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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立即停止!

鄂检在线  · 公众号  ·  · 2025-02-1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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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jpg

△ 2025年02月14日 《楚天都市报》

第A06版:城事



“刘某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近日,咸宁市检察院提起的刘某某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咸宁市法院宣判。



2024年初,通山县检察院收到举报,称通山县某养生美容店为未成年人张某提供文身服务。接到线索后,该院未检部门工作人员对该情况进行调查。经核实发现,自2022年开始, 刘某某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的情况下,在某美发造型经营部从事文身经营活动, 在此接受文身服务的消费者包括多名未成年人。


当地相关部门曾于2023年对刘某某提出监督意见,要求其不得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但刘某某仍然不知悔改,在不同地点继续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检察机关认为,文身问题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来发展,损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原则。 通山县检察院遂决定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追究刘某某为不特定未成年人文身的侵权责任。


出庭公诉.png

图片由豆包AI生成,与本文无直接关联


因该案件审级需要,2024年8月通山县检察院将该案件移送至咸宁市检察院办理。2024年10月, 宁市检察院以刘某某为未成年人文身侵害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发展权为由,向咸宁市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同年12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近日,咸宁市法院对刘某某作出如上判决。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咸宁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提高履职能力,以治理未成年人文身这个“小切口”,以“我管”促“都管”,做优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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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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