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张佳玮写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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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阅读摆套路立规矩,反而让人没法好好读了呢

张佳玮写字的地方  · 公众号  · 热门自媒体  · 2017-04-22 17:43

正文

有些人会给自己设置障碍:每天必须读多少书,每月必须读多少书。还恨不得挂到社交网络上,请大家监督。

然而读书论数字,本来就有些滑稽。


古人所谓“读书破万卷”。然而卷与卷却又不通。

《史记》52万字130卷,平均每卷四千,但那是上古。

《资治通鉴》294卷398万字,每卷一万三。

《文选》六十卷差不多六十万字出头,每卷一万。

《三国演义》嘉靖本24卷,字数比《史记》还多。

四大名著字数加起来,大概等于《资治通鉴》。

但大家都知道,读完一遍四大名著,和读完一遍《资治通鉴》是两回事。


北京出版社系列有一套《大家小书》,都是名家所做,算学术科普读物,每本一百来页。类似这样的,专心读不干别的,两小时一本够读得完。这十二本,老先生们写得很轻快;我费的功夫,还赶不上读赵翼半本《廿二史札记》。

村上春树的读者一定知道,读完《夜半蜘蛛猴》和读完《奇鸟行状录》是俩概念。

马尔克斯读者一定知道,《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和《霍乱时期的爱情》不是一回事。

老舍先生《茶馆》有单行本,读完了,几小时的事。《四世同堂》这种分量的书,一年读个几本也就够了。

所以了:以读完多少本来计数,本来就挺急功近利的,特别没意思。一旦怀着“得读完这本继续刨下一本”的概念,也没法好好读。好比猪八戒吃人参果,吃过了,滋味全然忘记,意思也不大。


比如,我把《伊利亚特》过一遍,不去看每次打仗那些人的虚饰,只看关键场面,一整天是可以刷完的。

如果逐字逐句读,那就费时多了。

如果要记下每个人的姓名(大工程),去把每个人的生涯都查一遍,要命了。可能我一高兴,“哎涅斯托尔有几个儿子?潘达勒斯是个怎么样人,我去查查”,好,又跌进一个大坑。按说这也算读书的一部分。那就旷日持久了。

同样,比如《红楼梦》刷刷过一遍,不难。理清人物关系、记住每个丫鬟的姓氏,费工夫了;把脂砚斋之类逐字逐句都对照着看,又不同了。

所以,“一年要读完多少多少本书”这种爱好,若非专业编辑,更像是一个社交用的梗。

千万别给自己套个“必须读多少本书”的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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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在讨论如何高效读书。

其实很简单啊。世上一切高效的事,都是人乐在其中,忘乎所以,恨不得将时间全部投注下去。带着任务心态读书,再怎么读,久了也必没用。

但凡被一本书迷进去了,效率没法不高,没法记不住,想忘都忘不了。

其实什么事都是。打游戏也是。迷进去了,出不去了。


想高效读书,首要在选书。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想不吃都不行;非得逼自己去驴马食,效率再高,内心也很痛苦吧?

选书时,有个要诀。身为一个出过的书也不算少的人,我可以很明白地跟您说:世上没有非读不可的书。一切所谓“不可错过”的书单,若非课本教材必修课,都没意义。

只需要挑自己喜欢的书、自己喜欢的作者,自然事半功倍,不用讲方法就沉迷其中了。


怎么找自己最喜欢的作者呢?这点我说过许多次。

先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作者。然后看他喜欢哪些书哪些作者,自然趣味相投。

作者总会情不自禁流露自己爱好的。

比如,我第一次知道巴尔加斯-略萨,是通过莫言的《红高粱》,余占螯父子处理尸体时,作者自注提了一句。《四十一炮》的后记里,我又看到他对君特-格拉斯的一段评价。所以如果你喜欢莫言,就可以尝试读读略萨和格拉斯,不太会失望。

余华三十来岁时,写了许多极有洞察力的散文,主要关于音乐和小说,显见他对博尔赫斯、福克纳、霍桑、川端康成们,极有心得。如果你喜欢余华,那么去找这老几位,也不错。

王小波作品里零星出现的名字,比如莫迪阿诺、马尔库塞、杜拉斯、昆德拉、卡尔维诺、奥威尔,爱好者也别错过。

村上春树喜欢菲茨杰拉德、雷蒙德-钱德勒和雷蒙德-卡佛。

汪曾祺喜欢他的师父沈从文,以及老舍、赵树理、林斤澜。

您看,随意找个喜欢的作者,顺藤摸瓜就是一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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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问了:有些专业书读不进去?

其实这很正常。没建设起知识结构前,读什么都会觉得盲人摸象。这时候,不妨借助其他材料。

比如,我认识许多人,是因为三国游戏和电视剧,才开始爱《三国演义》,最后终于开始啃《三国志》甚至《后汉书》的。

我有些朋友,是看了《权力的游戏》,于是去读了《冰与火之歌》,然后对英国中世纪历史感兴趣,最后忽然就进坑开始读富勒的《西洋世界军事史》,再顺着摸到阿彻-琼斯的《西方军事艺术》,最后成了军迷。

我有位长辈,是从《神之水滴》这部漫画开始爱葡萄酒,然后通读各色论文,现在成了葡萄酒狂魔。

类似方法,不胜枚举。如果对某个领域有兴趣,又读不进,找一点浅显易懂的方法入门,建立起基本的知识结构再读,就顺畅许多。虽然深度爱好者会鄙夷入门读物,但庄子所谓道在屎尿,只要最后殊途同归,怎么入门的没关系。通过各色入门读物,建立一个可视化的知识结构,就好。


比如,有些人会跟我说,是因为我的讲解才对艺术史、NBA甚或文学史有兴趣的,这我就挺高兴的。这不代表我写的东西多有学术价值,但能引人兴趣、有个基本概念,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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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虽然曾国藩建议“一本书读完前,别读另一本书”,但我个人却觉得,不妨同时读几本书。尤其是重读时。

读书如饮食,吃甜了,吃点咸的;齁了,喝点水。

比如读海明威久了,干涩;那我回头读读大仲马,膏腴。

读巴尔扎克久了,觉得他有些密密麻麻;那我回头读读奥登的诗?多敞亮。

晚上要睡了,读爱伦坡觉得有些冷?那就读读汪曾祺或者冯骥才,沾点人间烟火气?

类似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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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有人常问:读书读过就忘。怎么记得住呢?


古人有言: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多读读,多琢磨,多想想,辨认下,最后实际操作。

孔夫子说得更明白。学而时习之。习就是操练。


我个人建议的法子:

书读第一遍,知道啥意思;第二遍,截关键词。来回迅速看。片汤话、水词儿都去了,效率高。然后讲给别人听,这辈子都不会忘了。

当然前提是,这得是你自己喜欢、乐在其中的阅读。


还是那句话:读书这种很好玩的事,就是得挑自己喜欢的,好几本书,来回看。别寻思“非读不可的书”,别琢磨“读这本书要得到什么”,别在意“这种书就是初学者看的你还看”。

把那些拘束都去了之后,你便会觉得,读书这事真是太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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