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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债主突然跑出来,说你的前夫或者前妻欠下了不小的债务,要求你来还钱。别人借的钱,你不知情也没花,你到底要不要替TA还债?婚姻法有了新规定!
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在原来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
基础上增加两款: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
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再也不必担心离婚后莫名背上巨额债务!
相关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同时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的补充规定,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夫妻债务,依法保护夫妻双方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推进和谐健康诚信经济社会建设。
原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是为了打击夫妻利用离婚避债现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没想到却让很多离婚的“中产”女性背上债务。她们大多因前夫出轨、家暴、赌博等原因离婚。离婚后,若干债主突然跑来称前夫欠下了不小的债务,要求另一方还钱。
有些受害者站出来建立二十四条公益QQ群、微信群,相互倾诉,交流经验。
据一项面向的527名成员的实名问卷调查显示,87.1%的群成员为女性,80.6%受过高等教育,86.7%拥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超过一半的人说,自己的涉诉金额超过100万元。
经统计发现,
这些“受害者”大多是中产女性,其中不乏公务员、教师、记者、国企员工。
云南曲靖某事业单位员工朱桂华就遭遇过“被负债”。她离婚第二天,前夫失联,从此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来找她要求还钱。她的工资卡被冻结,住房被拍卖,自己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还因为伤心过度,被医院诊断为重度抑郁症。
在武汉某事业单位工作的严敏,因为前夫欠债1200万,被讨债人天天追着闹事。家门口被红漆喷满了“杀”的大字,自己患上严重的抑郁症,班也上不了,家门也不敢出,曾经数次想自杀。
除了女性,也有男性因前妻举债而背负巨额债务。在武汉当老师的王文汉前妻好赌,2013年欠下60万债务。他为前妻还清债务后却发现前妻竟欠债800万!而现在他每个月5000元的工资都要用于还债。
不过按照最新补充规定,如果他们能够证明这些是虚假债务,或者是前夫或前妻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这些案件的法院判决将会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