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涉案人员小红驾车到城区某商业中心购物,期间,将其所驾车辆停放于未施划停车位的机动车道上。该商业中心地处城区繁华地带,过往车辆及行人密集,涉案人员小红的违法停车行为严重妨害了交通安全。负责当日巡逻任务的垦利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依法对小红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了现场处罚,并依法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这是近期以来,小红因为违法停车被垦利交警开具的第4张罚单。
连续被开具4张罚单,不仅没有让小红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而是将气撒在了交警身上,拿起手中的相机拍下了4张罚单的照片,并配以“xxx,一遍遍的没完了!xxxx“等污言秽语,发送到了微信朋友圈,公然侮辱公安交警。
一个小时后,褪去怒气的小红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妥言行,遂将上述朋友圈消息删除。但该信息已在朋友圈里被多次查看并转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当天下午,垦利公安分局垦利街道派出所民警依法以涉嫌公然侮辱交警执法的违法行为,将小红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期间,小红如实陈述了自己因一时冲动乱发辱警言论的违法行为,并对自己的不理智举动表示懊悔,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接受相关违法处罚,并向涉及此次事件的全体公安交警表示深深的歉意。
鉴于小红能够第一时间意识到并终止自己的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如实供述违法行为,认错态度较好,垦利街道派出所民警依照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小红处以3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小红表示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3月20日上午,小红在家人陪同下,就此次事件到交通管理大队当面向民警道歉赔礼,大队相关负责同志接待了小红及家人一行,并对小红的不理智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重申了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并维护城区良好交通秩序的态度。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