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马路上应该经常会见到各种不文明的现象
会造成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或者人员伤亡
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6月1日起,德州交警直属一大队多举措
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
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划重点!
时间:
6月1日起
范围:
德城区
这些行为将中招:
非机动车(行人)闯灯越线、横穿马路、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违法载人载物、翻越交通隔离设施、行人不走人斑马线等
小编想到下班路上经常看到
骑着电动车在路上任性逆行的小伙伴们!
真是替你们担心!
一旦违反被抓到,后果很严重!
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也将为违法者提供三种“选项”任选其一:
第一:
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现场培训活动
对于民警现场查处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者
组织相应的交通安全考试
第二:
参加不少于15分钟的交通志愿体验活动
戴帽、持旗、协助民警维护路口交通秩序
第三: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罚款多则50元少则20元
不懂法?
不要紧
仔细看下面就知道了!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处50元罚款。
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处警告。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逆向行驶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处20元罚款。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 按规定处20元罚款。
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处20元罚款。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按规定处20元罚款。
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按规定处20元罚款。
想想为了贪图一时的方便,
上班路上被交警蜀黍抓到,
结果迟到罚款全勤奖扣光这些后果,
也是怕怕的~
这是个很复杂的函数问题!
小编再次提示:
遵守交通规则不仅是应尽的义务,
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不仅仅是一时的要注意的行为...更应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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