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就算是爱优腾,再加上芒果,谁敢保证自家天天有爆款?
但如果将视线转移到版权上,或许是一个新世界。
音乐版权在短视频上的胜利,为影视产品打了一个很好的样。不可否认,短视频作品的魔性里,音乐是不可或缺的元素,而抖快也因此分别“吃”过官司。此后,短视频平台加强了在音乐版权方面的布局。
3月22日,快手公布新的音乐版权政策,首次对外明确了直播间场景的音乐版权结算标准。这套版权规则之下,只要音乐片段在快手平台,包括短视频和直播间上被使用,快手将按照规则向音乐版权方付费。有分析测算,在平台中较为头部的歌曲,1~2个月内单首收益可达到数十万元级别。
从著作权角度看,影视作品与音乐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无论是完整作品,还是截取的片段,著作权人都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使用者需对此付费。
此前,爱优腾等版权方之所以不对短视频平台开刀,应是出于宣发考虑。用户和粉丝的二次创作,对于推动一些剧目成为爆款,或者将一些冷门剧集“打捞”出来,大有裨益。甚至某些热门剧集在上线前,主动找一些大V做短视频宣发,以事先炒作热度。因此,此次维权声明一出,不少网友吐槽,长视频平台“卸磨杀驴”。
然而,时至今日,长视频平台已不得不为之,如果能如音乐版权使用授权那样,形成固定、长期的版权分发收入,未尝不是一笔可观的数字。爱奇艺2020年财报显示,全年内容发行收入总计27亿元人民币,已经占到广告收入的四成,但这笔钱主要来自长视频作品。
授权模式欠缺,应该也是当前版权方与短视频平台尚无法快速达成合作的主要障碍。
音乐版权的使用和结算,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模式,大部分作品由音著协集中管理,平台使用方结算渠道相对简单,如果再和一些独立音乐人、大型音乐公司、专业音乐版权网站达成合作,基本可以避免大范围的侵权风险。
影视作品出品方却相对分散,此次发布声明的机构包括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15家协会、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芒果TV、咪咕视频等5家视频平台、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视、慈文传媒等53家影视公司。对于需要海量视频版权做储备的短视频平台来说,该从哪个环节进入这个链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