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期间我在家看电视,最惊喜的是看到齐豫在歌手舞台上,唱了一首《今世》,这是三毛写给过世的先生荷西的歌。
同时曝光的,还有三毛生前留下的珍贵录音。
录音里,她讲到荷西离开的那天是中秋节,潜水时出了事故,等尸体捞上来后,他的眼中留出血来。
三毛就一边擦他的血,一边擦自己的泪,同一条手帕,在两个人的最后一面,就这样血泪交融……
从十三岁那年,在学校门口的小书摊上买了一本盗版的三毛文集之后,我就是她的粉丝,大粉。
读大学的时候,因为听说乌镇有一家三毛茶楼,老板也是她的书迷,她生前还曾经光顾过。
我就翘了课,专门坐火车跑去喝茶,还在那家店的本子上留下了自己对未来的预期,一晃已是十年。
后来有钱之后,当然买了三毛的正版全集,最喜欢的还是那本《撒哈拉的故事》,看了一千遍。
听完齐豫的歌,又翻出这本来看一千零一遍。
从时间上算,这本书是三毛正式走上作家路的开端,也是她婚姻生活的起点,她在最艰难苦涩的沙漠里重建了生活。
也只有在这本书里,荷西没有被三毛视为今生挚爱。
她反复提到,并没有热烈地爱过他,因为要一起生活所以还是得先结婚。
像是两个好朋友的结合,简单而深远。
不知是因为“只是当时已惘然”,还是那是闪婚后的他们刚刚在一起的日子,那时候她的文字特别轻快。
后来被反复咀嚼的深情,在当时只道是平常。
其实在去西班牙重遇荷西之前,三毛原本已经结束周游列国的留学生活,打算在台湾定居了。
她几次提过那时在台湾打算稳定下来时,有过两段感情生活。
第一段用她的话说是“阴沟里翻船”,引起了一番风波。
第二段是跟一位德国籍教授,两人相识后感情很好,订了婚,特别认真地要办喜事。
结果就在婚礼前夕,未婚夫突发心脏病过世。
她形容“
所爱的人一锤一锤钉入棺木,当时神志不清,只记得钉棺的声音刺得心里血肉模糊,尖叫狂哭,不知身在何处。
”
那一回她吞了药,被家人救下,醒来就决定离开台湾,再次远走他乡。
去了当年求学的第一站西班牙,没多久就跟荷西重逢。
三毛印象里的荷西,只是一个同学的弟弟,一个那时还在读中学的男孩子,周末可以一起出去玩的伙伴。
少年的他暗恋她,跟她说过等读完四年大学服完两年兵役就娶她,但她笑笑没往心里去。
这一次回来,刚好就是六年已过。
荷西的家里,墙上贴着许多三毛的大照片,原来是他去她朋友家偷出来,专门放大了挂起来的。
三毛看到照片后面的墙,明显比其他地方白,知道这照片已经挂了好几年,原来他一直站在原地。
她是死过一次的人,对许多“大事”没有了执念。
心心念念想去做的,就是完成小时候的梦想,去沙漠里旅行生活一年。
“等我给自己排好时间,预备去沙漠住一年时,除了我的父亲鼓励我之外,另外只有一个朋友,他不笑话我,也不阻止我,更不拖累我。他,默默地收拾了行李,先去沙漠的磷矿公司找到了事,安定下来,等我单独去非洲时好照顾我。他知道我是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我不会改变计划的。
在这个人为了爱情去沙漠受苦时,我心里已经决定要跟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那个人,就是我现在的丈夫荷西。”
在另一篇《结婚记》里面,她写道荷西一开始对去沙漠这件事是不太高兴的,但是实在不舍得刚刚重逢又要分开。
该来的总会来的。
于是干脆比她更早到了沙漠,然后写一封信来:
我想得很清楚,要留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的感觉。我们夏天结婚好吗?
夏天是她计划去沙漠的时候。
信很平实,三毛看了十遍,塞住口袋里去街上散步了一个晚上,回来就决定了。
在她离开台湾半年后,他们就这样闪婚了,因为决定要生活在一起。
两人在沙漠里完婚,那年她31岁,荷西23岁。
她很少提及两人的年龄差,跟其他的事情比,这好像的确不算什么。
毕竟曾经隔着六年,一场大雪,千万座城和一片沙漠。
“结婚,小半是为荷西情痴,大半仍是为了父母,至于我自己,本可以一辈子光棍下去,人的环境和追求并不只有那么一条狭路,怎么活,都是一场人生,不该在这件事上谈成败,论英雄。”
谁知旷世爱情,最初竟也只是在无数个巧合中诞生的。
三毛是中国少有的,过了“体验式人生”的女孩。
在她之前和在她之后,我都十分羡慕但无法想象,人怎么样可以以读书和旅行为生活主要内容,还在30岁时回归主流社会,一样都没有耽误。
她从小没办法适应传统教育体系。
那种无所适从,跟韩寒当年退学时的叛逆不同,三毛更多是出于一种极致的天真。
但想同的是,两人都隐隐知道,那条大多数人走的路,正在破坏他们最珍贵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