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不是一个真理形象或时刻,该真理在别处并以其他语调或形式给出。因此,艺术自身是某个无法还原为其他进程的真理进程,该进程不是对某个抽象地存在于他处之真理的感性释放,也不是对某个外在真理的辩证,最后也不是只处在其相似物范畴内而对任何真理无动于衷之物。不是的!艺术是一个真理进程,其中涉及的诸多真理将被立即写入某种“多元性”中。
艺术只有令人愉悦时才存在。令人愉悦是艺术存在的一个内在条件。艺术不再属于真理范畴,而是某个从真理出发,在想象进程中为组织移情及愉悦感所必要的东西。事实上,需要在作品的想象构型中出现某种与真理碎片相关的模仿,以便愉悦感能够产生于不同的识别形象中。鉴于范畴指称的是从某个真理出发,可在想象进程中呈现之物,而非真理本身,因此,必须接受,为触发愉悦感,对某个真理进行想象化操作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愉悦感本身不过是对艺术在其治疗或伦理目标下的有效性的显示。它拥有一个名字:逼真性。艺术在真理维度的范式是逼真性。真理和逼真性并不是同一回事。艺术揭示,但不是从真理出发,而是从作为让愉悦成为可能的指令或制度的逼真性范畴出发。
艺术的目的不是认知,其目的并非位于理论空间。艺术从未声称自己是真理。艺术中涉及的只有广义的伦理或实用主义体系,是通过向相似物的移情所实现的对激情的释放。因此,艺术的结构性功能其实是治疗:艺术是一种治疗,而不具备任何认知或揭示功能。艺术隶属于伦理,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们可以认为,艺术的范式在于其有用性:艺术在灵魂情感的治疗方面是有用的。艺术的伟大原则是令人愉悦:既不是辩证法所声称的教化,也不是浪漫主义所声称的以某个痛苦形式对理念之无限性的揭示。它首先应该令人愉悦。愉悦,即对移情本身的引发,是对艺术进程的指示,显示出该进程的实在性。如果艺术未令人愉悦,那么什么都不会发生。就是这样!愉悦意味着有事情发生了:一个拥有识别、本能阐释、激情释放和情感认同功能的复杂且紧凑的网络将在让观众愉悦的前提下实现治疗。
艺术让我们从概念的主体贫瘠性中解放出来。借用黑格尔的说法,艺术本身就是“作为主体的绝对”。可以说,作为在可感物及真理可识别形式中倏忽而至之物,艺术就是“真”的实在形象。如果没有这个艺术,真理将不过是概念的抽象允诺。
(编引自巴迪欧《尼采:反哲学》)
艺术只有令人愉悦时才存在。令人愉悦是艺术存在的一个内在条件。艺术不再属于真理范畴,而是某个从真理出发,在想象进程中为组织移情及愉悦感所必要的东西。事实上,需要在作品的想象构型中出现某种与真理碎片相关的模仿,以便愉悦感能够产生于不同的识别形象中。鉴于范畴指称的是从某个真理出发,可在想象进程中呈现之物,而非真理本身,因此,必须接受,为触发愉悦感,对某个真理进行想象化操作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愉悦感本身不过是对艺术在其治疗或伦理目标下的有效性的显示。它拥有一个名字:逼真性。艺术在真理维度的范式是逼真性。真理和逼真性并不是同一回事。艺术揭示,但不是从真理出发,而是从作为让愉悦成为可能的指令或制度的逼真性范畴出发。
艺术的目的不是认知,其目的并非位于理论空间。艺术从未声称自己是真理。艺术中涉及的只有广义的伦理或实用主义体系,是通过向相似物的移情所实现的对激情的释放。因此,艺术的结构性功能其实是治疗:艺术是一种治疗,而不具备任何认知或揭示功能。艺术隶属于伦理,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们可以认为,艺术的范式在于其有用性:艺术在灵魂情感的治疗方面是有用的。艺术的伟大原则是令人愉悦:既不是辩证法所声称的教化,也不是浪漫主义所声称的以某个痛苦形式对理念之无限性的揭示。它首先应该令人愉悦。愉悦,即对移情本身的引发,是对艺术进程的指示,显示出该进程的实在性。如果艺术未令人愉悦,那么什么都不会发生。就是这样!愉悦意味着有事情发生了:一个拥有识别、本能阐释、激情释放和情感认同功能的复杂且紧凑的网络将在让观众愉悦的前提下实现治疗。
艺术让我们从概念的主体贫瘠性中解放出来。借用黑格尔的说法,艺术本身就是“作为主体的绝对”。可以说,作为在可感物及真理可识别形式中倏忽而至之物,艺术就是“真”的实在形象。如果没有这个艺术,真理将不过是概念的抽象允诺。
(编引自巴迪欧《尼采:反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