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为了依靠制度来维持政治体制,就需要改社会基本维持固定的状态。唐初,继续了前代那种交换经济比较停滞的状态,这对维持社会固定状态是有利的。唐中期以后,货币经济急速发展下制度与现实发生了乖离,从而也打破了国家体制的均衡。首先,在社会的基层部分,农民的土地占有情况发生了变化。尽管已经难以按照令制实行给田,但是租税体系却固执于现行的制度,由于进一步追加诸税,农民离村现象日益显著。这使得府兵制的基础受到动摇。在民间,地主与佃户的关系有了新的变化,王公百官也拼命地追求利益。于是,政府不得不逐渐将土地课税方式转变为现状主义的,而且对新兴工商业的课税政策亦出现急速的进展。不用说,前者后来产生了两税法,后者导致了各种商税以及国家专营经济的发展。
政府中央机构也从三省六部均衡的宰相制度,开始了向同中书门下三品(同平章事)专权的宰相制度转变。这是迈向君主独裁政治的第一步。由此皇权在各个领域设置使职,从而超越了律令官制,企图实现权力的集中。专权宰相与心腹官僚独占了重要使职。这种使职制度对宋代以后的官僚政治发挥着决定的作用。
以节度使等名目在边境配置使职,是羁縻政策失败的产物。这一失败的原因在于唐朝与周边诸部族的纷争,这使得周边诸部族之间完全自立的希求日益高涨。羁縻手段一旦失效,就无法再依赖府兵治理边防,而不得不在边境布置大军。于是,佣兵成为开发兵源的方向,并最终成为主流,归节度使掌握。佣兵这种与农业生产完全分离的兵制,又以安史之乱为契机在内地得到普及,并且此后长期作为中国兵制的骨干。
从唐代中期开始,以上所述激烈的结构变化不仅瓦解了唐代国家共同体,还从根本上变革了中国社会的性质。所谓唐宋变革以及此后构筑起来的国家共同体,当然都成为具有新生性质的事物。笔者愿就此略述鄙见如下:
唐宋变革论的首倡者内藤湖南曾对这一变革指出了两点。第一,是从贵族政治向君主独裁政治的变化,第二,是人民地位的上升。前者的变化换言之就是君主与臣下关系的变化。也就是说,在贵族政治中由于君主也是贵族阶级的一员,因而无法超越贵族阶级,所以在实际政治中受制于贵族阶级。按照他的观点,贵族政治虽说在周代的封建政治中最为典型,但即便到了封建政治崩溃以后的帝政时代,其政治性质也没有完全被抹煞。秦汉时代虽然显现有一些君主独裁的政治倾向,却屡屡出现外戚专权,总是隐含着某些贵族政治的性质。到了六朝时代更是出现了贵族政治的全盛,在唐代虽然出现了变形,仍然对贵族政治有所继承。
但是,在唐宋变革以后的情况则完全不同。臣下不过是君主的走卒,即便官至宰相也不过是皇帝的秘书官而已。即君主是凌驾于官僚集团之上的一种超然的存在。由此,即便科举考试也不再像隋唐时代那样,能够选拔真正具有贵族性质的人物。王安石以后的科举与以往那种以帖括、诗赋的情况相反,看重经义和策论,重视的是作为官僚的实务。
关于“实务主义”有一点是需要说明的。内藤湖南这里所说的“实务主义”,绝不是近代国家的官僚所应该具备的那种行政上的专门能力。“策论”,是对国家政策的意见,“经义”是那种应当作为政治之基础的儒教哲学的认识。总之,考察的都是作为国家共同体的领导阶级的精神与政策方面的内容。内藤湖南所以称之为“实务”,不是简单指士人有教养,更包含了士人管理国家的责任与义务。
如果宋代以后的官僚都是被如此要求的话,那么,这与他们作为皇帝走卒的情况是否矛盾呢?我认为这种两面性中其实具有那个时代官僚制度的特质。因为在当时负有责任和义务的官僚阶级的所有政治活动都是从皇帝意志出发,而且又都必须为皇帝所认可的。宋代开始的殿试就是一种显示新任官僚的学识最终必须得到皇帝认可的仪式。
在此,任官以前的社会身份以及表示其身份的教养并不重要。宋以前,普遍的做法是向那些被社会认可的士族授予官职,但是宋代以后毋宁说是根据官位才得到士的身份。士与官的关系,在此发生了一种逆转的现象。可见,官民关系也出现了一种变化。
如前所述,先秦时代唯有士与民(庶)的关系,帝政成立以后则形成了以士民关系为基础的官民关系。这说明在当时的官民关系中,存在着某种身份的差别。然而,宋代以后作为官民关系之前提的士民关系的情况,基本上消失了。这就意味着官民关系中已经没有任何身份的差别了。这种变化,与唐宋变革过程中贵族阶级不断没落的那种社会情况有着重大的关系。
