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没人接,接回来没人带,请保姆、送托管班又担心不正规……这一连串的烦恼,让不少家长感到焦虑。
“两会前,我在学校征集大会提案,很多青年教师和职工强烈地希望我就中小学幼儿园的作息时间问题做一个提案。”3月7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教育界别联组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华北电力大学原校长刘吉臻说。
由于中小学减负政策对学生的在校时间进行了硬性规定,学校包括一些公立幼儿园下课早,三点半一过,接孩子的家长们就在校门口排起了长龙。
刘吉臻说:“我的研究团队里有这样的成员,哪怕是参加一些重要的活动,一到下午三四点,他们就坐不住了,而且面露尴尬,最后说‘实在对不起,我得去接孩子’。”
刘吉臻认为,这种“孩子放了学,家长没下班”的情况催生了大量收费高昂的社会托管班、培训班,导致“家长增了负,孩子没减负”;长此以往,甚至可能打击适龄夫妻生二孩的积极性。
带着这些青年教职工同时也是年轻家长的“纠结”和期望,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刘吉臻提交了一份有关“鼓励中小学幼儿园承担课后服务职能”的提案。
而就在不久前,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
看到教育部积极回应百姓关切的问题,刘吉臻很高兴。但对于《意见》中有关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资金来源的内容,他还有些疑问——特别是如何界定“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问题,或者说中小学课后服务能不能收费的问题。
“所以我觉得这个提案我还是要提。”刘吉臻委员在发言时建议,将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列入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明确放开课后服务的非义务教育属性,允许幼儿园、中小学合理收取义务教育之外的相关费用;修改因中小学减负而制定的关于学生在校时间的硬性规定。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现场回应了刘吉臻委员的关切:“基础教育阶段,放学之后,学生怎么办?我到教育部工作之后在基层做过调研,好多学生家长就讲这个事,这是件让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非常揪心、非常挠头的事。”
据陈宝生介绍,自去年起,教育部已经开始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鼓励各地摸索解决问题的经验;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此初步加以规范;接下来,还将进一步制定政策性的指导意见,其基本思路就是实行弹性放学时间。
陈宝生说:“就像刚才吉臻委员讲的,要明确‘放学之后’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一定的补助;也可以通过与家长建立谈判沟通机制,适当收费。”他还强调,不要把这段时间又变成了上课时间。
“我觉得这个思路蛮好的。”了解了相关提案和教育部的指导意见,无锡某私立学校小学教师张晓梅说,“其实我们学校一直在做类似的事。我们是下午4:30放学,家长没能按时接走的孩子,我们就集中到一个班里,由老师陪着写写作业什么的。老师们都会一直等到最后一个学生被接走再下班。”
张老师说,学校提供这样的课后服务并不向家长收费,但对于陪孩子“留守”的老师,学校会提供一些补助,“老师的责任心也很重要。”张老师觉得,如果通过与家长沟通等形式收取适当的费用,或能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提供课后服务的积极性。
但也有教育界人士指出,要想真正解决家长的“三点半之困”,未来对于何为“适当收费”何为“乱收费”,何为“课后服务”何为“变相补课”这样的概念,还需要给出一个更明确的界定。
“如果学校能提供这个服务,那当然好啦,让家长适当地付点费用也可以接受,私人托管班也得花钱啊!”这份接地气的提案和教育部长的明确回应让一位受访家长很兴奋。
借鉴
如何破解“三点半难题”
上海广州南京等地已进行有益探索
在学校课后服务普遍缺位的当下,商业托管机构的出现“解放”了一些家长,但鱼龙混杂的市场也埋下诸多安全隐患。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校内托管”和“社区托管”,进一步推广仍待制度保障。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主渠道责任。
为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已有多地进行了相关探索:2014年起,上海市公办小学普遍向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课后免费看护服务;今年初,江苏省南京市下发通知,所有公办、民办小学实行“弹性离校”制度,为小学生免费提供延时照顾服务……
然而,仍有不少学校表示不具备提供课后服务的条件。“经费有限,难以聘请人员组织各类课后活动。学校面积本身就不大,课后活动缺乏场地。”
海口市第二十八小学校长林保培无奈地表示。“我们想增加体育、艺术教育的课后服务项目,但无论在管理还是师资方面都要大量投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小学副校长涂剑龙说。
学校、家长“管不过来”,商业性“托管班”应运而生。“托管班”解决了一些家长的后顾之忧,但一些黑托管“乘虚而入”也埋下诸多隐患。
“学校周边有10多个托管班,大部分是无证经营。”林保培说。另外,很多托管班在民居内,人员密集且缺乏消防设施,一旦出现事故难以及时疏导。
为破解“3点半难题”,一些学校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公益性托管”。
上海爱心花园公益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朱旭明介绍,该机构自2013年起与上海市黄浦区卢湾一中心小学合作,每天3点半放学后由志愿者组织学生,以志愿服务的形式进行集中管理。
自2012年起,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赤岗、华洲、凤阳四条街道对辖区内的20所中小学校开展社工驻校服务,每周一次派社工到各学校,组织品格教育、心理辅导、人际关系交往引导等活动。
昌岗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马文锦介绍,驻校人员都是专业的全职社会服务从业者。
“没有经费支持,很多学校不具备开展校内托管、社工驻校等课外服务的能力,而课后托管也不是社区的常态工作。街道和社区有较为繁多的日常行政事务,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接托管。”马文锦同时指出。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专家认为,这明确了课后服务的资金来源,将推动学校更加积极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生课后服务。
马文锦等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可采取“教育部门监管,学校出资购买,专业社工机构提供服务”的模式,开展常态化的校园社工服务,聘请社工长期在校工作。
此外,建议民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具体规范,引导社区托管模式普及推广,并建立低偿机制补贴志愿者用餐、交通等基本支出,形成长效机制。
来源:3月9日《新华每日电讯》
记者:雷琨 罗江 赵刚 郭敬丹 高一伟
主编:孙爱东
编辑:魏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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