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内幕交易者就好比股市中的“硕鼠”,不断蚕食鲸吞资本市场的财富和信用,危及资本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其中,有一类特殊的“硕鼠”,他们本应担负起服务市场、善管投资者财富的重任,但他们却在利益的诱使下,违背了职业信条,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的内幕信息谋取个己私利。
杨某某,案发前担任某证券研究部总监、电力行业首席分析师,长期从事电力行业分析工作,是业界从业时间最长的电力分析师之一。2010年5月20日起被聘为ZZ电力独立董事。2011年4月在参与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接触内幕信息,随后借用他人账户买入股票268.25万股,交易金额约1500万元。
在知悉证监会开始调查后,杨某某在ZZ电力股票复牌前夜即2011年10月28日凌晨0:01以跌停板价格申报卖出所有股票,当天开盘后四分钟内全部成交,亏损82.8万元。杨某某意图利用亏损来减轻法律制裁,但无论盈亏,都不影响内幕交易的认定。
2012年2月,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2012年12月25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少数证券从业人员的内幕交易行为不仅损害了相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了证券行业的公信力,也给他们自身留下无尽的追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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