内藤湖南所论唐宋变革的另一个特征,即人民地位上升的问题其实与此是有关联的。湖南从两税法的土地现额课税方式与现地课税方式得到启示,指出了当时人民财产所有的自由化与居住的自由化这两个特点。另外,他还论述了王安石雇役法以后,人民不再是无偿地提供劳动力,而是可以自由作出选择。当然,这些自由使人民之间贫富差别的扩大也变得更加容易了。但是,人民毕竟已经告别了那种根据身份而被束缚于土地,被迫提供力役的时代。这种情况虽然可以说是由人民自己所造成之新的痛苦,但是又不能不说人民的社会地位在此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那么,唐宋变革以后官与民之间出现差距的原因,究竟何在呢?即便人民确实活得了上述的自由,但他们毕竟没有得到参预国政的权力。能否参与国家共同体的运营,这在先秦依赖就有着士与民相区别以及官与民相区别的原则,而且这一原则在宋代以后并无变化,官与民之间的那种政治与生产的分工关系依然在继续。产生官僚特权的原因,其实就来自这种分工关系。
因此,官僚对国政特权的行使,一般来说是理所当然的,而如果没有那种称为“代耕”之俸禄制度的话,国政运营也将是不可能的。但是问题在于,这种特权是应该用于执行公务,还是应该用来满足私利呢?就官僚的类型而言,大致可分为经世济民型和升官发财型两种。国家共同体是否能够维持安定,与政界倾向于哪一种官僚类型有很大的关系。当然,这时皇帝、宰相之中枢机关的政治态度又有着重大的影响。
政治权力一旦发生了私有化,人民就是最大的受害者,由此就引发出种种的抵抗运动。这种现象当然发生于任何时代,但在唐宋变革以后的抵抗运动中,毕竟又有其时代特色。这一时期发生了历代民众叛乱中参加人数、波及地域以及发生频度均为世界史上从无前例之大规模的运动。究其原因,虽说可列举出诸如在流通经济发展下交通、情报网的扩大,以及货币经济所带来的残酷剥削等等,但是作为精神的要因,又不能不强调那种官民之间人格差别意识的减弱。这种人格差别意识的稀薄化,也波及了民间社会存在的主客关系、主仆关系,以致发展成抗租、奴变等斗争。
民众叛乱从地区性暴动发展起来,以致占据了广大的地域,并且还提出了自己的革命口号。“替天行道”、“顺天救民”、“割富济民”等,在消除贫富差别、救人民脱困的构想中,有着许多的共通性。而这才真正是现存王朝本来所应当坚守的国家共同体理念。唐宋变革后的民众,进入了一个从自己内心构想新国家建设蓝图的阶段。当然,口号只是那些叛乱领袖创造的,但是为《水浒传》“替天行道”台词喝彩的民众身影,毕竟在唐代以前是从未得见的。
这种情况还促进了历代王朝在培养民众道德心方面做出努力。明太祖的《六谕》即其有代表性的一例,而地方官制作谕俗文用于劝诫的做法,在宋代已经开始了。
当现存王朝不可能维持其所经营之国家共同体存立的时候,再建王朝的方法除了由政治动乱中产生新兴势力建设新王朝以外,还存在着一种由境外诸部族通过内侵而建国的途径。元、清两朝就属于这种情况,然而这也是由于唐宋变革期间域外诸部族成长所致。有关唐代北方羁縻政策失败的一个原因,在上面已经谈到了诸部族自立的情况,而辽、金、元三朝对中国的统治就是在其延长线上产生的。清朝政权可以说是那段历史的最后一幕。
这些非汉族之所以能够建设中原王朝,原因在于他们在南进之后仍然维持着独自的部族组织,从而防止了汉化所带来的解体。而且,这种组织的团结还成为了一种核心,产生了其回复占领地秩序的效应。但是毕竟这也是无法长久继续的做法,这一核心组织的弱体化,是导致王朝覆灭的原因。
异族对中国的统治在汉族中唤起了一种民族主义的自觉。像白莲教徒的叛乱那种情况,本来是带有宗教色彩的事物,是很难直接将其与近代国民之民族主义等同对待的,但是后来当汉族有志建设国家共同体的时候,实现对外自立也成为了他们的一个目标,这也是不容否定的事实。清朝雍正帝在《大义觉迷录》中通过华夷之别不在种族而在文化的分析,强调清朝的正当性,就是关于这一问题的对策。在清末革命运动中,这种民族主义最终成为了强有力的发条。进而,它还发展成为了那种旨在摆脱列强帝国主义侵略,获得自立之三民主义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