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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真的有“厌女症”吗? | 给你一针

理想国imaginist  · 公众号  ·  · 2017-05-20 00:07

正文

今天的“给你一针”栏目,主页菌的同事雷艾米同学不打算自己搞创作,推荐一篇毛姆的小短篇。毛姆向来被人诟病厌女症,但雷艾米觉得这对毛姆有点冤,不信,不妨读读下面这篇。


来自雷艾米的推荐语:


之前跟朋友聊到毛姆的所谓“厌女症”,他说也许毛姆不太有一个伟大作家必需的同情心。


我承认在《昂蒂布的三个胖女人》里面,毛姆的好笑已经变得刻薄甚至有点恶毒了(虽然这并不能阻止我们一次又一次发笑……)但我向来觉得这顶帽子扣给毛姆有点冤。毛姆朝他心仪或者激赏的女性暗送秋波,除了《寻欢作乐》,还有比如下面这篇:《承诺》。它让我相信毛姆并非粗暴简单地憎恶女人,只是对于女性的审美远远超前于他的(甚至是我们的)时代罢了。


《承诺》写了一个美貌动人的放荡女子,“她是一个赌徒,一个挥霍者,一个荡妇;但虽然对情人不忠,她从不背叛自己的朋友”,“她坦诚、勇敢,从不萎靡,从不虚伪;而且她也慷慨、真诚”。就在这故事发生的一顿便饭的时间里,这个女人伊丽莎白带着她一生的传奇经历坐在我们餐桌的对面。她就像个绅士那样,几乎带着一股豪侠之气,要去兑现一个“对方并没有要求她做出的承诺”。



承   诺

文 | 毛姆


我的妻子很不守时。和她约在凯莱奇酒店午餐,我迟到了十分钟却发现她还没来,并不意外,于是就点了一杯鸡尾酒等她。那正是社交季如火如荼的时候,休息厅里只有两三张桌子还空着。有些人午饭吃得早,正在喝咖啡,有些人跟我差不多,在品咂手中的一杯干马提尼。女士穿着夏季的披肩,色彩斑斓,都很好看,男子也都显得斯文潇洒。不过我预计要等一刻钟左右,却找不出一个人的相貌能有趣到让我消磨这段时间。他们都身材苗条,穿着入时,本就不难看,而且神态也是气定神闲、颇为随意的样子,但一个个基本大同小异,所以我观察他们也没有什么可好奇的,反倒是劝自己不要太计较了。但很快就两点了,饥饿之感袭来。我妻子告诉过我,她既不能戴绿松石的饰物,也不能戴手表,因为绿松石的青绿会褪成难看的绿色,而手表会停;这一切,她都归罪于命运的残忍。关于绿松石我没有什么想说的,不过我有时的确认为,如果她能上上发条的话,手表还是会走的。这些念头正在我脑海中时,一个服务生走过来,悄声跟我说话。酒店里的服务生常做出这副样子,就好比他们的话还藏着一层不可告人的涵义。他不过递了条消息,说刚刚有位女士打电话来,说她被别人耽搁了,不能同我共进午餐。


我有点不知该怎么办了。在人挤人的酒店里孤独地吃饭是很没劲的一件事,但现在去俱乐部又太晚,所以我还是决定不再另寻别处了。我走进了餐厅。大概和很多优雅的人不同,我从来没有觉得在时髦的餐厅里被领班叫出名字是多么欢欣鼓舞之事,但这一次要是他的眼神能稍微多些温情,我恐怕会开心不少。这位经理板着一张脸,满面的敌意,告诉我桌子都被订光了。我绝望地在又大又气派的餐厅里扫视,突然我高兴起来,因为我看到一个认识的人。伊丽莎白·弗蒙特是老朋友了,她朝我笑笑,我看她是一个人坐着,便走了过去。


“请你可怜可怜这个饥肠辘辘的男人,能不能让我坐下来?”我问。


“请坐。不过我快吃完了。”


她坐的这张小桌靠着一根巨大的廊柱,我坐下之后才发现虽然今天客人多,但我们几乎是坐在幽然独处的角落。


“这算是我的运气,”我说道,“我刚刚快要饿得昏倒了。”


