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债券圈
去年底以来,债市各方监管趋严,去杠杆的大方向使得债市持续调整,同时,部分资管产品遭遇赎回及不续作,多重原因叠加下,多只资管产品出现亏损或未达预期收益的情况,而
有个别产品甚至以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相胁,要求资金方先续资金再兑付本息。
本来打破刚兑对于市场是好事,也是监管希望看到的,但是据该期产品的资金方之一陈述,
该产品管理人与投资顾问在产品存续过程中一直对资金方保证按约定收益兑付无任何问题
,但到临近兑付时却突然反口,要求先把资金续上,否则无法达到目标收益,并以产品收益不达预期之后
“
你们向行里也无法交代,你们可能还要被记过
”
等相威胁,确实有欠公允。以下是某农商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代表全体委托人就此事的撰文:
原标题:非保本保息,是不顾投资人利益的保护伞?是耍流氓的借口?
国内某大型基金公司(管理人)发行了一款一对多资产管理产品,聘请某大型上市券商为投资顾问,产品约定期限
1
年,收益率
4.50%
,合同约定超额收益全部归管理人所有,委托人无超额收益。
该产品自成立以来,管理人与投资顾问均未向委托人明确表示产品到期不能按预期收益兑付或产品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直至今年
3
月,委托人发现产品净值达不到预期收益,即与管理人及投资顾问沟通,
管理人与投资顾问均表示到期按照约定收益兑付无任何问题。
3-4
月份,委托人一直在提醒管理人该产品即将在
5
月份到期,请管理人和投顾方面密切关注该产品的运作情况,委托人得到的答复一直是:
放心,没问题。
5
月初,管理人和投资顾问相继询问委托人该产品到期是否能续做,考虑到目前的市场环境大部分委托人都表示到期可能无法续做,委托人询问,是不是到期兑付有不确定性,
管理人和投资顾问还是强调绝对没问题。
就在管理人和投资顾问答复没问题的
第二天
,管理人在事先未通知的委托人的情况下,寄来了一份补充协议(降低管理人和投资顾问费),理由是便于后续营销。委托人再次询问管理人,产品到期兑付有没有问题,对方即改口,表示到期兑付以投资顾问投资实绩为准。
从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