘了也无所谓;这些要背的,是我处心积虑给你们挑的宝藏。你们揣着,不一定现在能懂,但它们太好了,我不舍得不告诉你们”。
那些诗,就埋在心里某个地方。要到适当的时候,火光一亮,才能明白其中美妙——年纪越长,懂得越多。那些诗,那些画境,你揣在心里,不一定知道有什么用,但比没有要强出许多。
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接触各色日常语言,娴熟网络黑话。
却只有那么一小段时光,可以名正言顺、不会被旁人白眼地,朗诵母语中最简约又最美丽的句子,然后将这些美妙的情景记下来: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
我某次,与久别重逢的朋友,在夜雪茫茫的铺子里,吃涮羊肉。因为到得晚,别无可涮,就是羊肉、萝卜和豆腐,就白酒。只好让店家不断上羊肉来。吃到后来,吃急了,夹一片羊肉,入锅一涮一顿,蘸佐料,立刻入口。好羊肉被水一涮,半熟半生,不脱羊肉质感,肥瘦脆都在,饱蘸佐料一嚼,立刻化了。这时来口白酒,甜辣弥喉,吁一口气都是冬天的味道。连吃带喝,脱了衣服。几个人都喝得开始傻笑,这时,总觉得还缺点儿什么。
中间一位最年长、诸位中间最早娶妻生子,也最早有白头发的——当然他父亲也是少白头,他遗传——拿起筷子,开始敲空盘: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于是大家一起跟着拍大腿,齐声: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完事之后,大笑,笑到有个人从椅子上滑下去了,坐在地上,还在笑。
后来大家都说,从来没有这么痛快过。
一首千年前的诗,那种韵律和气概,还能让我们为之欢笑,为之吐气扬眉。世上别的东西,未必有这么神奇的功效。
《倚天屠龙记》里,张无忌离开冰火岛前,谢逊曾逼迫他背下许多武功要诀,还说“虽然你现在不懂,但先记着,将来总会懂的”。
许多东西记下来,就是在心里生根。日后触景生情,总会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