她的笑让人觉得惬意。这种笑不会突然把整张脸点亮,而是一种迷人的光芒渐渐弥漫开来;它会先在嘴角逗留片刻,然后悠闲地前往那双大眼睛,最后在那明亮的眼神中流连不去。谁都不会说伊丽莎白·弗蒙特是从一个大众的模子里造出来的女人。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我并未见过,但据说可爱到面对她的人会不自觉热泪盈眶;这我完全相信,因为即使此刻,五十岁的她依然是无可比拟的。青春女子的好看固然新鲜、旺盛,可与她那饱受岁月摧残的美对照,却显得乏味了。我不喜欢那些看起来很相似的化了妆的脸;我也觉得女人用了脂粉和口红,神情减了灵动,性格也模糊起来,实在不是聪明的做法。但伊丽莎白·弗蒙特化妆,不是为了模仿某种天然之美,而是超越它。你不用质疑她的手法,只需为结果喝彩。她用化妆品时那种挑战世俗的大胆不但没有减损她的个性,反而让那张完美的脸更显特别。我猜她的头发是染的,乌黑顺滑,还极见光泽。她很瘦,而且永远挺直着身子,就好像从来没有学会无精打采一样。那天她穿了一条黑缎子连衣裙,其线条与简洁都让人叹服。而除了一条长长的珍珠项链,全身唯一的珠宝只有那块守护着她结婚戒指的硕大翡翠。燃烧在翡翠中的深沉的色彩衬得她的手更白了,指甲涂了红蔻丹,但还是这双手透露了伊丽莎白的岁数;那种轻柔的圆润没了,更不见掌背上如酒窝般的凹陷。你看着它们,忍不住会觉得惆怅,用不了多久这双手就会让人想起鸟类捕食猎物的爪子了。


伊丽莎白·弗蒙特不是一个寻常女子。她出身就不凡,是第七代圣厄斯公爵的女儿,十八岁嫁给一个极为有钱的男人,新婚不久便开始了一段放纵自流的历程,其中的挥霍无度、不知检点让人侧目。她太骄傲了,所以胆大妄为,根本不计后果,两年不到,因为一系列丑闻实在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丈夫和她离了婚。她又嫁给了在离婚诉讼中被指认的三个奸夫之一,但十八个月之后也离开了他。接下来是一连串的情人。她的放荡变得声名远播。她让人惊叹的美和令人愤慨的行径使她永远处于公众的视线中,每次等不了多久她就会给蜚短流长者提供新的谈资。她的名字对于正派人来说简直臭不可闻。她是一个赌徒,一个挥霍者,一个荡妇;但虽然对情人不忠,她从不背叛自己的朋友,所以不管她做了什么,总有几个人完全听不进说她的坏话,坚持认为她就是一个好女人。她坦诚、勇敢,从不萎靡,从不虚伪;而且她也慷慨、真诚。我和她相识也正好是风气使然:宗教不流行了之后,这些高贵的妇人开始一窝蜂地对艺术感兴趣起来,这对我们无疑是件好事。当她们遭到自己阶级的人冷遇,便屈尊来到作家、画家、音乐家的圈子里。我觉得和伊丽莎白相处非常容易。她是那种老天眷顾的人,心里有什么话就无所畏惧地说出来(的确省了不少时间可以做有用的事),而且应对伶俐。她从来不介意聊起自己多彩的过往,而且能聊得让你捧腹。虽然没有多少艺术修养,她依然是个很好的谈天对象,因为不管做过什么,她其实是个诚实的女人。


然后她又吓了大家一跳。四十岁的时候她嫁给了一位二十一岁的年轻人。朋友们都说这是她目前为止最疯狂的举动,而有些在最不堪的时刻依然陪伴她的人,现在也因为这个男孩人还不错,看不惯他的青涩被利用,而号称再不为伊丽莎白操心了。凡事都有个度。他们都预言这会是另一场灾难,因为她从来不能专情于一个男人超过半年,算了吧,他们倒宁可这一次也是如此,让这个年轻人赶快不能忍受自己妻子的无耻言行而离开她。可他们都错了。我不知道是时间改变了她的心性,还是皮特·弗蒙特单纯的个性和爱打动了她,但事实总归是事实,她成了一个让人羡慕的妻子。他们没有钱,过去那么铺张的人却成了一个勤俭持家的主妇;她也突然对自己的名声非常在意,那些嚼舌头的人就渐渐不说话了。除了皮特的幸福,似乎其他事情她都不在意。


没有人再怀疑她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皮特。这么多年来,做了这么多茶余饭后的主角,终于没有人再谈论伊丽莎白·弗蒙特了。看起来,这就是她这部小说的结局。她成了一个不一样的女人。有时候我闲来无事,心想等她老了,回看自己的过往,那段姹紫嫣红的经历,会不会觉得那只是一个她淡淡相识的人,早已经过世了。女人天生有让人嫉妒的本事去遗忘。


但谁又猜得到命运的安排呢?眨眼之间一切又都不同了。十年毫无瑕疵的婚姻之后,皮特·弗蒙特疯狂恋上了一个叫芭芭拉·坎顿的姑娘,她是前外事部副部长罗伯特·坎顿勋爵最小的女儿。她长得自然不丑,但她的好看是那种顺眼却空洞的类型,不可能和伊丽莎白相提并论。不少人都听闻了这件事,但他们都在猜到底伊丽莎白是否还蒙在鼓里,而她又会怎样应对一个自己如此陌生的局面。之前永远是她抛弃自己的爱人,她则从来没有被人抛弃过。在我看来,那位坎顿小姐在她面前根本不堪一击,她的勇气和手腕我都见识过。


我们吃着午饭聊着天,我心里就在想着这些事。她的神态和举止一如往常地轻松、迷人和率真,完全看不出来有什么烦心的事情。她的言谈也和平时一样,不管话题转向哪里都应对自如,说的话看似随意,但都很有道理,讲到荒唐滑稽之处也很敏锐。我聊得很开心。最后我只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她很神奇地完全没有注意到皮特改变了心意,而我的解释是她对丈夫的爱太过炙热,根本无法想象对方不是同样爱着自己。


我们喝着咖啡,抽了几根烟,她问我时间。


“三点还差一刻钟。”


“我必须买单了。”


“能不能算在我的账上?”


