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故事的观察者,仿佛是唯一从执念当中挣脱出来的人。
前妻惨死,“我”未因此绝望,穷困潦倒之中,抓住机遇投身垃圾生意,从拾荒匠摇身变成垃圾大王,跻身中产阶层。“我”恨透了致使“我”家破人亡的小瞎子,但多年后回村再相遇时,没有预想已久的唾弃、谩骂,而是丢下两百块钱,并自愿负担他日后的吃食。“我”曾在深夜为上校流泪悲伤,对小瞎子恨得咬牙切齿;也在看到小瞎子的可怜样时,就像“饥肠辘辘的食客”看到“臭豆腐”,心中只觉得喜悦。可“我”还是饶过了小瞎子,也饶过了自己。
原谅与和解,本身就是一场自己的胜利,是和命运达成的谅解协议,留下的是经久不息的安慰。
不用在激烈的鏖战里,气喘吁吁地追逐那份执念,这才是“我”渴望已久的安宁。
也正是因为“我”没有把自己留在孤独的执念当中,没有自我设限,因此一直是以一种流动的、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体现的是一种学会接纳的处世心态。作者大概也是想让读者通过“我”的眼睛,去获得这样的启发:
学会把时间拉得足够长,就不会死守执念,不会在情绪中自我拉扯。
类似于黑塞一度在《悉达多》里表现的无为哲学,接受生命中一切的发生,如同接受河水的每一种状态,又允许一切自然地流走,“物来则应,过去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