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3月12日讯(研究员 刘垚)
继3月2日南通崇川区市公安局北地块(R18007)挂牌之后
,今天,南通市崇川区再挂一宗宅地,地块处于中央创新区板块内,世纪大道北、通富北路东,这也是3月份以来崇川区挂出的第4宗地块。
地块规划为纯住宅用地,
出让面积约10万方,可建面约22.3万方,起拍楼面价8619元/㎡,预计将于4月17日网上限时竞价。
地块信息
地块位置图
区位交通:
地块位于新规划的中央创新区板块,定位城市新市中心,紧邻通富路高架及主干道世纪大道,距离在建中的地铁一号线太平路站约1.1公里,另外规划有地铁二号线通过地块北侧(直线距离约3公里),沿青年中路东西向敷设,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教育资源:
地块距离南通市八一中小学约1.3公里左右,距离附属中学约1.7公里左右,享受一站式教育配套,同时距离南通大学约1.8公里,文化气息浓重
商业配套:
地块3公里范围之内有中南城购物中心、大润发、红星美凯龙等商业配套,同时中央创新区范围内规划有较多商业,各方面配套都面临升级。
土地市场:
周边最新成交地块为2017年10月16日,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炜赋集团天鹏置业有限公司联合竞得世纪大道南、太平路东、崇川路北地块,成交价271969万元,楼面价11483元/㎡,溢价率3.6%。
根据出让公告:
1、竞买资格:
竞买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境内企业,或为有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境内子公司的境外企业。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
2、竞得人如为崇川区外注册企业,则需在崇川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
3、竞得人须持有本地块全部地上商业建筑,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不得销售
4、①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建筑节能65%。②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高度12米(含12米)以上住宅100%采用装配式建筑,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成品住房比例100%
附公告原文: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南通市本级网挂[2018]19号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2018年4月24日)内向崇川区财政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200万元(开工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竣工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并持商业自持承诺书、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向崇川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崇川区人民政府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等情况的意见(联系人:李建林;联系电话:18912288617)。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2018年4月26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领取《成交确认书》。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商业自持承诺书、竞买保证金和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崇川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意见和崇川区财政局出具的保证金缴款凭证等材料。
2.竞得人在约定交地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办结施工许可证和桩基开工),由崇川区人民政府会同南通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工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按期开工,则开工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首次动工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宗地总建筑面积的30%,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手续时,首次批准建设面积不得少于宗地总建筑面积的30%,首次批准预售面积不得少于7万平方米。竞得人在约定交地后48个月内全部竣工,并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崇川区人民政府会同南通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竣工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按期竣工,则竣工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通过建设部门关于装配式建筑验收,若验收合格,崇川区人民政府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不计利息);若验收结果为不合格,则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上条款由崇川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和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按各自职责负责监督。
二、竞买资格:竞买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境内企业,或为有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境内子公司的境外企业。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竞买人除应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商业自持承诺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和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4)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5)在南通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苏通园区)范围内取得商业、办公、居住用地后,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发建设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3月11日至2018年04月01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04月02日 起至2018年04月1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13日11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