“当然。”她笑道。


“你有急事?”


“我三点约了皮特见面。”


“哦,他最近怎么样?”


“他很好啊。”


她又朝我微微一笑,就是之前说过的那种迟疑的、让人沉醉的笑,但我似乎又在她的笑意中觉察出一抹嘲讽。她犹豫了片刻,看着我,心里在盘算着什么。


“你这人就喜欢这些稀奇古怪的局面对吧?”她说。“你肯定猜不到我等会儿要办件什么事情。我早上打电话给皮特,让他三点钟见我,我是要他和我离婚。”


“不会吧。”我喊了出来。我只觉得自己脸都红了起来,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还以为你们一直都很恩爱啊。”


 “你觉得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我会不知道?我还不至于蠢到这个程度。”


在这样的女子面前,言不由衷的话很难说得出口,所以我也不必假装听不懂她是什么意思。我沉默了一两秒。


“为什么你要允许他跟你离婚呢?”


“罗伯特·坎顿这个老头挺古板的,即使我和皮特离婚,我也很是怀疑他会把女儿嫁给他。而对我来说,你知道,这根本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离婚么,多一次不多,少一次不少……”


她耸肩的样子很好看。


“你怎么知道他想娶那个坎顿姑娘?”


“他已经爱得神魂颠倒了啊。”


“他告诉你了?”


“没有,他甚至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这件事。这可怜的人,他最近可痛苦了。他一直在想办法不伤害我的感情。”


“或许这种感情只是一时的,”我试探着说道,“可能马上就过去了。”


“为什么会过去呢?芭芭拉年轻、漂亮,人又好,他们俩挺适合的。再说过去了又怎么样呢?他们此刻相爱着,而在爱情里除了当下的这一刻其他都不重要。我比皮特大十九岁,足够当他的妈了,男人对这样一个女子的爱停止了,你觉得还会死灰复燃吗?你是写小说的,以你对人性的了解,不会连这个也想不通吧。”


“那为什么要你做出牺牲呢?”


“他十年前向我求婚的时候,我答应他,等他要我放手的时候我一定会让他走的。你看,我们年龄相差太大了,我觉得这样才算公平吧。”


“所以你要兑现一个他并没有要你做出的承诺?”


她细长的手指在我面前挥了挥,我越发觉得翡翠那阴沉的光芒里有一丝不祥。


“哦,那是一定要兑现的。做人还是得像个绅士那样。实话跟你说吧,这也是为什么我今天会在这里吃饭。就是在这张桌子他向我求的婚。你知道吗,我们当时在吃饭,我就坐在我现在的位置上。目前唯一恼人的地方就在于,我还和当天一样那么爱他。”她停顿了片刻,我看得出她在咬着牙。“行了,我该走了。皮特讨厌别人迟到让他等。”


她朝我看看,表情里有种无助让我意识到她只是没法从椅子里站起来。但她笑了笑,突然起了身。


“要我陪你去吗?”


“最多送到酒店门口。”她笑道。


我们穿过餐厅,穿过休息厅,到了大门口,一个服务生推动了旋转门。我问她需不需要我给她喊一辆出租车。


“不用了,我想走走,今天天气这么好,”她伸出手,“见到你很高兴。我明天就会出国的,但整个秋天我都会待在伦敦。到时一定打我电话。”


她微笑了一下,点点头,转身走了。我看着她沿着戴维斯街远去。空气依然和煦,春意盎然,屋顶上白色的云在蓝天里慵懒地流动。她依然挺着身子,潇洒地扬着脸,窈窕的身形引得经过的人纷纷回头。有认识的人脱帽向她致意,她便优雅地微微欠身,我想那些人恐怕永远也猜不到,此时她的心是破碎的。我还得再说一遍,这是一个诚实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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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选自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毛姆短篇小说全集1》

毛姆 著  陈以侃译

理想国,2016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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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被公认为毛姆最擅长的文学体裁,著名作家伯吉斯就曾评价毛姆写下了“英语文学中最好的短篇小说”。2016年10月,理想国推出中文世界首个毛姆短篇全集计划,第一卷《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日前正式上市,全新译本,力求将毛姆原作体面的娴熟和狡黠,“尽量在译文中复制给译文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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