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案例虽然不无调侃,却也阐明了一个事实:
如何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以精准填补市场价值损失,是实践中的难点。
一方面,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经营条件、生产能力、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会影响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另一方面无论适用何种损害赔偿方式,被侵权方都需要通过相关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给自身造成的实际损失,而
侵权证据又往往具有隐蔽性和易灭失性
,如何运用证据支持损害赔偿的计算结果,是所有知产律师需要攻克的难题。
6月19-20日晚19:00
,智拾网诚邀拥有15年审判经验,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资深法官
蒋强
老师,就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算法设计与证据收集11大策略
进行讲解。
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明确了侵权获利、实际损失、许可费合理倍数三种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在三种方式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法定赔偿方式。
但司法实践中,
法定赔偿适用率却高达98%
,这既反应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必须完全精确,也从侧面说明要证明其适用性,难度有多高。
这是一种计算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实际损失的计算方式。
其证明难度在于
“权利人因侵权人侵权而丧失的交易数量=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量”。
但知识产权侵权产品销售总量证据往往掌握在侵权人手中,权利人很难从侵权人手中获取侵权产品销售总量的证据。而且销售收入的下降,与其经营投入、广告投放、维权投入等诸多因素相关,这就导致要计算因侵权人侵权而丧失的交易数量很难。
它是根据侵权方从侵权行为中获得的非法利益来确定赔偿金额。
其证明难度在于
“从侵权产品现实市场交易的全部获利之中析出专属于具体智识产品贡献的专有价值”。
但侵权人盈利往往受生产、销售、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影响,外加侵权人的财务记录、销售数据、利润分析等内部数据侵权人往往并不会轻易提供,或者即使提供也不排除造假的成分。
这是一种如果侵权方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方支付合理的许可费用的计算方式。
其证明难点在于
当事人应注重提供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有利证据,而这些有利证据更多的依赖当事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同时要界定侵权行为的程度、侵权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量、侵权行为的时间也很难。
显然,无论采取何种侵权赔偿算法,在确定获赔数额时,都需要证据支持。
怎么设计算法、怎么搜集证据
,是蒋强老师将要带我们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