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
期,我
们参照鲁迅的经历来很粗线条地解读了《铸剑》的写作背景,而事实上,很多人在阅读作品之前,并不会去那么细致地了解这么多与作者的作品、信件、经历和社会环境。一部文学作品无法摆脱作者而存在,而必超越作者而存在。所以,现在开始,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欣赏铸剑,以常识为基础、以文本比较为方式来进行解读。
鲁迅的《故事新编》取材自中国传统的故事,并重新进行演绎。那么,也可以说,鲁迅在原始故事中修改、添加、演绎的部分,就是鲁迅更具倾向性表达的内容,我们来找找原版小说。鲁迅回忆说,《铸剑》取材自《吴越春秋》或《越绝书》的故事。原版故事大体的记载是相似的,而在干宝《搜神记》最为详细,文学价值最高,我们也就引用干宝的版本——《三王墓》。早年间,笔者曾遇到一个同学,他说看不懂《铸剑》,并说《铸剑》的情节很不合正常人的行为逻辑,后来他看了《三王墓》,就觉得合理多了,我们来听听原版故事,不妨边听边比较其中细微的差别——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足足用了三年,楚王非常愤怒,要杀了他。干将告诉怀孕的妻子莫邪:我这次去凶多吉少,如果生下来的是个男孩,告诉儿子雄剑所在——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交代完,干将带了雌剑面见楚王。楚王本就不信任干将,便找了个懂剑的人来看,剑应是雌雄一对,干将只带来一把,楚王非常生气,随即杀死干将。
若干年后,眉间尺长大了,取出了雄剑,每天都在想怎么杀掉楚王替父亲报仇。也许复仇心太重,这心意居然抵达楚王的梦中。楚王梦见眉间尺每天都想着要报仇杀死自己,寝食难安,悬赏千金要眉间尺的人头。眉间尺只好逃走,走进山中心里悲切,忍不住放声而歌,歌声被一位侠客听见,便问他伤心的缘由。眉间尺告诉侠客来龙去脉。侠客说——既然楚王悬赏千金要你的人头,你把剑和脑袋给我,我就能替你报仇。眉间尺随即将头颅割下,双手奉给侠客。
侠客提着眉间尺的头面见楚王,楚王很高兴,侠客趁机告诉楚王这颗头是勇士的头,要用大鼎沸水煮烂。煮了三天三夜,人头仍然不烂,还在沸水中跳跃,怒目而瞪。侠客又对楚王说,要大王亲自去看这头才能煮烂。楚王便靠近去看,侠客立刻抽剑砍下楚王的头,又随即砍下自己的头,三人头颅烧烂,不可分辨,只能合葬为三王墓。
故事说完,我们先比较下情节上的差别——
第一,父亲之死。
《三王墓》中,楚王要杀干将是因为他铸剑的时间太长了,用了三年,还私藏了一把剑。在鲁迅的改编中就不同了,王未曾恼怒眉间尺父亲炼剑时间长,也未发现他藏了宝剑,却将他直接杀死。
这两个杀人哪个更合理呢?从正常的故事来说,显然《三王墓》更合理,楚王虽然残暴,杀人也需要理由,而且干将确实犯了错,还被楚王发现了。而《铸剑》中,眉间尺父亲没给王抓到任何把柄,王还是杀了他,杀一个无辜无罪的人,这是不合理杀人。那是不是意味着更合理就更好呢?在现代文学作品中,极端地追求符合现实逻辑,也会陷入桎梏,有很多表面不合理的情节也有其深意——鲁迅要突出的是王权的无限制。
现代社会中,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定然是犯了十恶不赦的罪过,没有犯错凭什么被杀?可在王权之下,他想杀就杀人,不需要理由,也不在意是非对错,王权是“君叫臣死,臣不能不死”,臣尚且如此,一个铁匠又如何呢?《铸剑》中,王杀人的不合理,就是王权本身的不合理。
这时,我们再看看王杀人的理由,眉间尺的父亲说
:
这回我给他炼成了世间无二的剑,他一定要杀掉我,免得我再去给别人炼剑,来和他匹敌,或者超过他。
鲁迅的改编非常有隐喻性和对社会深入的思索,王要保持独一无二、天下无敌,就不能放过眉间尺的父亲。中国古代的帝王,使用的任何东西都是独一无二的,便是要树立独一无二的地位,任何人敢用皇帝规制的东西,就是有反心,犯了杀头之罪。思想上不可僭越,现实中更不可僭越,一个人富可敌国,皇帝一定会想办法除掉他;一个人兵强马壮,皇帝也不可能允许,古代也常常因为削藩产生政治动荡,汉朝的七国之乱,明朝的靖难之役,清朝也有康熙平定三藩。
