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关于公司收到《入围通知书》的公告
近日,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西省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发出的入围通知书,确定公司为江西农商银行现金处理设备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入围产品为现金处理设备纸币清机。 公司将在收到通知书原件后及时与联合社联系办理合同签订事宜,具体易和供货条款将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奋达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决定对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方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2、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3、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5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2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636.3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2,064,625,703股的1.74%;按回购金额上限3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54.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2,064,625,703股的2.6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洁美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台基股份”)和恒远鑫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鑫达”)及深圳海德复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资本”) 为促进三方的业务合作发展,经友好协商,于2018年11月19日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各方拟在半导体、集成电路及其他三方关注的领域进行战略合作。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恒远鑫达的基本情况
(1)名称:恒远鑫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27195241C
(3)法定代表人:王鑫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成立日期:2014年10月30日
(7)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3号院10号楼8层7-101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照相器材、建筑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消防器材、针纺织品、塑料制品;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公司介绍:恒远鑫达创立于2014年10月,是一家多元化企业集团、国家AAA级信用企业。自成立以来,恒远鑫达形成了以工程基建、消防科技、金融服务、酒店管理和国际贸易为主的多元化产业服务链。经过多年发展,恒远鑫达已在全国设立60余家分子公司、集聚优秀创新人才2000余名,业务遍及全球10多个国家和地区,恒远鑫达实业管理运营经验丰富、集团实力雄厚。在工程基建方面,恒远鑫达与中国交建、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大型国企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恒远鑫达独立或参与修建铁路里程累计超过2000公里,参建的京津冀交通一体化重大工程——首都大七环高速公路顺利闭环通车。在消防科技业务板块,恒远鑫达是研发、生产、销售灭火器系列产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经国家许可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其消防产品已在中石油、中石化、通讯、电力、银行、航空、高铁、公用事业、部队、工矿企业等行业和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10)关联关系:由于王鑫是恒远鑫达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恒远鑫达为公司关联法人。
2、海德资本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海德复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539364J
(3)法定代表人:张俊锋
(4)注册资本:1111.1111万元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15年2月11日
(7)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11层A02号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9)公司介绍:海德资本是一家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码为P1020317。2017年11月,海德资本与台基股份公告共同设立台基海德新兴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台基海德基金”),产业基金主要围绕上市公司主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并购或参股投资,重点关注高端制造板块中的半导体、集成电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军民融合高端装备制造,以及泛文化所处的数字创意产业等领域,基金总规模为30亿元;2018年7月,台基海德基金完成工商注册;2018年9月,台基海德基金与天津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关于IGBT模块项目合作协议》;2018年11月,台基海德基金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厦门半导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芯思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投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安普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台基股份、海德资本与亦庄国投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在半导体、集成电路及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开展联合投资、行业整合、项目落地、研究联合设立基金及其他合作事项。
(10)关联关系:海德资本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袁雄控股的公司,董事胡建飞、张志昊亦为海德资本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德资本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公司与恒远鑫达、海德资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恒远鑫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签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雄、胡建飞、张志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旭升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公司三家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注:达晨创泰、达晨创恒和达晨创瑞均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6,67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的2.6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11月2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11月20日。
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披露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减持计划期间,三家股东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了部分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截止2018年11月2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2018年5月3日至11月20日期间,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累计减公司股票5,113,915股,占总股本的1.9997%,
【立昂技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概况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金泼、开尔新材、萱汐投资、上海泰卧、李张青、赵天雷、龚莉群、谢昊、王丽霞、王建国、姚德娥、陈剑刚、吴灵熙、上海天适新、企巢天风、鑫烨投资、鞠波、应保军、孙洁玲、朱建军、李常高共计21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沃驰科技100.00%的股权,交易作价119,800.00万元。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钱炽峰、荣隆咨询、欣聚沙投资、唯心信息共计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大一互联100.00%的股权,交易作价45,000.00万元。
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经各方协商,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3、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为: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现金支付对价)/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测算,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约42,973,916股(各交易对方获得的股份数量如计算后出现尾数,则去掉尾数直接取整),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54%。
4、股份锁定期安排
详见本报告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调整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上市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及配股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