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2015年出台的“十三五”期间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通知》有三大主要变化。
首先,《通知》从整车能耗、续驶里程、电池性能、安全要求等方面提高财政补贴准入门槛。
例如,在安全方面,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扣减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
再如,在电池性能方面,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指标要求,设置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门槛。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
根据新政,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一年内仍没有实际销售的车型,取消《目录》资格。
《通知》也强调了新能源汽车应用。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其次,《通知》调整了部分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其中,新能源客车补贴幅度下调最高。
对新能源客车,以动力电池为补贴核心,以电池的生产成本和技术进步水平为核算依据,设定能耗水平、车辆续驶里程、电池/整车重量比重、电池性能水平等补贴准入门槛,并综合考虑电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电倍率、节油率等因素确定车辆补贴标准。其补贴最高上限由2016年的60万元下调到30万元。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下调20%,补贴最高上限由2016年的5.5万元下调至4.4万元。
“新能源客车补贴的技术标准更加具体和丰富,弥补了2015年《通知》的缺陷,补贴调整幅度最大,行业受影响最大;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调整则完全按照2015年《通知》确定的标准‘退坡’,行业基本没有受到影响。”奇瑞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卫健对记者分析。
同时,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方法和标准有所变化,由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变为按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30(含)kWh以下部分、30~50(含)kWh部分、50kWh以上部分分别为1500元/kWh、1200元/kWh、1000元/kWh。中央单车补贴上限为12万元。
“由于电池的性价比正在逐步提高,补贴的逐步退坡政策是合理的。”五龙电动车集团董事会副主席苗振国对记者分析,否则过度的激励,不利于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也将导致整车的成本迟迟降不下来。
同时,燃料电池汽车补贴维持2016年的标准不变。对于燃料电池乘用车,给予20万元/辆补贴。对于燃料电池小型货车、客车,给予30万/辆补贴。对于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给予50万/辆补贴。
《通知》强调,设置地方补贴上限,地方政府各级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的50%,而此前中央与地方财政补贴配比大部分为1:1。
第三,《通知》提出,在补贴资金拨付方式上,由此前的事先预拨改为事后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