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雾霾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但殊不知小小的一支烟,却比雾霾更令人生畏。然而,被动吸入二手烟的市民终于等来一个好!消!息!
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共场所吸烟这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宁波首度为“文明”立法。快和宁宁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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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7月1日起
我市将实施《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公共场所吸烟这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这是宁波首度为“文明”立法。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1.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
2.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
3.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
4.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5.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公共电梯间等候区域;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违规惩罚方面,禁烟范围的单位违规,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标识提醒
在禁烟区设置一定的标识,通过标识提醒吸烟者不要在禁烟区吸烟,让他停止吸烟,并到吸烟区去吸。
耐心说明
耐心向吸烟者说明这是单位的制度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请吸烟者理解。
正确引导
主要是通过讲解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和二手烟的危害,让吸烟者认识到他的行为对别人造成不良的影响,认识吸烟对自己的危害。
已在管辖范围内张贴禁烟标签,
如图,
所以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在禁烟区吸烟哦,
如被发现在禁烟区吸烟,
将进行处罚。
为实现公共场所全面控烟,卫监君一直以多种形式开展控烟禁烟宣传活动。
所领导带队指导社区建立禁烟宣传栏
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培训开展禁烟知识宣传
与辖区学校联合开展“禁烟知识进学校”宣传
为了宁波的文明,
为了您与他人的健康,
拒绝在公共场所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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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鄞州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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