民众呢,就更不允许掌握任何权力,早在商鞅变法时,就曾提出“弱民”的政策,到清末也有“愚民”的政策,为何要去“弱民”和“愚民”,是因为王怕“民”,如果他们是“强民”,就会反王——削弱他们的权力,灌输顺从的思想,就是消解民众反抗的可能性。而眉间尺的父亲偏偏铸了一把与王相匹敌的剑。所以也有人解读说,父亲在隐喻国父孙中山先生,孙中山先生病危时留下:“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将希望和责任寄托给后人,也可以说眉间尺继承了“先烈”的遗志,找到了这把剑,剑是杀敌的武器,也是与王平等对抗的权力。
另外,《铸剑》的意图也是鲁迅添加的,铸剑是
“想用它保国,用它杀敌,用它防身”
,结果呢,未见王杀敌、保国、防身,有了“剑”,一来招摇过市,耀武扬威之用;二来,把剑指向了百姓和威胁他的人。在鲁迅所处的时代,无论是满清也好,军阀也好,有了军队和武器,未曾见他们指向列强,未曾见他们保家卫国,只是屠戮革命党、异己者和平民百姓罢了。
第二个重要的差别,是父亲以及眉间尺的行为逻辑
。《三王墓》中,父亲干将没有说——等孩子长大,替我报仇;母亲莫邪也没有说——孩子,你一定要为父亲报仇;是儿子自己一直想要报仇。可鲁迅的笔下就不一样了,父亲遗志是:
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母亲呢,孩子刚刚十六岁,立刻告诉他杀父之仇,刚刚挖出宝剑,就对眉间尺说
:“你从此要改变你的优柔的性情,用这剑报仇去!”
然后立刻催他上路了,说:
“明天就上你的路去罢。不要记念我!”
所有的行为,是那么的急不可耐,在父亲的遗志和母亲的鼓动下,眉间尺显然也没有太多合理的行为逻辑,第二天,背上剑就进城杀王去了。
我们也许都看过很多关于复仇题材的小说和电影,尤其是武侠类的,譬如《射雕英雄传》,郭靖的父亲也被奸人所害,郭靖的母亲李萍也希望儿子有朝一日能为父报仇,可郭靖从小有江南七怪教导武功,练了十余年,去报仇有师父帮忙,要杀的人也不过是个无名小卒段天德,报仇可谓十拿九稳。
《铸剑》就太诡异了,眉间尺才十六岁,也未见他修炼什么武功,也没有任何人帮忙,手上只有一把宝剑,居然要刺杀国王。刺杀成功的概率几乎为零,退一万步,即便能刺杀成功,也逃不走,可谓必死无疑。父亲呢,留下遗言赴死去了,还规定好了一到成年就去报仇,不知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么?一个正常的母亲,要么让眉间尺练出绝世武功来再报仇,要么想办法混入宫中,下毒偷袭都行,或者干脆别告诉他有这深仇大恨,让他安安稳稳地过这一辈子不好么?眉间尺呢,分明没有多大的本事,他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看见王出行,提着剑便去,听说宴之敖能报仇,他都不问问清楚宴之敖具体怎么实施,直接把头割了,这些情节也太不合理了!
很多人说情节不合理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鲁迅正是在表达“急”呢,这种“急不可耐”,“怒火攻心”,已经完全不在乎复仇的方式方法了。对于鲁迅为何这么写,有两种相反的解读,有人认为这种写法是表现鲁迅对于复仇的“急”,容不得等待;也有人认为鲁迅在批判有些人操之过急,即便出于正义的目的,也是无端的牺牲。具体怎么理解,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了,但如此“急”的眉间尺一家人,都没能杀得了王,反而是宴之敖杀成了。
我们再继续说第三个差异,是宴之敖的复仇方式,
《三王墓》又比《铸剑》写得合理些,《三王墓》中侠客取眉间尺的头,是因为楚王悬赏要眉间尺的命,侠客必须取得眉间尺的人头,才能靠近楚王,才有机会杀死楚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