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和东北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现就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聚焦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在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专业能力、业态发展等方面的需求,充分发挥东部地区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工作机制,探索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调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切实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更好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统筹确定东部8个省份(以下简称东部省份)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较少、基础薄弱的西部11个省份、东北三省及海南省(以下简称对口帮扶省份)的协作帮扶结对关系(见附件)。
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工作机制,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培养一批高端专利商标代理人才,带动新兴业态、高端领域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产业创新发展需求,逐步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为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一)重点支持培养千名知识产权代理人才。
对口帮扶省份共选拔1000名左右政治坚定、专业扎实的执业专利代理师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重点培养。东部省份将相关代理人员纳入本地相关培训计划,单列培训名额,与对口帮扶省份联合建立学习培养档案和联系管理机制,通过组织专门培训、案例研讨、现场考察学习、管理经验交流、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对代理人员进行持续培养,提升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选派专家学者到对口帮扶省份开展培训,支持对口帮扶省份加强专业化、高端化代理人才队伍建设。
(二)推进跨区域服务业态协同培育和资源共享。鼓励东部省份根据对口帮扶省份发展需求和产业特点,以各类知识产权服务示范项目合作、数据资源共享、运营平台共享或者援建等方式,促进服务资源互通共享,因地制宜支持对口帮扶省份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信息、运营等各类服务,丰富发展服务业态。对于地理标志资源丰富的对口帮扶省份,重点支持加强地理标志和商标品牌服务能力建设;对于作为面向东盟、中亚等区域开放“桥头堡”和“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节点的对口帮扶省份,重点支持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和涉外服务能力。将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作为对口帮扶的重要交流平台和实践基地,支持对口帮扶省份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