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录修订稿中删去的“大型主题公园建设、经营;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高尔夫球场、别墅建设;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色情业等。”并非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从事,只是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目录修订稿不再列示。因此,并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均可自由从事,即使不在“负面清单”上,凡是法律限制或禁止的,无论内资还是外资都应受到同样的限制或禁止。
此种做法体现了中国将内资及外资企业一致管理的政策趋势,但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不明确性,建议可以对这些内外资均限制或禁止从事的产业,同样总结归纳予以列举,作为单独的目录。[3]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主要修订内容
(2) 限制及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主要修订内容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有意见认为开放力度小于预期。尤其是一些在自贸区中已经试验过的开放项目,比如对医疗机构的开放,此次并未被纳入减少名单,此外的细分应当更为具体详尽[4]。但新通过的2017修订稿对征求意见稿作出了何种修改,目前还不得而知。
2017年修订稿通过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但并不影响与港澳台的经济合作协议的执行。
[1] 律商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第七次修订的四大变化
[2] 中伦视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首推全国负面清单制度
[3] 理兆法律资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解读
[4] 中伦视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首推全国负面清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