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至6月20日为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审期。截至5月31日,我区应年审离退休人员70771人,已年审65425人,年审率92.45%,但仍有5346人尚未年审。
6月20日是离退休人员年审的最后截止期。逾期未年审的,将于7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补办年审手续后次月补发。
如何办理退休年审?
一、企业离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和新社保卡到户口所在(或居住地)镇(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办理。未录入指纹的企业退休人员同时办理指纹录入手续。已通过个人指纹信息采集的离退休人员,可在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进行自助指纹年审。
二、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年审统一由单位办理。请各单位将附有离退休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的生存证明书(含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送至区社保局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股(10-12号窗)或所在地镇(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办理。
三、居住外地及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可将生存证明书寄送到户口所在地镇(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或区社保局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股办理。省内居住的也可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认证。
四、2017年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今年不需办理年审手续。
五、未办理移交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年审时一并办理移交社区管理手续(退管经费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企业和个人不需支付)。
退休年审关系到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为免养老待遇受影响,未办理年审的离退休人员请从速到相关社保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