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了解诉讼知识、法院资讯、查询案件审理执行进度、预约查档,与法院“点对点 面对面”。 可直接回复“帮助”获得导览目录。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深圳大件事  ·  一“藏钱高手”,深圳落网! ·  21 小时前  
深圳特区报  ·  郑钦文,捐款100万元 ·  2 天前  
深圳大件事  ·  涨价!需求暴增!很多深圳人在买,紧急提醒 ·  2 天前  
深圳大件事  ·  痛心!突发6.8级地震,已有9人遇难 ·  3 天前  
深圳大件事  ·  突然被禁止关注!刚刚,鹿晗道歉 ·  4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提示 | “禁止长时间停车”是几分钟?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深圳  · 2017-05-07 09:11

正文

点击上方“深圳罗湖区法院”可订阅哦!


在很多道路旁都有设置“禁止停车”“禁止长时间停车”的标志,“禁止长时间停车”中的“长时间”,具体是多久呢?有人说一两分钟,有人说三五分钟,还有人说只要停车不熄火,人不离车……那么有没有准确的说法呢?

人不离车不熄火,算临时停车?


通常的理解,禁止长时间停车,是允许临时停车的。乘客上下车、拿取行李物品,同时,驾驶员没有离开车辆,车辆未熄火,就算是临时停车。


“长时间”,到底是多久?


如果从字面上理解,“长时间停车”,重点在于“长”字,而这个字设定范围是非常宽泛的,主观判断性非常强。所以,简单判断除了“临时停车”之外的停车情况都算是长时停车。


实际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并没有明确指出,“长时间”“临时”具体是多久。不过一些经验丰富的交警倒是给出过比较有参考性的说法,“临时停车驾驶人一般不得离开车辆,即停即走,不存在说可以停多长时间的说法”。



避免违停罚单,记住这些!


总而言之,如果是在禁止车辆长时停放的路段,驾驶人一般不得离开车辆,允许即停即走;如果驾驶员需要离开车辆的,建议找正规的停车位或停车场停好车之后再离开。



没有禁停标志就可以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临时停车可以随便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来源:辽宁法制报


声明:本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XXX或转自:XXX(非本公众号)”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公众号转载的文章,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注明,若因故疏忽,造成漏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公众号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公开公正 • 廉洁高效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微信号:luohufayuan

新浪微博:@深圳罗湖区法院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搜索历史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